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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27W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1

每個人都讀過許多書,每個人都會在書中獲得一些啟發或者快樂。我就是一個喜歡讀書的人,也看過一些書,也經常會在閲讀中感動或是深思。有一本書則給了我與眾不同的感覺,讓我讀後久久思索,不能忘記。也許你也讀過這本書,也許很多人也都讀過它——《野性的呼喚》,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書啊。

書的主角是一條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養在南方一個富有的律師家裏,生來就只為主人看家護院,在生活上可以説是養尊處優了。然而命運有時就是難以預測,由於律師家裏的一個花匠好賭,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塊“肥肉”,為了毫不費力的賺到錢,這個壞傢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時北方發現了金礦,世界各地的淘金者為了發大財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裏想生存單單靠人的力量是不夠的,他們還需要一些強壯的受過訓練的狗的幫助。巴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被盜賣到了寒冷的北方。氣候本身對於生長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經算是很惡劣了,而更大的考驗甚至可以説是磨難還在等着它……

巴克來到北方後,不僅要面臨人的折磨,還要跟那些北方的當地的野蠻狗鬥智鬥勇,過程是驚險的,很多次巴克都險些喪命,但他在這些磨難中漸漸成長,變得更加機智勇猛,經歷了許多周折,他竟成了一隻最有戰鬥力的隊伍的首領,最終它還擺脱了人類的束縛,向大自然奔去,成為一隻有着狼一樣勇猛以及自由的傳奇。

這本書我讀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會熱血沸騰,它讓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讓我知道無論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難,都不要放棄,人生是沒有一條直路給你選擇的,只要對自己充滿信心,對未來充滿信心,無論什麼樣的艱苦命運都不會將我們打敗,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人生就會更加開闊。

我喜歡這本書,也希望大家都喜歡它。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2

狂風咆哮着,瘋狂地侵蝕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羣瘦弱的獵犬艱難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掙扎着向前挪動,有幾隻犬已經累得直喘粗氣,而在其中的一隻犬與它們截然不同,它依舊一個勁的往前挪動。

狂風依舊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們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貨物向前移動,或許北極極地氣候已經完全麻木了它們的肢體,更麻木了它們的精神,它們為了生存為了躲避身後皮鞭的抽打,它們還是得向前,在它們的腦子裏生命已經不是那麼偉大了,在它們眼中只有兩個字——前進。每當我翻開這本《野性的呼喚》時,我的內心既感到憤怒有充滿力量。

其實故事很簡單,一隻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北極,北方的極地嚴寒氣候一度讓這隻嬌生慣養的南方犬很難適應,它拉過雪橇,被他的羣體欺負過,捱過餓,參與過羣犬爭首,但它從來沒放棄過在北極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終在它主人死後,擺脱了與人類的關係,成為北極這片荒野上的狼王。傑克。倫敦用他那粗獷豪放的語言把整個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隻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了北方,極地氣候讓它擺脱它過去養尊處優時留下的壞脾氣,受過凍,捱過餓,為了生存,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堅持着,奮鬥着,成為北極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動的同時我不禁想問什麼樣的作家會寫出如此悲慘而又令人充滿力量的作品呢?傑克·倫敦,生於舊金山,他來自“佔全國人口十分之一的窮困不堪的底層階級,在一個既無固定職業又無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長大,他做過巡警,做過水手,當過保安,在失去父親的情況下他還邊幹活邊寫作,最後寫出了一本本好書,屹立與書壇。

是啊,他們的成功都必須要熱愛生命併為之去奮鬥,司馬遷在監牢中寫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霍金在全身癱瘓的情況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學説,最令我們驕傲與學習的應該是美籍華人,現役NBA球員林書豪,他在大學時想進入籃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萊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以及UCLA,但都沒能被迴應,但他在哈佛大學開始了他的籃球夢,他帶領哈佛大學獲得NCAA進步最快球隊,他也在比賽中獲得mvp,最佳防守運動員等等榮譽稱號,有幸他參加了20xxNBA選秀,被選中,但他的追逐夢想的道路並非一帆風順,他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輾轉幾支球隊,最終在紐約尼克斯對穩定下來,在20xx年2月4日,在一場99-92戰勝新澤西網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5分,5個籃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場對陣華盛頓奇才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個兩雙,得分超過了湖人隊的科比·布萊恩特,帶領球隊奪得8連勝,被美國媒體評為進步最快的運動員,他的成功離不開他對籃球的熱愛,他的刻苦訓練幫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擁有一片藍天,但他們只知道等着成功,並不去準備,熱愛生命的人是會去奮鬥,這樣生命才會來呼喚你!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3

當我一看到是關於寫動物的書,我便很高興,特別是讀過沈石溪先生寫的幾篇動物小説,如《斑羚飛渡》、《老馬威尼》。而且對於《野性的呼喚》這本書也早有聽説。看了之後的第一反應,便是將傑克·倫敦寫的另一篇小説《白牙》結合起來。如果説誰更加幸運,這還挺難説的,因為一個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個則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點卻是共同的:從原來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難中,再被善良的人用愛救了回來,從苦難中解脱出來。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隻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温暖的山谷裏。後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隻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冷酷無情和生死爭鬥,於是為了生存,它學會了只求活命、不顧道義的處世原則,變得兇悍、機智而狡詐。最後,在森林中狼羣的呼喚下,巴克狼性復萌,逃入叢林,重歸荒野。在小説中,傑克·倫敦運用擬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類的本質刻畫地淋漓盡致,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冷酷的現實和“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客觀現實。巴克渴望並奔向了自由,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體現。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與人中,充滿了“棍棒與犬牙法則”也就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法則。巴克與其他的狗和人一樣,充滿了對於權力的佔有慾望,於是巴克與一個個挑戰者經歷了長久的鬥爭,其中的第一個敵人也就是當時巴克所在狗對的頭兒——斯皮茨,初出茅廬的巴克鬥得是遍體鱗傷,當最終還是將對手打到爭奪了領袖地位。巴克的領域感也非常強,誰要是侵犯它的領域,要麼歸順,要麼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還有一個人十分重要——約翰·桑頓,是他在危急時刻救了巴克,並且給了巴克以無限的愛和温暖,桑頓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謂是舉足輕重,然而也正是因為這點桑頓的死給了巴克沉重的打擊,也迫使它走向野蠻。

《野性的呼喚》以一隻狗的經歷表現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蠻,寫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點當心我會像巴克一樣,一旦自己最重要的東西突然失去,我會不會也走向“野蠻”?我想應該不會,因為巴克是個野獸,野蠻是他的天性,野性會讓它返回森林,它是別無選擇的,因為城市裏已經容納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4

出於對狗的喜愛,我曾閲讀過許多描寫狗的小説;但最具震撼力的,無疑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這部《野性的呼喚》。

開始於美國南部一個大法官家中。我們的主人公是一條有着聖伯納德犬和蘇格蘭牧羊犬混血血種的狗,巴克,一條養尊處優的貴族狗。但因為園丁助手的貪財被販賣到阿拉斯加淘金所在地,又在一個地方被一個穿紅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裏,他懂得了“棍棒與犬牙的法則”,這裏,也是他從一條養尊處優的貴族狗到一條畜力被喚醒的狗。

如果説,這個男人的棍棒是喚醒他自身畜力的生存法則,那麼後面捲毛的慘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習性和遭遇則是真正交給他生存法則的教條。捲毛的死,讓他明白了極地的生存法則:只能站着,絕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盜,讓他明白了,在這個地方沒有道德之類的軟實力可言,只有靠硬實力説話,比如説,他順利的偷竊,比如説絲毛犬的挑釁讓巴克學會了如何真正變得狡猾:他能引起內鬨,能自己結黨。最後巴克找回了自己的硬實力戰勝了他。

此時的'巴克,已經徹底地相信了在這個地方是沒有任何仁義道德之類的軟實力可言。他適應了北方殘酷的生存環境,習慣了弱肉強食的生活。他殺掉了絲毛犬,取而代之當上了領頭犬。他,已經完全蜕變了。蜕變成一隻堪比當地的愛斯基摩犬,甚至比愛斯基摩犬還要狡猾的“野獸”。

他輾轉經過了許多主人的手中,有的主人比較善於利用畜力,有的根本不懂對畜力的管理,使得狗隊民不聊生,最後幾乎耗盡他的畜力和對生活的信心,幸運的是,就在關鍵時刻,是他最後的一個主人救了他,他在對他有救命之恩的約翰?桑頓和他的狗那裏,他感受到了愛,感受到了温暖,開始了一段,也是最後一段,平靜的生活。但後來桑頓死了,人類社會對於巴克而言再無牽掛,他走入狼羣,以硬實力當上了狼王,並且被當地的土着看做幽靈一般的野獸。他每年,都會來到桑頓當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後,繼續迴歸到它的狼羣中去。

巴克原是一隻文明犬,但為了生存,他掙脱了文明的束縛。他有着極強的適應能力,他能很快的認識到環境的改變帶該人們信條的變化並及時的作出反應。在當時硬實力尚有提升空間的社會裏,不也是這樣一種弱肉強食的狀態麼?也就是説,當大多數人的硬實力都沒有達到飽和的時候,發展就是硬道理,適者生存就是硬道理,在動物,乃至人類世界裏,都是真理。巴克在眾狗硬實力不均衡的情況下不斷地磨練自己,成長為一隻無可匹敵的狗,甚至轉化為狼。而我們,當今的社會,與過去的社會形勢已經有很大的不同了,如今是21世紀了,我們不僅繼續提高硬實力,同時還要把軟實力作為重點來加以提升。在生存法則中,我們不僅要面對硬實力的自然選擇,還要面對軟實力的“性”選擇,在這兩種選擇之間不斷學習,不斷成長,成長為一個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裏,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順隨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嚴的、有陰險狠毒的、有膽小怕事的、也有喜歡偷懶裝病的。這些狗,其實也就如同一個人類社會的縮影。人類之間有競爭,狗之間也有競爭;人類有需要肩負的責任,他們也有。他們,也是人類靈魂的再現。他們有野性,人類,也有。每個人內心深處,其實都向巴克一樣,潛藏着一份最深層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們發覺的野性。現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種規則壓制太久,不再能看到自身的潛在體能或潛在的創造力,只能看到一隻只被馴服的家獸。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羈的,是充滿活力的。他們不為機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擾,充滿了積極向上的精神。他們敢愛敢恨,有殘忍也有仁慈,有憎惡也有摯愛,而且他們從不吝於表達自己的情緒。他們的靈魂,敢於響應遠古時期的呼喚;他們的靈魂,是屬於自然的。他們,是人類的巴克。

這是一部意味深長的小説,它集動物故事、探險故事、迴歸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於一身。它表面上寫的是一隻名叫巴克的聰明強壯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殘酷環境下,為了生存和羣狗進行殊死戰鬥,隨後他身上的畜力逐漸被喚醒,最後迴歸原始森林,變成了狼;但更深層的反映了在封建社會受到壓迫的底層民眾對自由的渴望。同時,在這本書裏,我也讀到了對光明未來的嚮往。

我相信,這本書可以教會你生活需要一種不戰勝困難誓不罷休的毅力以及對自由的渴望,還教會你明白什麼是弱肉強食,什麼是歐美文化。

利用畜力,可能是一種殘忍的做法,但也是一種很單純的做法。它可以讓一條文明狗享受盡天職的快樂;也可以讓一條畜力無比的牲畜,對一個人無比忠誠,無比深愛,與一個人架構起深厚的友誼。但説到底,它最終帶來的,是一種靈魂的歸屬。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5

我第一次翻開傑克·倫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喚》時,那首淒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震撼了我:“風俗的鏈條鎖不住遊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淒厲的詩行。”

小説的主人公是一條狗,名叫巴克。整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熱為背景,講述了在北方險惡的環境下,巴克為了生存,如何從一條馴化的南方狗發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蠻狀態的過程。巴克是一條碩大無比的雜交狗,它被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並賣掉,幾經周折後開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為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殘酷的馴服過程中,它意識到了公正與自然的法則;惡劣的生存環境讓它懂得了狡猾與欺詐,後來它自己將狡猾與欺詐發揮到了讓人望塵莫及的地步。經過殘酷的、你死我活的鬥爭,它最後終於確立了領頭狗的地位。在艱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幾經調換,巴克與最後的一位主人桑頓結下了難分難捨的深情厚誼。這位主人曾將他從極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來,而它又多次營救了它的主人。最後,在它熱愛的主人慘遭不幸後,它便走向了荒野,響應它這一路上多次聆聽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種野性的呼喚,並且成為了狼羣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並沒有將它的遭遇講得如何驚險離奇,只將它擺在一個多樣的狗的羣體中,在那個羣體中它品嚐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適時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內心的野性的呼喚及逐步復甦,愈加清晰直到暴發。在它剛被拐賣時,它總是渴望回到原來的家,可每當它見到買下它的酒店老闆,“每一次發自喉頭的喊叫聲都變成野性的咆哮,”而這只是根植在它內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個主義用棍子教會了它如何服從,巴克選擇了承認失敗但不垮下,這也只是本性告訴他的適者生存而已;跟隨第二個主人,它來到北方,它努力學會了許多生存的方式,開始退化,具備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徵,“長期潛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復甦了”祖先們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體內”舊有的習性重又回到他身上,於是,“他仰起頭,衝着星光發出狼一般的長嗥……”在這時,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來了,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統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詐,使它成為狗隊的首領,從而滿足了它原始的慾望,它的記憶中,“它更為清晰的是因遺傳而來的記憶”……已經退化的原始天性。

雖然巴克只是一條狗,但是它艱苦卓絕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時代中的個人奮鬥的真諦。這也是當時處於爾虞我詐的資本主義發展時期的美國社會所盛行的自然主義思潮的一種反映。它反映了達爾文的自然環境下“適者生存”的自然選擇思想以及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中的社會選擇觀。作者向我們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險惡的自然與社會環境下,只有精英與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喚》中,我們發現狗與人之間關係的變化是隨着人對待狗的態度的變化而貫穿整個故事始終的。但綜觀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終都沒有得到過人類平等的尊重和愛。作家正是通過狗來折射人類的生活和行為,通過人對狗的善惡來揭示人性的美醜。作品表面是動物的悲鳴,實質是人性的呼喊,藴含着人與動物之間的深情。

本性的復甦,在作者筆下循序漸進自然的協調使得整個故事一氣呵成,讓人慾罷不能,也正是這緩慢而有序的過程,使得這種呼喚有力而影響深遠,使人不得不產生某種聯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並想面對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複雜的。它有奸詐,也有忠誠;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6

當我第一次翻開傑克·倫敦的鉅著——《野性的呼喚》時,那首淒涼而極富哲理的詩便深深地打動了我:“風俗的鏈條鎖不住遊牧部落跳躍的古老渴望;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淒厲的詩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撲在這個人身上的時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擊,這一擊阻止了它身體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齒就像被一隻令人苦惱的夾子夾住了似的擠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轉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從沒遇到過棒子的攻擊,它也不理解棒子。隨着一聲咆嘯、一聲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來,躍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種打擊來了,它又被擊潰到地上。這次它明白了,原來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瘋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進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進攻,把它擊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別激烈的攻擊之後,它爬到地上,眼花繚亂地不敢再往前衝了。它搖搖擺擺,一瘸一拐地,血從鼻子裏、嘴裏、耳朵裏流了出來。它美麗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層浪花,到處是血污和口水的斑點。

它被揍了一頓,它知道了這一點,但它沒有被打的徹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後一次),對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沒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經學習了這一課,在它以後的生命裏,它將永遠不會忘記這一課。那根棒子是個啟示,它介紹了最原始的統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認識到這一點的,生命的現實呈現出一種可怕的景象。當它面對這種景象不能退縮時,它就要帶着它所有潛伏着的被自然喚起的狡猾來對待它。

這是我讀過的書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條温順的家犬被販賣到北極當拖撬犬,它開始漸漸適應狗羣中殘酷、野蠻的生活。布克經歷的磨難與艱辛是你無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為這些,他從一個單純的簡單狗變為了一個有很深閲歷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處境和巴克一樣,我又會怎麼做呢?

或許正如作者傑克?倫敦所説的那樣,萬物心中都有一種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帶來野蠻,帶來征服萬物的慾望。雖然描寫得很殘酷,但這就是拖撬狗們的生活。站着,是決鬥中的狗最大的優勢,因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來了。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誼就等於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絕沒有後退的可能。所有的殘酷都在喚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它在這社會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來自本性深處的不屈的鬥志被喚醒了,因為它知道這一切都體現着生命的價值。是啊,文明社會中野性的呼喚又何嘗停止過呢?競爭的激烈致使人們不能有半點猶豫,勝負就在一剎那間產生,面對對手只有勇敢迎戰,並最終征服,——這就是大自然的法則,優勝劣汰,是沒有什麼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強於對手,才能戰勝對手而不遭淘汰,最後達到自己的目的。其實,在文明的人類社會中,生活也是這樣的,只是不這樣血腥罷了。

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後就要捱打”也成為了人們的警句名言。我們呢?我認為,只有不斷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這個社會淘汰,才可以立足於強者之列。不論遇到多大的困難,面臨多大的挑戰,都不能輕言放棄。因為放棄就是倒下,無論是在社會還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7

都説人類和動物是朋友,我就特別喜歡動物,所以對描寫動物的書籍更是愛不釋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動物小説我幾乎都看了個遍。暑假裏,媽媽買來了這本《野性的呼喚》,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條“憨態可掬”的狗躍然紙上,看它微吐着舌頭,彷彿要和我傾訴什麼!

它,就是本書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莊園,與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莊園裏度過的每一天。卻因為被貪心的僕人從南方主人家偷出來賣掉之後,幾經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國,在棍棒和飢餓中負重跋涉,成為一條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惡劣的生存環境中,巴克體會到“弱肉強食”這一嚴酷的生存法則。最後,當它熱愛的主人慘遭殺害後,它用自己的方式懲處了兇手,從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喚……

看了這本書,我為巴克的一生感到難過,這是我讀得最心疼的一句:當它再次甦醒過來時,它朦朦朧朧地覺得,它的舌頭在作痛。我讀這句時雙手都捏成了拳頭,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憐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訓那些欺負它的人們。當然,巴克也有快樂的日子,就在寒風刺骨日子裏,它與尼克,獵鹿犬等一起幹活的雪橇狗,還有最後一位主人“約翰·桑頓”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為能夠仔細觀察,有着豐富的生活經歷才能將巴克刻畫得如此鮮活生動。讓我在看書的同時,感覺自己和巴克的命運緊緊地維繫在一起,隨着書中的內容跌宕起伏,好幾次為巴克留下了眼淚。其實,巴克生存的那個險惡的自然環境,正是作者傑克·倫敦對自己所生活的現實社會的描述。如果説:生存是人類最基本的目標,那麼對於動物來説,求生存就是一個“相互殘殺”的過程。環境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對於動物同樣適用。正因為如此,巴克完成了從訓化到野性的轉化,最終成為了狼羣的“首領”。

完全是生存環境的改變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惡劣艱苦的環境可以鍛鍊一個人,而安逸的環境卻會讓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養的那條“吉娃娃”來説:從小嬌生慣養,就連三餐飯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攪成肉糜餵它,才肯嚥下去。現在它已經1歲多了,按狗齡算也稱得上是個“青壯年”,但是直到今天都還沒有換過牙,聽説就連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換齊了,咬起骨頭來嘎嘣嘎嘣響,而它卻連一小片肉都咬不爛,咽不下。平時走路還搖搖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穩的樣子,真是有點發育不良,至今,我都沒見過它奔跑的樣子。正因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帶它出門,怕被人笑話。

從傑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中,讓我認識了一條巴克這樣的狗,在不同人的眼裏它是奇狗、幽靈狗、救命恩人、魔鬼精靈。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8

在傑克·倫敦寫的這本書——《野性的呼喚》中,我走進一隻狗的世界。這隻狗叫巴克,是一隻聖伯納犬和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不同的是,巴克並非是神話中充滿人類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類社會擔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國雪地的生活、事蹟震撼着讀者心靈的狗。

巴克從小生活在南方一個法官的家裏,在那兒巴克享受着優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輕重的地位,可一切卻因人類在北方找到一種黃色的金屬而改變。

帶有幾分貴族氣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禮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賣到一個穿紅絨線衫傢伙那兒。接着是一頓大棒的反覆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過去。從此巴克明白一個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沒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鑰匙,一把讓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鑰匙,讓它學習到弱肉強食的原始統治法則,同時也讓潛藏在巴克體內的野性漸漸甦醒。

如果説大棒是一把鑰匙,那麼巴克的同伴則是教授這門課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隻拉雪橇的隊伍,並從同伴中摸索到了許許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會它如何偷食以慰飢腸。其實巴克是不喜歡偷,為了能吃飽他是非偷不可。從狗比利那兒,巴克很快學會了如何在雪地裏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這裏我要提到一隻狗斯匹茨, 因為從它身上,巴克“學”到了很多,讓在朦朧中的巴克記起了原始的殺戮。

斯匹茨是雪橇隊裏的排頭狗,也就是領袖。它把巴克當成是潛在的對手,總是挑釁找茬,表面和善,實際兇殘。起先,對於斯匹茨巴克總是處處忍讓,儘量避免發生正面衝突。一方面他從中學習,另一方面體內的本能隨着一次次的挑釁復活了。最終祖先們的咬齧、撕扯和豺狼式的突擊在它身上活躍起來,把斯匹茨鬥倒了。

一旦野性甦醒,那來自森林深處的呼喊便時時誘惑着巴克,那是一種淒涼怪誕、叫人毛骨悚然的調子,可巴克卻很高興跟着一起嚎。原始動物的強悍習性在它身上越發強烈,在一次捕獵中,巴克嚐到了那種嗜血的慾望和因殺戮而獲得的快樂……最終成為了狼王。

人類社會存在着競爭和人類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種古老的野性的體現吧。野性,是它帶來了征服萬物的慾望與野蠻。就像巴克一樣,當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時,來自本性深處的不屈的鬥志被喚醒,因為它知道這一切就是生命的價值。

在當今競爭激烈的社會,勝負就在一剎那間,導致人類不能有半點喘息與猶豫,面對危機只有勇敢接受,並最終征服……

但野性並不僅僅是殘酷,它也帶來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説是文明與古老的結晶。當巴克最後一個主人約翰死的時候,他仰望蒼天,發出長長的嗥叫。這嗥叫是傷感的,是忠誠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對約翰濃濃的愛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種表達方式。

所以我想説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複雜的,但這個複雜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簡單的方法造就的。讓世界充滿生機的是它,同時把世界推入地獄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誠;它帶來野蠻,也帶了了友情。就這樣吧,這便是真實的生命,多彩,燦爛,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喚的讀後感1000字9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麼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説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秀作家傑克。倫敦,他的小説作品創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傑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於突發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獄,後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傑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於是就出現了小説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隻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裏,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裏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裏。

進入北方後,他才知道那裏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裏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裏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裏也沒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點,之後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製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鬥,並將它打敗後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勝寒冷,對他來説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後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後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羣,迴歸大自然……

小説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徵,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説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羣,迴歸大自然後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