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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故事:螞蟻大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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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螞蟻大力士

童話故事:螞蟻大力士

螞蟻國的達裏,是個有名的大力士。他能獨自拖動比身體重六百倍的東西,別的螞蟻拼着命,咬着牙,也只能拖動比自己身體重五百倍的東西。一次,他居然從樹叢裏抱着一隻死蜻蜓,走了八百里。別驚訝,這是按螞蟻國的里程計算的。當他把蜻蜓拖到螞蟻國洞口時,螞蟻國國王都驚訝了,不住地誇他能幹,力氣大。

還有一次,那可真是驚險。在螞蟻國裏有一個很大的倉庫,裏面裝有各類食品,食品碼放得比螞蟻們高出十幾倍。那天,螞蟻們齊心協力把一塊巧克力拖進倉庫,想把它碼上垛去。不知哪位螞蟻不小心把垛碰倒了,垛頂的一個大米包順勢落下來,真不得了,足有幾千斤重的物體(當然是螞蟻國的重量)落下來,還不把螞蟻們砸個折胳膊斷腿的。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小螞蟻達裏一步向前,用堅實的身軀,頂住米包,他高喊着:“快閃開!”直到螞蟻們逃離險區,才放下米包,儘管他累得渾身是汗,但絲毫沒有傷着筋骨。螞蟻們紛紛圍上來,讚揚他的獻身精神。達裏不住地説:“為了大家,沒什麼!”

不知哪位螞蟻別出心裁,向螞蟻國王建議,要像人類那樣,舉行全國性舉重比賽,螞蟻國王欣然同意,這第一次全國比賽當然場面宏大,熱鬧非凡,達裏也真是不負眾望,取得了全國輕重量級的舉重冠軍,獲得螞蟻國大力士稱號。當他拿到金光閃閃的獎脾時,心裏異常激動。心想,以前我拖過蜻蜓,頂過下落的米包,賣了那麼大的力氣,誰給過我獎勵?只是唾沫粘麻雀,用嘴誇兩句而已。看來我應該注意節省力氣,留着重大比賽時用,平時把力氣用完,比賽時就沒有了,那不吃了大虧。

達裏自認為找到了做螞蟻的真理,從此,再也不像以前那樣賣力氣地幹活了。開始時,時時處處找輕鬆活幹,該他使力氣的時候,不是裝病,就是裝裝樣子,不肯多花一點兒力氣。他想,我才不當傻瓜,聽那沒用的誇獎呢,那金光閃閃的獎牌,厚厚的獎金,才是最實惠的呢。

當全國第二次舉重比賽開始的時候,螞蟻達裏自然信心十足,抱着重拿冠軍,再獲獎牌的願望走上比賽場。可是萬萬沒想到,他連去年紀錄的一半也沒達到,而讓平時不起眼的、默默勞動的星星得了冠軍。螞蟻國轟動了,螞蟻們高高舉起星星向他祝賀,當蟻王向星星發授獎牌的時候,達裏溜到一個角落裏,哇哇大哭起來。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螞蟻達裏才明白:投機取巧,處處偷懶,身上的力氣會消失的,所以才失去了當大力士的資格。達裏決心重新開始,把大力士的稱號奪回來,那麼,他該怎麼辦呢?

  野兔和刺蝟賽跑

故事是這樣的。在收穫季節的一個星期天早上,蕎麥花開得正盛,陽光明媚,微風和煦地吹拂着田間的`草梗,雲雀在空中歡唱,蜜蜂在蕎麥間嗡嗡地飛來飛去,人們正穿着盛裝去教堂做禮拜。萬物歡喜,刺蝟也不例外。

刺蝟正雙手叉腰,靠門站着,享受這清晨的和風,悠閒地哼着小曲,這首歌和他平時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沒有什麼兩樣。他悠閒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給孩子們洗澡的當兒,去看看他的蘿蔔長勢如何。這些蘿蔔其實並不是他的,只是離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習以為常地靠吃這些蘿蔔度日,他也理所當然地把它當成是他自己的了。説幹就幹,只見他關上身後的門,隨即就踏上了去蘿蔔地的路。他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繞過了地邊僅有的一叢灌木,正準備到地裏去時,他看到了為同樣目的出門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長得怎樣了。

刺蝟看到野兔時友好地和他道了聲早安,但野兔自以為是位不同尋常的紳士,表現得非常傲慢無禮,連刺蝟的問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種很輕蔑的態度對刺蝟説:“你怎麼這麼一大清早就在地邊跑?”

“我在散步。”刺蝟説。

“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乾點更好的事吧。”刺蝟聽到這回答非常氣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為大自然給了他一雙短短的彎腿。

於是他對野兔説:“你以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場?”

“我正是這樣認為的。”野兔説。“這個我們可以驗證一下,我打賭如果我們賽跑,我一定會勝過你。”

刺蝟説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對短短的腿。不過我倒很樂意,既然你有這種荒誕的想法,我們來賭點什麼呢?”

野兔説道。“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

刺蝟説道。“一言為定。”

野兔説。“來,擊掌為證,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

“不,”刺蝟説,“沒必要這麼急嘛,我還沒吃過早飯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飯。半小時後我就會回來。”

於是刺蝟離開了,野兔對這一切也很滿意。在回家的路上刺蝟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長,很得意,但我會設法勝過他的。他或許是個人物,但他卻是個愚蠢透頂的傢伙,他會為他所説的話招報應的。”

當他回到家時,他對自己的女人説:“老婆,快點穿好衣服,跟我到地裏走一趟。”

“出了什麼事?”他女人問道。

“我和野兔打了個賭,賭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我要和他賽跑,你也得到場。”

“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沒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瘋了,你怎麼會想到要和野兔賽跑呢?”

“住嘴,你這女人,”刺蝟叫道,“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蝟的老婆拿他沒辦法,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她都得聽他的。

於是他們一起上路了。刺蝟告訴她的女人説:“現在聽好我的話,你瞧,我會把這塊地作為我們的賽跑路線,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們會從那頭上跑下來,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呆在這畦的底下,當他到達你身旁那畦的終點線時,你就對他叫:我早就在這裏了。”

他們到地裏後,刺蝟告訴他的女人該呆的地方,然後他就往頭上走去。他到頭上的時候,野兔已經在那兒了。“可以開始了嗎?”野兔問道。

“當然,”刺蝟説,“咱們一起跑。”説着,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準備好了。

野兔數:“一、二、三,跑。”然後就像一陣風似地衝下了這塊地。但那隻刺蝟只跑了兩三步遠就蹲在了菜畦溝裏,並安安靜靜地呆在了那兒。

當野兔全速衝到那頭時,刺蝟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這裏了。”野兔大吃一驚,十分奇怪。由於刺蝟的女人長得和刺蝟一樣,他認為除了刺蝟外沒人會叫他。然而,野兔想:“這不公平。”於是叫道,“再跑一次,咱們得重新來一次。”

他又一次像風一樣往前跑了,他看起來像是在飛。但刺蝟的女人仍安安靜靜地呆在那兒。當野兔跑到菜地的頂端時,刺蝟就在那兒對他叫道:“我早就在這裏了。”

這下野兔可氣壞了,叫道:“重跑一次,我們再來一次。”“沒問題,”刺蝟答道,“對我來説,你願意跑多少次都行。”於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蝟總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頂端時,刺蝟和他的女人總叫:“我早就在這裏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時,野兔再也跑不動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蝟拿走了他贏的白蘭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從菜畦裏叫了出來,歡天喜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