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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的應急預案範文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2.74W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環境的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的應急預案範文

環境的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採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範圍的企業。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佈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第四條鼓勵其他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並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羣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並備案。

第五條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範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第七條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佈。

企業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備案的準備

第八條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託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託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第九條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企業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於: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係,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後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於:調查企業第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説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採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徵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佈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發佈。

第十一條企業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企業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第三章備案的實施

第十三條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範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第十四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説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佈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説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説明、徵求意見及採納情況説明、評審情況説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第十六條受理部門收到企業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補齊相關文件,並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製定和備案。

第十八條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第四章備案的監督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彙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並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可以採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託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彙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範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第二十二條企業未按照有關規定製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範圍。

第二十四條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關於企業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環境的應急預案2

一、預案目的

為保障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複線(重慶境)路面工程綜合項目部環保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和規範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業利益和人民羣眾身體及生命安全。為防止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了本預案。

二、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成渝高速公路複線路面綜合工程項目部區域內,突發的人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等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1、《環境保護法》;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大氣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的職責劃分

1、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韓峯

副組長:李永生、焦連模、吳雲輝、潘兆進

組員:張洪文、仲爽、張道遠、譚偉、林夢巖、張升、李賢平、鄭紅明、於慶忠、胡勁鬆、趙金龍、翟新華、周少國、周長虹、楊鵬

2、項目應急搶險組織機構框圖

3、應急搶險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全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2)副組長:具體負責排險、搶修、救護、搶險物資供應、事故通報、疏散安置工作的組織指揮;

(3)吳雲輝、鄭紅明、張升、楊鵬:協助副組長做好事故報警、報告、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代表組長處理相關事宜;

(4)張洪文、仲爽: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清除和監測工作;

(5)李賢平: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繫、接待工、車輛調配等工作;

(6)胡勁鬆、趙金龍、周少國、周長虹、翟新華:負責人員疏散、除險、隔離污染源等工作的組織指揮;

(7)張道遠負責搶險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在接到污染事故發生的警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應根據危害程度及範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搶險。要儘快弄清污染事故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已造成的污染範圍等,經綜合情況制定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搶險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範組織實施搶險。

1、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3)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2、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

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應建議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並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後,建議當地有關組織果斷採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羣眾,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人數範圍,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現場調查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

(2)進行技術調查取證。

(3)配合環境監測部門採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六、應急救援保障

(一)內部保障

為能在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儘可能控制波及範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1)落實應急搶險組織,搶險領導小組成員和搶險專業隊伍應按照專業分工,本着專業對口,便於領導、便於集結和開展搶險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搶險等器材,上述各種器材由物質、辦公室專人採購、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3)定期組織搶險訓練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搶險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發生後,應急搶險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在自身救援條件受限,無力控制事故現場時,應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援。

(三)醫療保障

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可就近送至醫院救治或及時與醫療單位聯繫,組織現場救治,也可送至現場指揮所指定的醫院、醫療單位救治。應急終止後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轉院或繼續治療。

七、報警和通訊聯絡方式

項目應急搶險救援聯絡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搶險救援聯絡電話如下:

a)項目部應急聯絡電話:xxxx。

b)向上級報告。項目經理應根據事故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集團公司、有限公司、指揮部、業主、政府等)報告。

c)對外應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火警支援求救電話:119;

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

八、事故發生後注意事項

(1)穩定職工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中毒或受傷人員親屬探視,由辦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傷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九、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程序的終止

1、應急搶險救援終止

當事故現場勢態被完全控制,確信已消除毒物擴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區內無毒害危險時,傷員撤離現場後,由事故現場總指揮確定並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報告和發佈信息

由通訊聯絡人員通知本單位各相關部門,以及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周邊社區、人員發佈危險解除的信息,若事故發生時有請求政府協調的程序時,由指揮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危險解除。

十、應急培訓計劃

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本預案制訂後實施前,所有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各專業救援隊成員應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明確在搶險救援現場所擔負的責任和義務。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搶險救援專業隊成員每年進行一次應急培訓,學習搶險救援專業知識和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的處理辦法。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每個人都應做到熟知搶險救援內容,明確自己的分工,業務熟練,成為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骨幹力量。

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由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對所有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應急響應培訓,瞭解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能夠在現場第一時間做出判斷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根據有可能出現的環境污染事故情況,印製宣傳材料,向員工發放,瞭解相關的應急響應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