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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辯讀後感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5.68K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辯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法辯讀後感

利用三天的時間讀完了樑治平先生《法辯》一書,書中引經據典的比較了中國古代和西方舊世紀的那種型同但實質上迥異的社會倫理秩序。中國古代是一種以人治為主的社會,以家庭綱常為社會秩序的鈕釦,強調禮溶於法,另外,古代治理結構以名分為重,倫常在社會秩序中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事情都要講身份和倫理,比如父親狀告子女就不論子女是否違反禮法都要收到處罰,不允許子女提出控告,但是古代社會卻不允許子女狀告父母,子女對父母應該以恭敬順從為本,否則將不溶於社會與法律。古代法律和現代文明社會的法律是有着很大的區別的,古代禮法講究禮,注重名分與等級,這就有了刑不上大夫的説法,而現代文明法律則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注重公平,這是一個時代的縮影。古代社會等級明顯,尊卑禮儀是社會的基本反映。在古代早期,社會中的人從一生下來就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不會有獨立的意志,而是一個團體的人,而這個團體便是家族,家和國是一體,在家族中,“個人”被淹沒,“個人”並不能為其自己設定任何法律權利;他所遵循的規則,是其出生的場所,以及來自於他作為其中成員的家長所給他的強制命令。進一步而言,權利的配置取決於人們在家族中的身份,而義務則無時不刻糾纏着每一個人的一言一行。所以,從最初形態的意義上講,國古代法與西方古代法在價值追求與功能界定等方面並無重大差異。

但是西方法律卻在不斷的發展中出現了質的變化,不在可以強調家族性,而人作為社會獨立的個體,其自由意識,平等自治的社會秩序悄然聲息的進行了革命,自由契約變得越來越常見,作為單獨的個體更加強調自由,漸漸的淡化了家族性,個人從家族中分離出來,突出了法的本質,法凌駕於社會之上掌控着人的意志,法是私人事務必不可少的參與者和仲裁者,與市民社會有着密切的關係。

古代法律治理講究禮和法,歷史上法家崇尚法治,儒家崇尚禮治,到歸根結底歷史上的`禮法和現代文明的法律制度從根本上是不同的,古代禮法制度是在封建統治的大環境中產生的,當時等級森嚴,尊卑分明,禮法的產生不過是為了維護古代封建階級通知,然而,不管是務法,還是務德,這兩種治理文化都沒有離開“人治”的本質。所謂務法,乃是隻信奉權謀威勢而不屑於説教的人治;所謂務德,只是極度輕視法律政令的人治。所以説,人治到法治是歷史進步的表現。 中國是一個泱泱大國,走着五千多年的歷史,從古代的人治到現在的法治,到現在的法治社會,雖然古代的禮法人情已經在很大程度上被嚴肅的法律代替,但是古代法律的精神內核民族思想還是流傳了下來,縱觀現今之中國,為什麼法律已經規定得很明確了,但總是會牽扯進那麼多不可避免的案外因素?明明有法,明明自己就是受害者,但人們卻總是情願繞過法律,去找關係,去上訪?執法者為何總是堂而皇之地認為執法即為特權?為什麼我們常常把權利救濟的希望寄託在某個道德賢明的領導人身上呢?這就是古代人治思想的真實反映,禮的思想深入中國老百姓的心裏,他們有時會無視法律的嚴格和嚴肅,認為人情會讓法動容,對於現代文明社會法治來講,需要加強的就是普法力度,讓歷史的烙印運行在一個良好的軌道上。同時,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樑治平老師在書中給了我們一種選擇、一種方向、一種希望:“兩種或多種文明的融合往往會迸發巨大的力量,產生新的文明,羅馬文明和日耳曼文明之於歐洲,中國文明和西方文明之於日本,都是如此。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顯著的烙印,一種制度倒影了一個時代的社會制度,所以我的感想便是,中國經歷了人治到法治的大變革,反映了不同歷史時刻的禮法要求,一種思想催生着一種社會制度,而一種社會制度需要法來維繫,而法是一種精神信仰,所以我國現在走在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道路上,需要不斷的加強法律改革,同時不能忘記歷史,結合歷史經驗制定法律,讓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走的更加的有精神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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