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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散文:我對餘秋雨的認識

欄目: 餘秋雨 / 發佈於: / 人氣:1.97W

餘秋雨是當代文壇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然而以我的遲鈍,竟然不知道世上還有這麼個人,直到我讀了他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的演講《中華文明的過去和今天》(節選),他在演講中有這麼一段話:

經典散文:我對餘秋雨的認識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道義精神,最後總是在武俠復仇、好漢結拜中得到了弘揚,其實這種精神也需要受到“法律石”的一一評判,但這樣的評判並沒有在中國發生,因此,法制意識一直稀薄。直到今天,人們仍然不喜歡通過司法起訴,而更喜歡逐級上訪,就是一例,這是古代“攔轎告狀”的現代版,與法治背道而馳,而我們又總是縱容這種行為。其實,矮化法制就是矮化現代文明。”

這段話甚至被一家地方報紙斷章取義地作為“看點”摘錄發表,可見在一些人看來它是多麼地中聽。

但是這話讓我很不舒服——或許是身處社會最底層的關係。我不知道,假如我們不“縱容”(這個詞用得特別好)上訪行為,所有的爭端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那麼,在當前的體制和機制下,司法能不能確保公正,為公民方便快捷地解決問題?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大多數公民的生活水平還很低,能不能承擔得起高昂的各種顏色的訴訟費用?《憲法》和《信訪條例》都沒有禁止公民上訪,《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餘教授是不是認為這些規定有礙於強化法制?

有一次縣紀委統一組織觀看電影《信天游》,裏面有兩個給人印象很深的信訪案件。這個電影根據報告文學《根本利益》改編,片中的'主人公楊雨露是以山西省運城縣紀委副書記樑雨露為原型塑造的。

其中一例,是一位農婦連續上訪36年的案件,起因是她自己的宅基地被村支書非法強奪。這個案件本來事實很清楚,經過各級法院多次判決歸還,經過從中央到地方有關領導多次批示立即歸還,但最後都成了一紙空文。原因很簡單,這個村支書家族有勢力,在上上下下都有頂用的人。最後判決書、批示,轉來轉去,都落實到村裏解決。村支書退位了,村支書的兒子繼任黨支部書記,以至於案子一拖三十六年。

另一例,是一位老漢三年上訪三百次的案件,起因是老漢的兒子在一次煤礦事故中遇難,獲賠償金1.7萬元。而他的兒媳勾結法院法警,偽造法院判決書,強奪了這筆賣命錢。老漢靠乞討上訪三百次,但縣裏沒人敢碰這個案子,原因是這個法警有靠山。有一次法院院長找他談話,對他説:你們花活人的錢就已經夠多了,還好意思花死人的錢?法警回答説:院長啊,你是不知道啊,死人的錢好花啊!

當然,這兩個案子都被“人民青天”楊雨露快刀斬亂麻地解決掉了,但我以為他除了靠法制,更多地還是靠良心,靠同情心,靠他堅守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靠正確地運用手中的權力。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殊歷史時期,我們對於老百姓的上訪行為,是不是還是應該繼續地“縱容”?對於應該得到的公正但是“法制”沒有給予的公正,讓老百姓訪一訪,沒準哪天會碰上青天呢!

Tags:餘秋雨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