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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3.4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工地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工地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建築工地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為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大雪、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羣防羣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於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領導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救災領導小組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長擔任總指揮,淨月校區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副主任擔任各組組長,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各部門成員擔任組員。下設救災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地點設在綜合管理科。

三、緊急工作

(一)及時向市教育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救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二)聯繫區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衞生整治工作,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四)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衞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後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總務處必須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應急反應

(一)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二)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三)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六、防災制度

(一)保衞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配電房、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牆報欄、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監督及時整改。

(二)保衞處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並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全校二千多名師生,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每學期進行疏散撤離演習一次。

(三)辦公室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設備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採取措施停課放假。

(四)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在接到颱風、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五)在發生災害時,後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杆、牆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六)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七)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八)做好衞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衞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九)災後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儘快恢復正常。

建築工地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一、適用範圍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單位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單位與工廠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單位與工廠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單位與工廠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一)單位與工廠各部門職責。單位與工廠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祖軍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彙總和收集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單位與工廠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單位與工廠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單位與工廠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祖軍負責的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單位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單位與工廠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單位與工廠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單位與工廠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單位與工廠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單位與工廠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單位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單位與工廠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單位一把手是單位安全工作的

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單位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建築工地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一、領導機構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信息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信息,應急委已下達了關於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

(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羣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羣眾安全過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

(6)衞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温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

(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

(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採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10)旅遊局要加強對旅遊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

(12)電力、通信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

(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範大風降温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採取小麥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

(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發佈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彙總後上報主要領導,並根據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手機短信、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組織人員入户進行發佈相關預警信息。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徵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

(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

(3)劃定警戒區域並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後,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對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

(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

(5)批准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

(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後,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瞭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信息進行彙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

(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後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3)醫療救護:由衞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

(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徵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信暢通。

(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後,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佈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

八、後期處置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迅速對各轄區內受災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3)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對徵收或徵用的房屋等應急物資和設備予以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造成損壞的,當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補償。財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4)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要做好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救災捐助工作和捐贈款物的分配、調撥。

(6)市應急辦要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在處置中存在有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