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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銀行安全應急預案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1.7W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銀行安全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銀行安全應急預案

銀行安全應急預案1

我行地處黃河市長江區紅西街2號,而節假日人員較少,前臨大街,交通便利,背靠印刷廠和南鴨集團家屬樓,情況較為複雜,全體員工必須提高警惕,嚴格執行《中國建設銀行安全保衞工作暫行規定》第四章的規定和《中國建設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崗位操作規程》第四章的規定,確保建設銀行的資金和員工的人身安全,根據營業室和儲蓄專櫃所處環境以及可能發生的遭搶、盜、騙、火、擠兑、滋事、防毒、防震等八種情況,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如下:

(一)當發生歹徒持槍(械、爆炸物)實施搶劫時的預案

1、臨櫃人員判明情況後,一面用言語與歹徒周旋,趁機按下110報警按鈕,拉響現場報警器,兩部門人員相互見機行動,共同對敵。

2、現金櫃員迅速收好現金入櫃上鎖,保險櫃亂碼,拿起自衞武器,準備自衞。

3、其他人員迅速躲藏到有利位置,保護自己,拿起自衞武器準備自衞,並用手機或電話向支行領導和公安部門報告情況,請派人支援。

4、若歹徒砸破防彈玻璃時,櫃枱內人員可用自衞武器配合行內其他人員,靈活利用各利物體掩護與歹徒搏鬥,最大限度地保障資金和人身安全,並配合聯防人員抓捕歹徒。

(二)當發生詐騙、冒領案件時的預案

1、發現並確認詐騙、冒領嫌疑人作案時,接櫃人員應立即用暗語告訴出納]人員:“這個客户要取錢的數額這麼大,我們沒有這麼多的錢怎麼辦。”並用眼光示意出納員,出納員要意識到情況的發生,並説:“我和工行聯繫一下,讓工行送款。”出納員用電話報告支行領導説:“我們這裏的錢不夠,請你們趕快給我們調款來。”同時大聲告訴營業室內的其他人員:“xxx,你給我們辦票,我們要從工行調款。”將發生情況的信息傳出去。在説話期間,當班人員堅決不能將嫌疑人的.票據、證件退回去,並與之拉話,設法穩住嫌疑人,迅速確認嫌疑人的外貌特徵,嚴密監視,等待來人援助抓獲嫌疑人。

2、按響110報警按鈕和現場報警器,向公安部門和其他部門報警,請求援助抓獲嫌疑人。

3、其他部門人員聽到報警後,立即持械堵住營業室大門,抓捕嫌疑人。

(三)防盜竊案件的預案

1、每天營業終了,錢、證、章入箱進庫保管,鎖好門、窗,用110報警系統進行設防監控,防止外盜和壞人破壞。

2、工作期間照章操作,嚴格執行會計櫃枱工作制度,加強複核力度,嚴防內盜。

3、對外付款時必須有一人看着客户數完款,問清金額後才可辦理下一筆業務,防止調包、抽張等盜竊案件發生。

(四)發生火災時的預案

1、迅速判明火情,屬用電起火的,要儘快切斷電源,同時啟用消防設施滅火。

2、如火勢太大,要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求救;同時向其他部門求助,其他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滅火。

3、迅速疏散人員,搶救現金、重要資料、財產。

4、協助消防隊滅火。

5、保護現場,維持秩序,提高警惕,防止有壞人趁火打劫。

(五)當發生擠兑事件時的預案

當天或近兩三天營業期間,有超過正常數量的客户前來提取大額現金或將大批資金轉往他行的現象,則應視為發生擠兑事件。遇到這種情況時,當班人員則應按以下預案進行操作,以挫敗擠兑行為,穩定金融秩序。

1、做好解釋工作。當發生擠兑時,當班人員要注意款項的去向,力所能及地向客户做好解釋工作,宣傳我行資金雄厚,存取方便,通存通兑的優勢,儘可能地滯留資金。

2、及時報告。當班人員在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要迅速將情況向支行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在向主管行長彙報後,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和上級行報告,請人民銀行出面採取有力措施,維持金融秩序的穩定。

(六)當發生滋尋鬧事時的預案

營業期間,當發生有人在營業廳藉機生事,無理取鬧,損毀我行聲譽,擾亂正常營業秩序的現象。遇到這種情況,當班人員應按如下預案進行,制止事態擴大。

1、冷靜分析。當班人員面對客户的吵鬧,切忌急躁,要冷靜分析事發原因,分清是我方原因還是客户的原因。

2、解釋開導。如屬我方設備故障,要態度誠懇,做好解釋工作,講明原因,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儘量減少客户的等待時間;如屬我方工作失誤,要先做自我批評,求得客户諒解,再積極改正,彌補過錯;如是客户方面的原因,則應婉轉指出,講解清楚,一般情況下客户都能理解,但不要得理不讓人,使人難堪,激化矛盾。

3、勸阻警告。如在我方人員做了許多解釋工作後,客户仍執迷不悟藉機生事,吵鬧,當班人員則應嚴肅指出其行為的錯誤性,令其立即停止錯誤行為。

4、報警。在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後仍不能制止客户藉機生事的行為,當班人員則應趕快報告給支行領導和公安部門,請求警方和支行領導的力量制止滋事行為。

(七)防毒預案

當發現有人投毒時,應立即制止,並撥打“110”報警,所有人員應用濕毛巾或布捂住口和鼻子,防止毒氣進入呼吸系統,發生感染;如有人或營業場所染毒,必須請專業人員對其進行消毒處理,並安排警戒人員警戒。

(八)防震預案

1、接到上級後,根據地震預報發佈的地點和震級大小,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召開緊急會議,研究佈置應急準備工作,確定應急措施,實施應急值班制度,並對全行提出具體要求。各部門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將重要憑證、現金等重要物品放入較為安全的保險櫃內,鎖定亂碼,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必要時可組織避震、疏散和演習。

2、地震發生後,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向上級報告具體災情,如有人員受傷,應迅速撥打“120”急救;如有人員乘機搶劫我行財物,應迅速撥打“110”報警;如樓房損壞,應積極組織人員恢復生產秩序;如有人員意外死亡,應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銀行安全應急預案2

第一條

為應對市政電網的檢修停電和突然停電,保證分行各營業網點的業務及營業正常運行,防止數據傳輸的中斷和丟失,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檢修停電是指供電部門在事先有通知的情況下停電;突然停電是指在非正常狀態下沒有通知的停電。

第三條

發生停電時,事發網點支行行長為停電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迅速按規定採取應對措施;各相關部門處理停電情況應任務明確,相互配合,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供電,防止業務和營業中斷。

第四條相關部門職責

(一)分行辦公室負責調配各類應急資源,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安排人員對供電設施的日常檢修和應急處理;審定應急處理信息披露事項;協助支行做好客户投訴的處理工作。

(二)分行監察保衞部負責協助支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並視情況報告轄區內公安機關。

(三)分行信息技術部負責發電機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養和及時配送;保障支行通訊線路的順暢。

(四)分行零售銀行部、會計部負責指導支行本業務條線應急處理工作,並及時向總行電話中心、業務管理部門報備。

(五)支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日常工作由支行辦公室負責。

包括調配支行應急處理資源,指揮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安全保衞及做好客户服務;按要求向分行報告相關應急處理情況;對支行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總結評估;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實施。

(六)支行零售、會計業務部門負責安排人員做好業務處理和客户服務工作,並及時報告分行本條線業務管理部門。

第五條停電應急處理流程

(一)事發網點遇停電時:

1、網點支行行長或其他指定負責人接到停電通知後,應迅速做好正常營業的應急措施。

2、網點辦公室或其他指定負責人要迅速與供電部門取得聯繫,確定停電原因及恢復供電時間,並視情況向分行信息技術部、辦公室、監察保衞部等相關部門報告。同時派人檢查網點UPS電源,關閉除營業室和監控室以外的其他電源,保障營業和安保的正常用電,必要的時候減少營業窗口。

3、突發停電後,網點UPS正常情況下可保證營業用電設備使用2-4小時。如事發網點確定2個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支行行長或其他指定負責人需第一時間向信息技術部提出發電機支持申請,同時清理髮電機擺放位置、發電電纜鋪設通道。發電機工作時,會產生噪音、廢氣並釋放一定熱量,應確保按預案選擇位置擺放,並協調保安人員,配合發電機供應商的技術人員做好發電現場的設備及電纜的保護工作。

4、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停電時,經辦員要在來電後第一時間內查詢該筆業務是否成功,防止重複入賬。

5、如停電時間超過一天,辦公室負責人或其他制定負責人需聯繫場地解決發電機夜間存放問題,並與分行監察保衞部聯繫加強夜間安保措施。

6、網點零售行長應在營業廳內組織人員做好客户引導、解釋和安撫工作。

7、停電期間原則上不允許縮短營業時間,特殊情況需報分行零售銀行部審批,並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信息技術部接到事發網點通知後:

1、立即啟動發電機支持預案,保證及時將發電機送達事發網點,提供現場發電支持。其中:

市內四區的營業網點1.5小時內到達;

非市內四區的營業網點(開發區、金州等)2小時內到達;

非工作時間(早、晚、節假日等)2小時到達;

特殊情況影響,如不良天氣、自然災害等,到達時間會有一定延遲。

2、協助事發網點清理髮電電纜鋪設通道,設置發電機及電纜防護帶。

3、根據情況解決臨時發生的設備、系統故障。

(三)分行辦公室接到事發網點通知後:

1、根據事發網點描述停電原因等,快速響應,安排人員協助事發網點及時準確弄清停電原因;

2、網點自有原因造成停電,快速搶修,及時安排專業的維修人員搶修電路故障,恢復正常營業;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網點停電,支行行長或指定負責人應督促他方快速維修電路故障並監督施工質量,恢復網點正常營業。若他方維修不積極,導致損失,由網點相關負責人測算損失,分行辦公室協助事故網點追索賠償;

(四)分行監察保衞部接到事發網點通知後:

1、通知網點監保幹部查看停業網點要害崗位監控錄像,圖像和聲音是否清晰;聯繫報警服務公司確保報警系統工作正常,分行監察保衞部協助聯繫報警設備備用電池。

2、通知停電網點將本單位休息保安人員召集到崗,以加強網點安全防範。網點要保證在營業室二道門之外有保安人員持械守護,嚴格控制二道門人員出入。如遇夜間停電,網點監保幹部要加強網點巡查,確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員同時在崗值勤,保證網點安全。

3、督促支行監保幹部對二道門及門禁系統的供電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能夠正常進出。

4、在備用電源啟用後,營業區域無正常照明的情況下,支行監保幹部要督促櫃面主要負責人到監控室現場查看監控畫面清晰度和聲音質量,確保營業需要。分行監察保衞部通過監控中心查看錄像效果,情況惡劣時可建議網點增加照明設施或停業。

5、因停電無法正常營業時,網點監保幹部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內保大隊,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防止擠兑、盜搶等趁火打劫的事件發生。

(五)分行會計部接到事發網點通知後:

1、迅速瞭解停電的原因和恢復供電的時間;

2、要求支行會計櫃枱關閉非必須開啟的業務機器,減少供電負荷;

3、瞭解櫃枱業務系統的運行情況,根據運行情況採取應急措施;

4、指導支行櫃枱處理緊急業務;

(六)分行零售銀行部接到事發網點通知後:

1、指導網點儲蓄櫃面合規操作,防止差錯,隨時解決事發網點緊急業務需求。

2、配合事發網點做好自助設備的維護工作。

3、根據事發網點實際情況審批縮短營業時間的申請,並做好電話銀行中心及各網點的通知、報備工作。

4、必要時,安排事發網點櫃員到就近網點為客户提供服務。

第六條預防性措施

(一)各營業網點需確定停電最低保障IT系統數量等數據並報分行信息技術部備案,並配合信息技術部進行發電機接入演練。具體如下:

1、機構意外停電時需最低保障IT系統數量,含會計營業櫃員數、儲蓄低櫃營業櫃員數、儲蓄高櫃營業櫃員數、其它重要IT系統等。

2、機構意外停電時最低保障照明設備數,如照明燈具數量、瓦數。

3、機構意外停電時其它必須保障重要系統明細。

4、最低保障監控設備耗電功率。

5、應急發電機擺放位置,發電機電纜鋪設通路。

(二)各營業網點需確保報警電話的通訊暢通。

(三)新裝修網點應預留市電發電車接口,保障停電期間營業正常照明。

(四)電腦聯絡員需定期檢查UPS電源、電池的使用情況,始終保證UPS能為市電斷電後繼續提供正常且有效的保護(有效時間範圍內)。

(五)分行信息技術部需制定發電機支持方案,負責做好UPS及電池的定期巡檢和維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