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拭紅塵的傷感散文

欄目: 散文 / 發佈於: / 人氣:3.16W

第一次沒怎麼看,説了句:和你很像。就此,語住。

因為文字,因為離別,我要了那幾張寫滿字跡的稿紙。是的,我第要的不是文字,而是字跡,因為我相信那些是屬於子文的,與我無關,與他無關,於當時的我來説那僅僅只是個故事而已。而我,雖喜歡咬住歲月的尾巴不放,但對於別人的過去,我是懶於追究的。要知道摧毀遠比建設要悴心的多,把別人搞亂了,你自己也焦頭爛額,何況在此之後你還要背上惡人的罵名。或許是因為自己具備良好的優越感,對某些視而不見,甚而看不見。我不得不承認:這種自以為是的優越感鈍化了我。我摒棄了作為一個女人應有的敏感與好奇。人在塵世自是難免沾染些世俗稟性,但我這人向來是不甘於平庸的,我總想着保留某些性格,以此來區別他人。而敏感與好奇,是一具有超強腐蝕性的粘合劑,一方面想拉近愛情,一方面毀滅愛情,可是愛情是不會等你的,你性子好出去溜達一圈再回來,休要指望它會增值,不給你降温已是對你的眷顧。

我説:我沒有要求。我不求結果,誰也不知道結果是關於誰的關於,珍惜了,你我都是可人兒,遺憾了,你我終歸陌路。任它轟轟烈烈化灰化煙,或是纏纏綿綿滄海桑田。

我似乎從未認真看過你的文字,因為它們與我無關,而我也與它們無關。再者若通過你筆下的女人來揣摩你是不人道的,儘管我知道它們大多都是真的,喜歡文字的人也是屬於文字的,坦白説,在與情人有關的文字與故事之間,我更喜歡文字帶給我的感覺似水。按我以前的劃分,我喜歡的人主要分兩種:一種很文學的男人;一種如水的男人。你不是水,而我也不喜歡你的文字,或者你筆下除我以外的他人,這你不能怪我,你的文字確實不能餘音繞樑,於魯迅先生的風格,我只能敬而遠之,這是我能想到的最高層次的做法了。或許你會説這是小女人的走法,可我確實是個女人,並且是個不想被男人風化的糟糕女人。

話有些扯遠了,原是針對《子文和他的女人》的,但我似乎也沒練就一針見血的本領,總是扭扭曲曲,猶抱琵琶。寫這之前在打你那篇文稿,在此是想回應你文末那句話,你説:敢記下這些文字是因為他的女人不會看見,所以才如此大膽。預言他會在女人中死去淹死紅顏禍水!我要説的是這畫蛇添足的話挑撥了我,你的小聰明並沒有給你的自以為是買永久保險。至少在打稿的時候,那個憂鬱的女人已經看見了,我相信在你看見後不久,那個可愛的女人也會看見,我相信他看子文會比我更仔細。

寫到這兒,我看了看你筆下的那個可愛女人,我有些悵然了,在不自覺中,我充當了殺手的工具,或者我本身就是殺手,然而殺手的神祕感對你的致命吸引彌補了因你意外而流產的流浪所帶來的遺憾。我不知道別的女人怎麼想,和一個未曾謀面的`熟人去一個陌生的城市,於我來説這是個無需考慮的問題,我喜歡這樣的旅行,它對我有致命的吸引力。

且留些筆墨給那可愛的女人,介於此,我的涉足是有負罪感的,別説什麼光明磊落,搶劫的不也是光明正大的要的麼!她的性格,相信你比我體微入甚,近半年的時間我們説的似乎只有你,我記得當初勸説過她不要迷戀你,我列舉了諸多的理由説你們不合適,那時你我還算不上朋友,甚至連熟人都不是。我把一個男人對我的傷害解縮到文字上,以此喚醒自己,我遺失了自以為是愛情的愛情,轉而不信,繼而希望別人也別信,我至今都不知道這樣的做法對不對,好在她並沒有罷手,那麼一切就不全是我的問題了。

錯在那條留言,錯在一直二字,錯在我自以為控制你便可讓她獲得所謂愛情,錯在愛上流浪

謊言與誓言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不要求誓言,也請不要給我謊言。陳年的都是些舊賬,沒必要死死拽住不放。

那個名字好聽的女人,你可以留着,記着,念着。

但我希望你能忘記的那人會是我。

至此,靜默

想與世間告別

紅塵,沾染即病

止於2011.02.22凌晨一點六分

後記:你否定了,你不是子文,可是我認定手裏的子文就是你,無法改變。我只要坦白,這是我唯一的要求,如果你把我與其他女人對等,將此歸為你所謂的保護,那我沒必要等你成熟。我相信於一個男人來説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你應該慶幸遇到的是我,若是其他女人,你免不了被糾纏。我既然盛裝而來,就沒打算留着殘粧而回。別説什麼像與不像,我記着她們的出場,我知道三個女人的模樣。如果非要以故事來結,也不該以別人的名義,第一次,我信了,你説的如此坦蕩,我怎能選擇不信,但後來是你自己拆穿了謊,美其名曰:保護!問君,是否要常住憶爾齋?如此,則不如不見,傾覆萬千塵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