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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5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2.89W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5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優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台、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信息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羣死羣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出租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羣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通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信息: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信息;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信息;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信息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信息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序及內容

5.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説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泄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繫,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設備(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設備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總則

l、我企業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着“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繫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企業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着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企業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成員: 、 電話: 。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2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企業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企業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企業領導提出,以便企業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礦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1.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1.組織領導:組長:作業長 副組長:副作業長

成員:職能人員、各班長

責任單位:檢修一區

責任人、指揮:作業長

報告:當班值班、檢修人員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2.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作業區領導、礦調度,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着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2.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作業長、礦調度,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卧。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2.4.若發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先關閉氣源,在實施搶救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搶救,救援人員若感覺自己呼吸困難應立即撤離,更換人員。待救護人員到達後送醫院搶救。

2.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2.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2.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1.1編制目的

規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及燃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東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1.3適用範圍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熱力)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涉及勝利石油管理局、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濟軍基地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做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東營市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衞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2辦事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具體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佈工作。

2.3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5個組。

(1)警戒保衞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保衞、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維持。

(2)搶險救災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燃氣、熱力方面的有關專家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市指揮部批准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計生委牽頭,負責組織醫療和衞生防疫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心理疏導、防疫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搶險物資裝備的供應和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和賠付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對市直管燃氣(熱力)企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開展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協助工作。

3危險目標的確定

3.1燃氣

可能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地下燃氣管道、室內燃氣管道、燃氣器具、液化氣站及供應站(點)、瓶裝液化氣等易發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熱力

可能發生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鍋爐、熱力管線等易發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預警預防機制

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加大高新技術和信息化應用,提高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督促燃氣(熱力)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後,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應當立即報告事故發生地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或報警(110、119、120)。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核實並按規定逐級上報,上報到市政府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5.1.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及當時可確定的傷亡人數。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及簡要經過。

(4)已經採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5.2分級響應

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由省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

較大事故應急響應,市指揮部依據本預案處置。

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為主處置。

5.3啟動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後,縣區政府應當立即啟動本級預案,先期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減少財產損失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記和詳細記錄,並拍照、錄像,最大限度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響應。確需啟動本預案響應的,應當立即按本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搶險救援需要,市指揮部可調用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4應急救援

5.4.1緊急處置

(1)燃氣:搶險人員立即關斷就近相關的氣源控制閥門,熄滅一切火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2)熱力:鍋爐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研判事故發生發展情況,適時停爐並關斷鍋爐與管網系統之間的控制閥門。熱力管線泄漏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關斷管線泄漏點最近處前後控制閥門。同時,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5.4.2人員疏散

根據警戒區域,迅速撤離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並根據進一步發生的危險程度,視情擴大外撤範圍。

5.4.3工程搶險

根據可能的危險目標,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

(1)燃氣:

①泄漏。如液化氣站內儲罐泄漏,有注水保護系統的立即進行注水,否則應進行緊急倒罐(或倒罐外運),同時對泄漏點進行封堵;市區輸氣管道泄漏,迅速確定泄漏點,對其進行封堵。

②中毒、火災或爆炸。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2)熱力:

①鍋爐爆管。待爆管鍋爐冷卻後,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並立即開展搶修。啟用備用鍋爐,保障正常供熱。

②鍋爐汽化:觀察鍋爐內爐水的壓力和温度,適時打開排氣閥,必要時打開安全閥,使鍋爐蒸汽排出,及時泄壓。同時,將鍋爐內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爐温。

③鍋爐爆炸、熱力管線泄漏。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其他由專業隊伍按照燃氣(熱力)企業詳細的單項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救援。

5.5信息發佈

按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要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授權發佈、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信息、組織報道。

5.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市指揮部批准,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善後處理組應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救濟、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2事故調查、總結與評估

按照事故調查權限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進行調查。市調查組應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市指揮部應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後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上報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裝備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足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有關特種救援裝備情況。

7.2應急隊伍保障

(1)各燃氣(熱力)企業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

(2)市及各縣區公安消防搶險隊伍。

(3)其他臨時搶險隊伍由後勤保障組協調組織,必要時請求當地駐軍、武警支援等。

7.3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應當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衞生資源,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及時組織醫療衞生和防疫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7.4資金保障

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協調解決。

7.5社會動員保障

縣區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

7.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研究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日常訓練由燃氣(熱力)企業自行安排,原則上每季度開展1次。

(2)全市應急救援演練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

8.2宣傳培訓

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廣泛宣傳燃氣(熱力)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常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組織督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施救能力。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監督檢查

市城市管理局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在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修訂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或其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時,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修訂完善。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一、方案編制依據

1、施工組織設計

2、塔式起重機説明書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防範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後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颱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築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運行過程中規範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説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説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説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説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並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脱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台及兩台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迴轉限位裝置等措施,並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應鬆開迴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繫,及時發佈現場信息。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並設置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持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後勤保障組 、保 衞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衞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説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彙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後,然後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並進行警戒不準閒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繫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紮,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衞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係

項目部工程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現場事故後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範圍、效果評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