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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1.63W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預案

第1章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暴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靠科學。堅持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重大暴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3)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事發地縣、鎮兩級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牡丹江市行政區內出現的重大暴雪災害,根據重大暴雪災害的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啟動相應的縣(市、區)、市級應急預案,縣(市)、區負責本轄區內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市負責全市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及協調跨縣行政區劃的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第2章 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2.1組織體系

突發暴雪災害發生後,超出事發地政府處置能力或出現嚴重損失和人員傷亡時,立即啟動本預案,併成立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和部署暴雪災害的應急救援、搶險及善後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副市長

成 員:市政府祕書長,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衞生局、市公安局、駐牡各通信公司、市建設局、牡機場公司、牡城投公司、市畜牧局、駐牡部隊、武警支隊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市政府祕書長作為總協調人,市氣象局局長協助開展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氣象局分管業務工作副局長擔任。

發生暴雪災害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立即成立暴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2.2職責任務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重大暴雪災害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牡丹江市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災工作;確定應急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市)、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指導縣(市)、區重大暴雪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做好重大暴雪災害的應急救災工作;處理其他有關重大暴雪災害應急救災的重要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承擔市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3章 暴雪災害監測預警機制

3.1監測體系建設

全市氣象部門測站稀少(目前只有7個測站),難以全面監測暴雪天氣,滿足不了我市防災減災的需求。牡丹江市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儘快建設加密氣象站,開展氣象監測業務與服務,形成覆蓋全區的暴雪監測體系。

3.2預測預警機制

市、縣氣象部門對監測、預測到的暴雪天氣,要嚴密監視天氣變化,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同時與省氣象台、有關台站進行會商。通過綜合分析監測得到的各類信息,對暴雪天氣的未來發展及可能影響進行預測分析,發佈暴雪預警,同時根據前期的氣候條件,提出防災建議。暴雪預警發出後,立即組織監測,提供預報、情報跟蹤服務,並隨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為市應急指揮部指揮抗災、救災提供重要氣象參考,同時向各有關縣(市)氣象局發佈指導預報。

3.3預警信息的製作和發佈

由市氣象台負責預警信息的製作,通過“12121”氣象熱線向公眾發佈,並根據需要由市政府應急辦協調,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發佈。

3.4監測行動

重大暴雪應急預案啟動後,事發地政府立即成立由多部門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進行應急監測、應急跟蹤服務,隨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為市應急指揮部指揮抗災、救災提供決策依據。

3.5暴雪災害速報制度

3.5.1速報原則

暴雪災害發生地的縣(市)、區和鄉(鎮)政府為信息上報的責任單位,要求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續報完整。

3.5.2速報程序及時限要求

(1)發生小型暴雪災害,所在鄉(鎮)政府應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氣象局報告,由縣(市)政府向市政府和市氣象局報告。

(2)發生中型暴雪災害,所在縣(市)政府應在2小時內速報市政府和市氣象局,以後每12小時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調查結束。

(3)發生大型暴雪災害,所在縣(市)政府應在2小時內速報市政府和市氣象局,以後每12小時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調查結束。必要時可越級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3.5.3速報內容

負責報告的部門應根據已掌握的災情信息,儘可能詳細地説明暴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和失蹤人員、直接經濟損失和發展趨勢等,同時向主管部門提出應採取的對策和應急措施。

第4章 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暴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大型、中型、小型暴雪災害險情和暴雪災害災情三級:

4.1小型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暴雪災害險情為小型暴雪災害險情。

未發生人員死亡或因災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暴雪災害災情為小型暴雪災害災情。

4.2中型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暴雪災害險情為中型暴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和失蹤1人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的暴雪災害災情為中型暴雪災害災情。

4.3大型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暴雪災害險情為大型暴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和失蹤5人以上(含5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社會影響嚴重的暴雪災害災情,為大型暴雪災害災情。

第5章 暴雪災害應急響應

暴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暴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各等級暴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

當暴雪災害發生後,事發地政府和市、縣氣象局要迅速確定暴雪災害等級,立即分級啟動《暴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同時實行暴雪災害速報制度,向市政府和市氣象部門報告,並做好跟蹤監測和防治應急工作。

(1)發生小型暴雪災害險情和小型暴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由本縣(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農委、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畜牧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暴雪災害應急工作。

(2)發生中型暴雪災害險情和中型暴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農委、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畜牧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3)發生大型暴雪災害險情和大型暴雪災害災情的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及時上報省政府及省氣象部門。

暴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的內容包括: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災情;發展趨勢;已採取的防範對策和措施;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5.2應急通訊

市、縣(市)兩級暴雪災害防治指揮部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指揮部與應急單位負責人間的不間斷通訊聯絡。

暴雪災害發生後,事發地政府應及時向總指揮和指揮部成員彙報,並立即啟動突發事件通訊保障方案,確保事發地與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的有線、無線通訊聯繫暢通,保證圖像、監控系統的信號實時傳輸。

5.3安全防護

暴雪災害發生後,應急指揮部要儘快組織搶險救援人員奔赴現場。搶險救援人員包括:搶救災民、醫療救護、消防、搶修生命線工程和重大工程等人員。根據應急指揮部安排部署,鄉(鎮)村幹部組織災害危及區或可能危及區的羣眾疏散撤離,緊急避難所一般設置在鄉(鎮)、村的學校和辦公室,同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民政、公安、衞生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做好災區的社會治安、醫療防疫、物資供應等具體工作。

5.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由市重大暴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依據災害地點、等級等具體情況,請示市政府後,明確動員範圍,包括動員機關幹部、周邊羣眾、武警、部隊等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5.6應急結束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災害地進行詳細評估,形成評估報告,確保險情已經解除後,由市應急指揮部公開發布信息,撤離搶險救援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第6章 部門職責

6.1緊急搶險救災

暴雪災害發生後,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等級報請市政府後,啟動本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各部門的職責和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駐牡解放軍部隊、武警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圍困人員,進行工程搶險。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協助市政府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市農委負責指導農村抗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人員、應急物資、疏散羣眾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封閉主要公路、橋樑等交通設施。

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電業局、市城投公司負責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設施免遭損壞;組織搶修受損壞的供水、供電、供氣等設施,保證正常運行。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組織修復被毀壞的旅遊基礎設施和旅遊服務設施。

市教育局負責修復受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

市政排水總公司負責城區的排水工作,以防內澇成災。

6.2應急調查

暴雪災害發生後,事發地政府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奔赴現場,開展搶險救災及調查工作,形成應急調查報告,報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

6.3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暴雪災害發生後,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按災害的級別啟動相應的救護和醫療預案,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醫療救護和傳染病控制等工作有序進行。

6.4主要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市民政局負責向災民提供救援,並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市交通局、市電業局、市城投公司、市通信公司等部門負責災區的交通、通訊、供電、供水問題等的搶險恢復工作,保證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市衞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負責災區的醫療救護、藥品供應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市公安局、武警支隊負責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和重要場所、救災物資的安全保衞工作;市財政局負責防治應急與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防治應急與救災補助資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市農業局、市畜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止、控制和撲滅工作,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

第7章 應急保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為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在應急狀態下,由市政府啟動《重大突發事件信息保障預案》。

7.2應急隊伍、資金、物資和裝備保障

7.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暴雪災害發生後,災害現場所需的推土機、清雪機、剷車、運輸車等應急設備的供應與存放位置由市建設局、市交通局負責。

7.2.2應急隊伍、物資、資金保障

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應急搶險隊伍、人員及後勤保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在超出事發地政府承受能力時,可報請市應急委和市政府批准,由市應急指揮部依據災害地點、等級等具體情況,動員機關幹部、周邊羣眾、武警、部隊等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商務局落實和安排救災物資的採購、儲備、管理,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救災所需要的資金,由市政府統一安排,在應急資金中調撥,具體工作由市財政局負責。

7.3重大暴雪災害預報方法技術研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對重大暴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

7.4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羣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暴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5信息發佈

在出現暴雪災害的情況下,由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的具體情況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在一定範圍內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災害報道。以利於搶險救援、減少恐慌、保持社會穩定等積極導向作為新聞報道的發佈原則,新聞報道的審查、發佈時機、方式、內容、途徑等均由應急指揮部負責向市政府請示後執行。

7.6監督檢查

市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暴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暴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市政府負責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相關責任。

第8章 預案管理與更新

8.1預案管理

各縣(市)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暴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制定,並依據變化後的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報市應急委審定後發佈執行。

第9章 責任與獎勵

對及時發現暴雪災害發生並及時上報有關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市政府進行表彰獎勵,對擅離職守、隱瞞災情、謊報災情導致發生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第10章 附則

10.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説明

暴雪的定義:24小時降雪量大於等於10毫米為暴雪。

測站的定義:專指牡丹江市氣象部門所屬的觀測站,現有7個:牡丹江市氣象局觀測站、林口、穆稜、綏芬河、東寧、海林、寧安縣(市)氣象局。

10.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10.3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