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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兒童教育心得體會範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8W

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後,就十分有必須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能夠培養人思考的習慣。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殊兒童教育心得體會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殊兒童教育心得體會範文

特殊兒童教育心得體會1

新課程的教育理念倡導教育要“關注全體學生,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引導學生主動發展”。但教育實踐中,教學內容的統一、班級授課制的形式以及學生人數的眾多等教育現實卻往往讓教育只能面對“大多數”,而忽視了學生中特殊的一部分。

這部分學生因為其特殊性往往成了“被遺忘的角落”。基於這樣的現狀,我校根據二期課改要求,提出了“關注‘特殊兒童’教育,促進全體學生均衡發展”的策略,研究、轉化“特殊兒童”,使教育的關注點面向每一位學生,從而達到教育的均衡發展。

一、“特殊兒童”其實是有“特殊需要”的學生

在一般教師的心目中,但凡學生所表現出的行為違反了教師所限定的一套行為規範準則,行為異於班中大多數乖巧的孩子,就被看成是“特殊兒童”。一般有這樣一些類型:課堂上好動、不靜心,思維專注的時間較短,影響其他學生聽課效率,影響教師上課情緒;較易亢奮,在羣體中往往會作出幅度較大、異於常人且不易控制的行為,造成傷人、傷己的後果;極有自己的主見,常常質疑教師的觀點,提出自己的想法,且不易説服等。

教師所認為的“特殊兒童”是否是特殊兒童,究竟什麼樣的兒童才能稱為特殊兒童?對於這樣一個問題我們可以有不同的着眼點。可以依醫學的觀點,從病因分析上來確定誰是特殊兒童;可以依機體上或心理上的特質來區分誰是特殊兒童。但從教育的觀點看,並不是所有在機體上或心理上呈現“特殊”特質的兒童皆可稱作特殊兒童。特殊兒童之所以特殊,是就其學習需要的特殊性而言。例如,一個兒童智能特別低下,無論如何也趕不上教師在班級教學中的進度;他在學習上有特殊的需要,需要教師在課程與教學上給予個別的考慮,那麼,他就是教育上所謂的特殊兒童。所以有的學者就把特殊兒童視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習者”。

在教育上為了明確地確定誰是“有特殊需要的學習者”,有必要完整地、精確地把握特殊兒童的概念。台灣心理學家郭為藩為特殊兒童作如下定義:特殊兒童係指由於某些生理的、心理的或社會的障礙,使其無法從一般的教育環境獲得良好的適應與學習效果,而需藉着教育上的特殊扶助來充分發展其潛能的兒童。美國著名的特殊教育學者柯克(Kirk)對特殊兒童的定義是:在心智特質、感覺能力、神經動作或生理特質、社會行為和溝通能力方面,偏離一般或常態兒童,或具有多重障礙的兒童。而這樣偏離的情形,得靠學校教育設施的調整、或特殊教育服務的提供,才可發展其最大潛能的.程度。

二、“特殊兒童”教育難的原因分析

1、不尊重兒童,擺不準教師的位置

許多教師至今仍抱着“師道尊嚴”不放,認為學生就該好好聽老師的話,服從教師,而不必有太多的自我意識和個性。認為兒童是未成年人,是需要老師教育的,從未真正把他們當成一個“人”來看待,卻總是把自己放在一個高高在上的位置,俯視兒童,輕視兒童;從未意識到學生也是一個獨立的“人”,有個性,有想法,有脾氣;更未意識到學生是“進行時”、“未來時”,是不成熟的“人”,是具有無限可能性的“人”,這就更需要我們加倍地呵護、小心地引導;教師還未意識到教師和學生是平等的,教師沒有任何權力責罵、訓斥,或無情地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也正是這樣的不尊重,讓學生打心眼裏排斥你、逆反你,試想,一個總是不尊重學生的教師除了讓學生自尊受損以外,還能有什麼樣的教育效果呢?

2、不瞭解兒童,教育手法單一而僵化

很多教師沒有意識到教育本質上是尊重差異的美,他們習慣了整齊劃一、一呼百應,一旦有學生特性鮮明些、教育過程費勁些,就如臨大敵,覺得此人“特殊”,卻不知差異是正常的,整齊劃一才是不正常的!而一旦出現了所謂的“特殊兒童”後,教師不是去深入地瞭解發生問題的原因,不去尋找問題的癥結,而是急於嚇唬、壓制、孤立,卻從未想過這樣的教育讓教師與學生之間很少有心靈的溝通,教師在孩子的心目中很少取得過認同感,這樣的兩個“絕緣體”似的教育主體,能產生多少教育效果呢?更未想過這樣毫無針對性的教育意義何在?

三、“特殊兒童”教育的策略

1、轉變教育理念

所謂“特殊兒童”就是一些個性較為鮮明、較為頑劣、兒童特性顯著的孩子。他們不過就是不像別的孩子那樣聽話,難教一些、易於反覆,但他們仍然是正常的兒童。如果我們把他們看成是“特殊兒童”,並把這一定性向學生、家長、任課教師擴散,“特殊兒童”的身份就牢牢地套在了他的頭上,同學們會因為他的特殊而疏遠他,使他遊離在集體之外。我們只有不把他們看成是“特殊兒童”,承認兒童之間的差異性,並放在集體中進行教育,他們才有進步。

特殊兒童教育心得體會2

什麼是兒童學習障礙,至今尚無確切的定義。人們常常把它與學習困難、學習缺陷、學習無能等相混淆。學習障礙所包含的大量情況也很難確切地予以定義,如活動過度、學習無能、腦功能失調、輕度腦損傷、知覺缺陷、誦讀困難等。1963年,美國特殊教育專家柯克(S·KirK)提出了學習障礙(learn disability)的概念,認為是指那些能聽又無顯著智力缺陷,然而在行為與心理上表現出相當的偏差,以致於無法良好的適應家庭生活,在學校中靠通常的教育方法未能有效學習的兒童。1983年美國幾個關於兒童學習障礙的學會共同擬定的定義是:“學習障礙是指在求知、聽講、説話、閲讀、寫字、推理或算術能力上出現重大困難的一羣不同性質學習困難通稱,其原因一般認為是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異常,即是由一個人的內在因素所導致的,雖然這種學習缺陷也可以與其他障礙(如感官損傷,智能不足,或情緒困擾)同時存在,或是由於環境(如文化差異,教育方法問題,處境不良)的影響,它卻是因此狀況或影響所直接促成的。”

學習障礙的定義雖有許多分歧,但以下四個特徵卻是公認的:

(1)差異性。兒童的實際行為與所期望的行為之間有顯著的差異,如儘管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但實際學習成績卻遠低於其年齡和智力水平應該達到的成績。

(2)缺陷性。學習障礙兒童有特殊的行動障礙。這種兒童在很多學科方面能學得很好,卻不能做其他兒童很容易做的事。

(3)集中性。學習障礙兒童的缺陷往往集中在包括了語言或算術的基本心理過程,因此,常常在學習、思考、説話、閲讀、寫作、拼寫或算術方面出現障礙。

(4)排除性。學習障礙的問題不是由聽力、視力、或普通的心理髮育遲緩問題引起的,也不是由情緒問題或缺乏學習機會引起的。

醫學界把學習障礙看成是一組症狀,表現出各種疾患:

(1)兒童多動症。其主要特點為注意力渙散,難以集中,在不適當的場合過多活動,難以安靜,衝動任性,急躁易怒,或伴有學習困難、閲讀、書寫障礙,不服管教,説謊話等,其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2)兒童抽動症。表現為交替出現的眨眼、搖頭、聳肩、甩胳膊、踢腿、鼓肚子等,同時伴有學習困難,心理障礙等。

(3)特殊能力發育遲緩。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但閲讀能力和運算能力下降或明顯下降,凡涉及這兩方面能力的學習,其成績顯著低於實際水平。(4)發育遲緩。由於某種疾病引起的衰弱狀態,學習易疲勞,學習成績普遍低下,而非某一單科困難。

(5)品行障礙。經常説謊,有偷竊行為,經常逃學,到處遊逛,和父母不能建立正常的感情等。

特殊兒童教育心得體會3

兒童時期經常會出現語言障礙,男孩尤其如此。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語言發育遲緩,這可能是因為孩子難以明白別人的話語和難以表達所致。其他常見的情況還包括口吃和口齒不清。某些語言障礙可能與學習障礙或孤獨症有關。

“語言發育遲緩”的最常見病因就是聽力受損,而聽力受損大多因為複發性耳部感染或“濕耳”所致。語言發育遲緩或許是身體異常,例如:“腦性癱瘓”,也可能是遺傳所致,患兒會難以控制講話所需的不同身體部位。假如孩子很少與父母講話或交往,那麼他會講話的時間也會較其他的兒童晚。來自雙語家庭、左撇子或雙手並用的兒童,也可能説話較晚。

假如孩子已近2歲,仍然未曾説出隻言片語,或難以聽懂簡單的要求,那麼就請教醫生。應該先解決聽力問題,並接受特殊教育。

經過治療,孩子的言語技巧僅稍晚於同年齡兒童,而其他方面發育正常的患兒,他們的語言能力通常會在稍後趕上同伴。但是有些患兒可能會在以後發生閲讀或書寫障礙。

學習言語時兒童經常會口齒不清或發不出某些聲音,這是因為他們尚未成熟至可以清楚發音。許多2—4歲的孩子可能會出現口吃的情況,這種情況經常在孩子入學前就會完全消失。假如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或非常嚴重,那麼就向醫生諮詢。孩子也可能需要進行語言治療,而且大多患兒一般能夠成功,但少數口吃和存在其他語言障礙的孩子可能會終身伴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