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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讀書筆記(通用9篇)

欄目: 讀書筆記 / 發佈於: / 人氣:2.45W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書筆記了。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讀書筆記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羣》讀書筆記(通用9篇),歡迎大家分享。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通用9篇)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1

《重返狼羣》看了前面十來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觸,非得掩卷寫下來不可。

也許因為我的書尚未看過半,還沒踏入後面的催淚彈區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間的深厚感情,讓我感觸非常深刻的卻是作者這位“狼媽媽”對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書裏的原話説,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寫道:野生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和人類身邊的寵物不一樣。因此無論小狼是報復心強,自私護食,淘氣搗蛋,還是表現出它兇殘嗜血的一面,“狼媽媽”雖每次都被嚇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責備小狼,還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興。在她還沒有對小狼的將來要何去何從做出決定之前,她就不以養寵物的方式去馴化小狼。放他咬東西,教他狼嚎,他護食的時候讓着他。

作者不是沒有養過寵物,她家裏的另一隻小狗就被教得很聽話,能很好地和人相處。但對小狼,她卻用了完全不同的養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樣。

“獠牙之下出政權”那一章,寫小狼對着“狼媽媽”齜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換做別人恐怕早顧着心涼了,喂他養他照顧他這麼多天,回頭怎麼竟對自己這麼兇呢?“狼媽媽”卻理解他那是在窩裏的同伴之間確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鬥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傷之後,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賴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驕傲。

那時她還沒確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這也許是一匹終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邊生活的狼。而她從來就沒有選擇過要寵物化他。

這是人對人都難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麼善於對異類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糾正。每次讀到作者為小狼展現的天性半憂半喜,我總是想起我們人類之間的互相“馴化”:長輩對晚輩的,情人之間互相的,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説馴化可能過分了些,那其實是同化。很多人難以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而什麼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錢的方式,對任何微小事情的見解和態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對大的觀念,比如政治,人權這些大題目,人習慣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觀念不同,對這話題避而不談就好了。對小事情卻不大遵循這樣“退後一步,給各自一點空間”的規則。人很習慣把手所能及的一個個想法都扭到自己順眼的方向。其實這只是讓自己舒服,不一定是“為別人好”。

我越長大越説不清楚想不透徹一個“好”字的確切定義。也許人就是會越長大説不清楚想不透徹所有東西的確切定義。既如此,那就更難説清到底什麼是正確的,值得的,應該的,所以我不再因為順口就説誰錯了,誰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説誰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為別人擔憂。

因為也許每個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鏡下,都會被認為在某方面錯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時刻活得很可悲;但一個人既選擇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認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應該,又何必再追究絕對的對和錯。

人如果要擔憂,何不擔憂自己;如果要監督,何不監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進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動物,他們只求包容。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2

“從前,有一隻大灰狼出沒在一片森林裏……”小時候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個故事,就比如小紅帽。我想,大家都是聽着這故事長大的吧!故事中體現出了狼的狡猾,陰險,惡毒。使我們對狼產生了錯誤的認識。

下面,就請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重返狼羣》吧!裏面講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隻狼生活了八個多月的經歷。怎麼樣?很期待吧!

讓我想想:書中寫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於是,作者便把小狼帶回家餵養,並給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小狼格林便開始學會狼嗥了!這讓作者惶恐不安,最後決定,要把格林帶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羣。他們在草原呆了將近半年的`時間,一起找狼的蹤跡。食物一天比一天緊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來的肉食。最後,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終於讓格林重返狼羣。

讓我最感動的,就是書上寫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當小狼格林聽到李微漪的咳嗽聲時,便關切的趴在窗口往裏探望着。

可當李微漪下牀走到窗口時,格林卻正在不遠處挖掘着什麼東西,果然,不到一分鐘,格林就叼着個東西來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發現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飢餓折磨着,便把自己僅有的存糧,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給了李微漪。

我認為,狼身上有許多我們人身上沒有的優點,他們團結一致,還很聰明。或許你們會問我,《小紅帽》這個故事中就出現過狼,而裏面的狼惡毒,陰險,這又怎麼解釋呢?我可以很明確的回答你,小紅帽它只是人們編的一個故事,並不是真正發生過,而且,小紅帽裏的狼形容的是我們人,形容的是我們人的陰險,敲詐。

啊!狼,令人畏懼,又令人敬佩。最後,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羣》這本書,或者看看視頻,改變一下對狼的認識!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3

《重返狼羣》講的是有一隻小狼生活在若爾蓋草原,它的爸爸媽媽都被盜獵者給殺害了,有一個叫李微漪的畫家尋找到了小狼,把它帶回了成都。她有個朋友叫亦風,亦風當爸爸,李微漪當了媽媽,他們給小狼兒子取了個名字叫格林。

李微漪陪它長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於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重返狼羣》。

通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來越多了,草越來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盜獵者捕獲了很多幼狼,整個草原變得生氣又焦慮。

在我心中狼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它很勇敢、機智,沒有好奇心有戒備心,是一種能力很強的動物。

李微漪表現了媽媽對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嘯,躲避危險,幫她成長,就像我們的媽媽教我們吃飯,吃飯一樣。格林也像個孩子一樣,因為她感受到了李媽媽的愛。我也被她們感動到了。

我希望我們不要像盜獵者一樣,大家都像牧民一樣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這個法官給世界的規律,不要去破壞它,保護越來越少的野生動物。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4

我喜歡讀動物小説,特別是關於狼的。我三年級自己讀的第一本書,就是《狼王夢》。後來我又了許多關於狼的小説,《蒼狼》《狼王洛波》《狼圖騰》。狼在我心中是一個集智慧、勇敢、愛家、機靈於一身的形象,卻始終蒙着一層神祕的面紗。

不過,當我翻開《重返狼羣》,看到小狼格林的可愛照片,作者用發自內心的文字配以圖片,向我描述了她的親身經歷時,我從未知此真切地與書中的人、狼有那樣近的接觸。我彷彿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亂跳、活潑可愛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養這樣一隻小狼。

作者帶着小狼,從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終讓小狼回到了狼羣中。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對小狼的傾心照顧,也不是她為小狼千辛萬苦尋找狼羣,而是那一刻,最後一刻的放手。原來,有一種愛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帶大的,可以説,他們之間已經不單單是朋友,更像是母親與兒子。他們的感情紐帶早就超出了物種的差別。當作者用鐵鏈拴住格林時,格林並未反對,文中寫道:“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為我愛你”。但她最終仍選擇了放手,讓格林回到了他應屬於的地方。的確,正如她哽咽的話:“誰都不能為誰鋪一輩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該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愛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實,真正的愛不是一輩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後適當時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經歷,才能悟出或是領會到一份獨一無二的滋味與感受。

父母們,學會放手吧,讓孩子自己走將來的路。因為,有一種愛,叫放手。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5

最近,我讀了作家李微漪寫的紀實小説《重返狼羣》一、二部,書中的很多內容都讓我感動,內心隨着故事的發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淚下……

這部書第一本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帶回成都餵養。兩個月後,繁華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於是她決定帶它迴歸真正的家園。然而,由人類撫養長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羣接受的,她陪着格林從最簡單的狩獵開始,一步步交給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則,格林終於重返狼羣,她與它就此分別。

第二本講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羣兩年後,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爾蓋草原尋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見格林的妻兒。但由於作者太過迫切尋找格林,而疏忽了錯過拯救格林的兩個孩子:雙節棍和福仔,使這兩個孩子命喪黃泉,因為盜獵者種種的傷害,讓格林不再相信人類,以致於再次見到作者時表現出的糾結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見卻表現出退卻,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動而又痛心。

書中的很多段落讓我感動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淚……"狼冷酷的外表下,卻有一顆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牀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獵取的野兔從窗户裏扔進房間給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腳不能走路,格林機智地跑到很遠的牧場用嘴叼着韁繩牽了一匹馬讓她騎上回家;因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彈盡糧絕,格林每天都會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裏,等待微漪裹腹充飢,作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親,相比之下,當今社會上忘恩負義的人是白眼狼?還是白眼人?

其實狼與人類並不是天敵。由於人類的肆意捕殺,迫使狼對人類產生戒備和怨恨,"狼心猶在滴血,如何滿足人心?""我們能救一匹狼的命,我們能改變狼的命運嗎?"盜獵者為了牟取商業利益,肆意捕殺狼羣,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羣的家園遭到嚴重破壞,人類卻責怪狼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嗎?"格林,如有一天媽媽能夠再次擁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喚不再強求,你的眼神不再糾結,媽媽希望你和你的孩子們是在我懷裏笑,而不是痛苦哀鳴。""格林,如果有來生,我願轉世為狼,和你成為真正的母子,我們一起奔跑在天邊。也許只有這樣,我才會真正明白你為什麼悄悄地來,又為什麼默默地離開?"每次讀到這些句子,淚水都會一次次地模糊我的雙眼……人和狼的關係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爭鬥中,處於劣勢的狼幾近滅絕。

這部著作是我最喜歡讀的書,我被作者這種膽大妄為,不惜冒着生命危險使狼重返狼羣的行為深深吸引,並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動,也讓我對狼有了更深刻的瞭解。

作為狼,它把最真摯、最純粹的愛回報給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撫育了狼崽。當草原被人類的貪慾籠罩,草原上的野生動物瀕臨滅絕時,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擊人類。人與狼用勇敢、真情譜寫了一曲生存的讚歌,但願人類與自然和萬物生靈能夠永遠的和諧相處!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6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羣》,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宏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羣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裏的狼都是兇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裏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兇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裏。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裏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羣》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奔馳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裏,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羣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7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羣》,看着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

“終於讀完了。”我歎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為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温順,温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裏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羣。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8

《重返狼羣》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間的一個酸甜苦辣鹹的故事。李微琦在若爾蓋草原救了一隻小狼,並給狼取名為“格林”。她把小格林帶回家撫養,那時小格林四個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瑋琦把它帶到草原,教會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後,李微琦生病了,高燒不退,格林每天都守護在他身邊,時不時舔舔他發燙的臉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給李微琦。

看完這個故事,我思緒萬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別大,我正在發愁怎麼回家的時候,突然在雨中出現了媽媽的身影,她打着傘一路小跑着向我走來。然後把我也拉進傘裏,可是傘很小,但我抱着媽媽卻覺得很温暖,我問媽媽:“媽媽,你冷嗎?”“不冷!”媽媽微笑着回答我。不一會兒,我們到了家。收起雨傘時我才發現,我身上一點雨水也沒有,可是媽媽卻濕了大半個身子。

夜裏,媽媽發燒了,我起牀倒了一杯水給她,媽媽誇我懂事,心疼地説,“快去睡吧,媽媽沒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羣》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對,我們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樣,感恩生我們,養我們,幫助我們的人。感恩不需要什麼榮華富貴,只需要奉獻我們的孝心去陪伴,愛我們的人一樣會覺得快樂幸福。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9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羣》,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羣,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説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説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賺錢呢,她是擁有着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個自由職業者,過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説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説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着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説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

牧人説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裏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羣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着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羣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蹟,也許我的身體裏住着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去若爾蓋草原,趁着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