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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法心得體會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9.72K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是一項系統性、社會性、全局性活動,是一項提高幹部和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民心工程”,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長期不懈地抓下去。以下是小編帶來的學法心得體會,希望對你有幫助。

學法心得體會(一)

通過學法用法,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繫到執政為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審計幹部來説,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一、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着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着發展。因此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穫。我不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穫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説,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法關鍵。

二、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為一名基層審計幹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羣眾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搞審計業務要學好《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必須形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通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與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事,還必須把握好“三道關”。一是法律關。法律是準繩,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己心中有數,用法律保護羣眾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二是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為。幹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地關係着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權威,是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法的有效途徑

學法心得體會(二)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是一項系統性、社會性、全局性活動,是一項提高幹部和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民心工程”,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長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時期新形勢下,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使普法成為公眾的內在需求,在全民中樹立法文化觀念,全面推動普法教育活動的開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職能部門和普法工作者的"專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羣人向另一羣人灌輸法律知識,而應是一種互動的、雙向的交流活動。此外普法是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保障公民依法辦事依法維權,而意識的形成是自覺的主動的,不可強迫的,這就要求在普法活動中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動成為一項“民心工程”。

“以人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對象,範圍廣,層次多,接受能力千差萬別,因此要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針對性設置與其社會角色相近的內容,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羣體特點、個性風格,做到量體裁衣,分類施教。

“以人為本”還要堅持把握普法的時間性和空間性,增強時效性。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總是在一定的時空範圍內活動,普法教育要取得預期效果,必須恰當地把握好時間和空間,瞭解人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思考什麼、關注什麼、需要什麼,緊跟形勢,服務中心,圍繞熱點,做到應時應景。

堅持“以人為本”就要堅持普法創新,增強普法的藝術性。受教育者,雖本質上對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實際上往往不喜歡枯燥的説教與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加強趣味性、娛樂性、藝術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説教與薰陶相結合,法理與情理相結合,寓教於樂,使普法教育受到公眾實實在在的歡迎和喜愛。

堅持“以人為本”需拓寬普法渠道和載體,增強滲透性。普法已走過了啟蒙階段,早期經常運用的集中式、灌輸式和填鴨式的教育方式。現代社會信息傳輸面廣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現在的普法要多管齊下,講究載體的多樣性,強調新聞媒體、信息網絡與聲像、文字等實物載體有機結合,構建多形式推進、立體化覆蓋的法律傳播體系。要在滲透和結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識滲透於司法實踐中,滲透於法律服務中,滲透於日常生活中,使普法無處不在,無時不聞。

堅持“以人為本”就要增強普法的科學性。20年的普法,使廣大公民從對法律的無知,到對有關法律知識的耳熟能詳;從過去把法律置於"事後",到現在把法律置於"事前",都説明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有了極大提高,他們已不再滿足於學一點法律條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貫穿到他們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時適應這種變化,不能總是停留在"灌輸條文"上,要提升層次,更新觀念,把宣傳法治理念、弘揚法律文化、倡導法治思想,作為普法的目的,貫穿於普法工作始終。

堅持“以人為本”目的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內在需求。只有滿足人們的內在需要時,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恆和深化發展。從心理學角度來將,只有普法的內容、形式符合普法對象的個人需要時,他才會對其產生親和力、認同性,從而引發積極的態度。所以,我們在工作中要堅持以人為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眾,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形式,培養公眾對法律的興趣,對法律知識、法律文化、法律思維的探索願望,從而贏得廣大民眾的主動參與,使普法有機地融入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為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為了普法而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