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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方,泗州漣水人也的原文及譯文解析

欄目: 古籍 / 發佈於: / 人氣:1.53W

王義方,泗州漣水人也。少孤貧,事母甚謹,博通《五經》,而謇傲獨行。初舉明經,因詣京師,中路逢徒步者,自雲父為潁上令,聞病篤,倍道將往焉,徒步不前,計無所出。義方解所乘馬與之,不告姓名而去。俄授晉王府參軍,直弘文館。特進魏徵甚禮之,將以侄女妻之。辭不取,俄而徵薨,義方竟娶徵之侄女。人問其然,告人曰:“昔不附宰相之勢,今感知己之言故也。”無何,坐與刑部尚書張亮交通,貶為儋州吉安丞。行至海南,舟人將以酒脯致祭。義方曰:“黍稷非馨,義在明德。”乃酌水而祭。時當盛夏,風濤蒸毒,既而開霽,南渡吉安。蠻俗荒梗,義方召諸首領,集生徒,親為講經,行釋奠之禮;清歌吹籥,登降有序,蠻酋大喜。貞觀二十三年,改授洹水丞。時張亮兄子皎,配流在崖州,來依義方而卒。

臨終託以妻子及致屍還鄉。義方與皎妻自誓於海神,使奴負柩,令皎妻抱其赤子,乘義方之馬,身獨步從而還。先之原武葬皎,告祭張亮,送皎妻子歸其家而往洹水。顯慶元年,遷侍御史。時中書侍郎李義府執權用事,婦人淳于氏有美色,坐事系大理①,義府悦之,託大理丞畢正義枉法出之。高宗又敕給事中劉仁軌、侍御史張倫重按其事。正義自縊。高宗特原義府之罪。義方以義府奸蠹害政,將加彈奏,以問其母。母日:“昔王陵母伏劍成子之義,汝能盡忠立名,吾之願也,雖死不恨!”義方乃上奏。高宗以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遜左遷萊州司户參軍秩滿家於昌樂聚徒教授母卒遂不復仕進。總章二年卒,年五十五。門人何彥光、員半千為義方制師服,三年喪畢而去。[注]:①大理:官名,掌管刑法,此處指掌管刑法的地方。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博通《五經》,而謇傲獨行 謇:忠誠,正直

B.坐與刑部尚書張亮交通 交通:交往,交遊

C.坐事系大理,義府悦之 系:牽涉,關聯

D.高宗又敕給事中劉仁軌、侍御史張倫重按其事 按:追究,查辦

5.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高宗以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遜/左遷萊州司户參軍秩滿/家於昌樂/聚徒教授/母卒/遂不復仕進

B.高宗以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遜/左遷萊州司户參軍/秩滿/家於昌樂/聚徒教授/母卒/遂不復仕進

C.高宗以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遜/左遷萊州司户/參軍秩滿/家於昌樂/聚徒教授/母卒/遂不復仕進

D.高宗以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遜/左遷萊州司户參軍/秩滿/家於昌樂/聚徒教授/母卒遂不復/仕進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王義方出身低微,知恩圖報。去京城應試的路上,毫不猶豫地幫助陌生人;魏徵想把侄女嫁給他,他先因不願攀附權貴而拒絕,終因感激魏徵的知己之言而娶之為妻。

B.王義方善於祭祀,教化有方。被貶前往儋州,渡海時,他認為祭祀重在明德,而黍稷沒有香味,因而酌水致祭;到達吉安後,以詩書禮樂教化人民,成效顯著。

C.王義方受人之事,忠人之托。張亮哥哥的兒子張皎流放崖州,臨終前把妻子兒子託付給王義方。王義方歷經艱難,最終安葬了張皎並護送其妻子兒子返回家鄉。

D.王義方忠誠正直,不阿權貴。李義府徇私枉法救出喜歡的婦人淳于氏,高宗已經原諒李義府的罪過,但王義方堅持正義,詢問了李義府的母親後勇敢上奏彈劾他。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自雲父為潁上令,聞病篤,倍道將往焉,徒步不前,計無所出。(5分)

(2)昔王陵母伏劍成子之義,汝能盡忠立名,吾之願也,雖死不恨!(5分)

參考答案

4.C 系:拘囚。

5.B “高宗以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遜,左遷萊州司户參軍。秩滿,家於昌樂,聚徒教授。

母卒,遂不復仕進。”

6.D 原文“義方以義府奸蠹害政,將加彈奏,以問其母”中的“其”代指王義方,而不是

李義府。後面“母曰”的話可以佐證。

7.(1)自稱父親是穎上縣令,聽説病得很重,想兼程前往探視,但徒步行走不能前進,想不出好主意來。(關鍵點:“為”是,“篤”嚴重,“倍道”兼程,各得1分,句意得2分。)

(2)從前王陵的母親以劍自刎來成全兒子的義節,你能盡忠立名,正是我所希望的,即使死了也不後悔。(關鍵點:“伏劍”,以劍自刎;“汝能盡忠立名,吾之願也”判斷句,“恨” 後悔;各得1分,句意得2分。)

【參考譯文】

王義方,是泗州漣水人,幼年孤苦貧寒,侍奉母親非常恭謹,精通《五經》,並且正直高傲,特立獨行。當初考明經科,於是到京城去,途中遇到一個步行的人,自稱父親是穎上縣令,聽説病得很重,想兼程前往探視,但徒步行走不能前進,想不出好主意來。王義方解下自己的馬送給他,沒有告訴他自己的姓名就離開了。不久,王義方被授予晉王府參軍一職,在弘文館當值,特進魏徵十分器重他,準備把夫人的侄女嫁給他,他婉言謝絕了。不久魏徵去世,王義方卻主動迎娶了魏徵夫人的侄女。別人問王義方這樣做的原因,王義方説:“我先前不這樣做是不依附權貴,現在這樣做是報答宰相的知遇之恩。”不久,王義方因和刑部尚書張亮友好而獲罪,張亮犯罪,王義方受牽連被貶到吉安縣做縣丞。王義方行至海南之時,看到當地漁民準備用酒和肉祭奠海神,便説:“黍稷不是用來祝福祈禱的最佳祭品,更重要的是要彰明德行。”於是酌水祭奠。當時正值盛夏,海面上風大浪急,隨後天氣慢慢轉為晴和,王義方的船才得以向南渡海安全抵達吉安。吉安處在蠻夷之間,荒涼閉塞,王義方招集地方首領,逐漸地挑選了一些學生門徒,為他們開設講授經書,舉行祭祀先聖先師的禮儀,傳授清歌短笛合奏的'技藝,他們都十分高興。貞觀二十三年,王義方調任洹水縣縣丞,當時張亮的侄子張皎,從流配地崖州回來,投靠王義方。

張皎快死的時候,把妻子兒女託付給他,希望把屍體運回家鄉安葬,王義方答應了他。王義方讓家奴揹着靈柩,讓張皎的妻子抱着孩子騎馬走,自己步行跟着。王義方先到原武安葬了張皎,告祭完張亮,又把張皎的妻子兒女送回家才離去前往洹水縣。顯慶元年,王義方升任侍御史。當時中書侍郎李義府執掌朝政,有個婦女淳于氏姿色過人,因事獲罪被囚禁在大理寺,李義府很高興,委託大理寺寺丞畢正義違法把她弄出監獄。高宗皇帝下令給事中劉仁軌、侍御史張倫重新審理淳于氏這個案子,畢正義自縊身亡。高宗特意要赦免李義府的罪過。王義方認為李義府奸邪害政,將要彈劾上奏,拿這件事問自己的母親。母親説:“從前王陵的母親用劍自殺成就兒子的大義,你能盡忠心成就美名,這是我的心願,我即使死了也不遺憾!”義方於是上奏皇上。高宗認為王義方毀辱大臣,言詞不謙遜,把王義方貶謫到萊州任司户參軍。任期屆滿也沒有調回來。王義方就客居昌樂,招募學生教學。母親去世,就不再入世為官。總章二年王義方去世,享年五十五。學生何彥光、員半千為老師服喪,三年以後才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