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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經典抒情文:有幾句話同讀者説

欄目: 抒情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6.99K

抒情作文就是通過借物或者借景來抒發自己情感的作文類型。小編整理了相關的作文範文,快來欣賞吧。

張愛玲經典抒情文:有幾句話同讀者説

  有幾句話同讀者説

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經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內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那封信我還記得,因為很短,僅只是:“承聘為第三屆大東亞文學者大會代表,謹辭。張愛玲謹上。”)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

至於還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辯駁之點本來非常多。而且即使有這種事實,也還牽涉不到我是否有漢奸嫌疑的問題;何況私人的事本來用不着向大眾剖白,除了對自己家的家長之外彷彿我沒有解釋的義務。所以一直緘默着。同時我也實在不願意耗費時間與精神去打筆墨官司,徒然攪亂心思,耽誤了正當的工作。但一直這樣沉默着,始終沒有闡明我的地位,給社會上一個錯誤的印象,我也覺得是對不起關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説集重印的時候寫了這樣一段作為序。反正只要讀者知道了就是了。《傳奇》裏面新收進去的五篇,《留情》、《鴻鸞禧》、《紅玫瑰與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發表的時候有許多草率的地方,實在對讀者感到抱歉,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經過增刪。還有兩篇改也無從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會做詩的,去年冬天卻做了兩首,自己很喜歡,又怕人家看了説“不知所云”;原想解釋一下,寫到後來也成了一篇獨立的散文。現在我把這篇《中國的日夜》放在這裏當作跋,雖然它也並不能夠代表這裏許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為一個傳奇未了的“餘韻”,似乎還適當。

封面是請炎櫻設計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張時裝仕女圖,畫着個女人幽幽地在那裏弄骨牌,旁邊坐着奶媽,抱着孩子,彷彿是晚飯後家常的一幕。可是欄杆外,很突兀地,有個比例不對的人形,像鬼魂出現似的,那是現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裏窺視。如果這畫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氣氛。

  打人

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捱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乾淨的孩子,棉襖棉褲,腰間繫帶。警察用的鞭,沒看仔細,好像就是警棍頭上的繩圈。“嗚!”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牆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頭望着他,皺着臉,眯着眼,就像鄉下人在田野的太陽裏睜不開眼睛的樣子,彷彿還帶着點笑。事情來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經驗的人往往來不及調整面部表情。

我向來很少有正義感。我不願意看見什麼,就有本事看不見。然而這一回,我忍不住屢屢回過頭去望,氣塞胸膛,打一下,就覺得我的心收縮一下。打完之後,警察朝這邊踱了過來,我惡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裏飛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夠表達出充分的鄙夷與憤怒,對於一個麻風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覺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緊了一緊腰間的皮帶。他是個長臉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難看。

他走到公眾廁所的門前,順手揪過一個穿長袍而帶寒酸相的,並不立即動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於張惶氣惱之中還想講笑話,問道:“阿sir是為仔要我登牢子?

大約因為我的思想沒受過訓練之故,這時候我並不想起階級革命,一氣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給那警察兩個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説裏,這時候就應當跳出一個仗義的西洋傳教師,或是保安局長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舊情人。)偶爾天真一下還不要緊,那樣有系統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寫什麼

有個朋友問我:“無產階級的故事你會寫麼?”我想了一想,説:“不會。要麼只有阿媽她們的'事,我稍微知道一點。”後來從別處打聽到,原來阿媽不能算無產階級。幸而我並沒有改變作風的計劃,否則要大為失望了。

文人討論今後的寫作路徑,在我看來是不能想象的自由——彷彿有充分的選擇的餘地似的。當然,文苑是廣大的,遊客買了票進去,在九曲橋上拍了照,再一窩蜂去參觀動物園,説走就走,的確可羨慕。但是我認為文人該是園裏的一棵樹,天生在那裏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長,眼界越寬,看得更遠,要往別處發展,也未嘗不可以,風吹了種子,播送到遠方,另生出一棵樹,可是那到底是很艱難的事。

初學寫文章,我自以為歷史小説也會寫,普洛文學,新感覺派,以至於較通俗的“家庭倫理”,社會武俠,言情豔情,海闊天空,要怎樣就怎樣。越到後來越覺得拘束。譬如説現在我得到了兩篇小説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與人物的輪廓,連對白都齊備,可是背景在內地,所以我暫時不能寫。到那裏去一趟也沒有用,那樣的匆匆一瞥等於新聞記者的訪問。最初印象也許是最強烈的一種。可是,外國人觀光燕子窩,印象縱然深,我們也不能從這角度去描寫燕子窩顧客的心理吧?

走馬看花固然無用,即使去住兩三個月,放眼蒐集地方色彩,也無用,因為生活空氣的浸潤感染,往往是在有意無意中的,不能先有個存心。文人只須老老實實生活着,然後,如果他是個文人,他自然會把他想到的一切寫出來。他寫所能夠寫的,無所謂應當。

為什麼常常要感到改變寫作方向的需要呢?因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複。以不同的手法處理同樣的題材既然辦不到,只能以同樣的手法適用於不同的題材上——然而這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經驗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幾個人能夠像高爾基像石揮那樣到處流浪,哪一行都混過?其實這一切的顧慮都是多餘的吧?只要題材不太專門性,像戀愛結婚,生老病死,這一類頗為普遍的現象,都可以從無數各各不同的觀點來寫,一輩子也寫不完。如果有一天説這樣的題材已經沒的可寫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沒的可寫了。即使找到了嶄新的題材,照樣的也能夠寫出濫調來。

  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來,對於久違了的上海人的第一個印象是白與胖。在香港,廣東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還要黑,馬來人還要瘦。看慣了他們,上海人顯得個個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廣告。

第二個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眾文學可以用膾炙人口的公共汽車站牌“如要停車,乃可在此”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時常由心裏驚歎出來:“到底是上海人!”我去買肥皂,聽見一個小學徒向他的同伴解釋:“喏,就是張勛的勛,功勛的勛,不是”薰風的薰。《新聞報》上登過一家百貨公司的開幕廣告,用並散並行的陽湖派體裁寫出切實動人的文字,關於選擇禮品不當的危險,結論是:“友情所繫,詎不大哉!”似乎是諷刺,然而完全是真話,並沒有誇大性。

上海人之“通”並不限於文理清順,世故練達。到處我們可以找到真正的性靈文字。去年的小報上有一首打油詩,作者是誰我已經忘了,可是那首詩我永遠忘不了。兩個女伶請作者吃了飯,於是他就做詩了:“樽前相對兩頭牌,張女雲姑一樣佳。塞飽肚皮連讚道:難覓任使踏穿鞋!”多麼可愛的,曲折的自我諷嘲!這裏面有無可奈何,有容忍與放任——由疲乏而產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對於人與已依舊保留着親切感。更明顯地表示那種態度的有一副對聯,是我在電車上看見的,用指甲在車窗的黑漆上刮出字來:“公婆有理,男女平權。”一向是“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由他們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鬧了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種滿臉油汗的笑,是標準中國幽默的特徵。

上海人是傳統的中國人加上近代高壓生活的磨練,新舊文化種種畸形產物的交流,結果也許是不甚健康的,但是這裏有一種奇異的智慧。

誰都説上海人壞,可是壞得有分寸。上海人會奉承,會趨炎附勢,會混水裏摸魚,然而,因為他們有處世藝術,他們演得不過火。關於“壞”,別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説都離不了壞人。好人愛聽壞人的故事,壞人可不愛聽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寫的故事裏沒有一個主角是個“完人”。只有一個女孩子可以説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長得美的話,只怕她有三分討人厭。美雖美,也許讀者們還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話裏去!”在《白雪公主》與《玻璃鞋》裏,她有她的地盤。上海人不那麼幼稚。我為上海人寫了一本香港傳奇,包括《泥香屑》、《一爐香》、《二爐香》、《茉莉香片》、《心經》、《琉璃瓦》、《封鎖》、《傾城之戀》七篇。寫它的時候,無時無刻不想到上海人,因為我是試着用上海人的觀點來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夠懂得我的文不達意的地方。

我喜歡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歡我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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