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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通用7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2.34W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通用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通用7篇)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 的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 提高我公司全體員工對重污染天氣的預防、 預警和應對能力, 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最大限度降低對大氣的污染, 維護社會穩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保護環境, 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 可持續發展, 制訂本方案。

1.2 編制依據

1.2.1 法律法規、 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00.01)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

(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 號);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17 號)(2011.05);

(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於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 33 號;

(8)《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

1.2.2 標準、 技術規範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 3)《 環 境空 氣 質 量 指 數( AQI) 技術規定( 試行)》(HJ633-2012)。

1.3 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 於我公司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及區域外發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 預防為主。 加強對公司粉塵監測、 監控並實施監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氣事件風險防範體系, 積極預防、 及時控制、 消除隱患, 提高重污染天氣事件防範和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2) 堅持屬地管理, 統一領導。 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實行“公司統一領導指揮, 各部門積極參與和具體負責”的原則, 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充分發揮部門的專業優勢, 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3) 堅持加強預警, 提前響應。 積極做好空氣環境和氣象條件的應對, 及時準確把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 做好重污染天氣事件預測預報工作, 做到及時、 快速和有效應對;

(4) 堅持部門聯動, 全員參與。 建立公司統一領導, 部門協調聯動, 職工廣泛參與工作機制, 最大限度減少空氣重污染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和危害。

2 組織指揮

2.1 組織機構

根據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及北城街道環境保護辦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 主要職責: 負責統一組織、 協調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組長: 總經理張x擔任

副組長: 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辦公室主任孫x擔任。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境保護的孫x擔任。 地點設置在公司辦公室, 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日常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領導小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氣採取的應急響應措施。

3 監測與預警

3.1 污染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 分級方法, 空氣質量指數(AQI)在 201—300 之間 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間為嚴重污染。 依據空氣質量預報, 同時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 將空氣重污染分為 4 個預警級別, 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IV 級) 預警、 黃色(III 級) 預警、 橙色(II 級) 預警、 紅色(I 級) 預警。 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 預警級別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預警。

1、 藍色(IV 級) 預警:

經預測, 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200<(AQI) 環境質量指數<500 時;

2、 黃色(III 級) 預警:

(1)經預測, 將連續三天發生 200<AQI≤300 時; 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 200<AQI≤300 時;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時;

3、 橙色(II 級) 預警:

(1)經預測, 本市將連續三天發生 300<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 300<AQI<500 時;

(3)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佈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橙色(II 級) 預警時。

4、 紅色(I 級) 預警:

(1)經預測, 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 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未來一天將發生 AQI≥500 時;

(3) 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佈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紅色(I 級) 預警時。

4 應急響應措施

1 藍色(IV 級) 應急措施

(1)確保三分之一的員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 機動車駐車時及時熄火, 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 公司內灑水降塵頻次為 2 次/天, 加強噴丸、 拋丸煙塵處理;

(4) 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 減少廠內交通揚塵污染;

(5) 生產車間控制污染工序生產, 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2 黃色(Ⅲ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藍色(IV 級) 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採取以下措施。

(1) 確保 4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 建議員工儘量減少能源消耗, 空調冬季調低 2-4 攝氏度、 夏季温度調高 2-4 攝氏度;

(3) 減少一半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20%並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2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對廠區內地面灑水的頻次增加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燒, 對渣土進行覆蓋。

3 橙色(Ⅱ 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黃色(Ⅲ級) 應急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採取以下措施。

(1) 確保 8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 停止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30%並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3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4 紅色(Ⅰ 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橙色(Ⅱ 級) 應急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採取以下措施。

(1) 嚴格禁止員工駕駛機動車上下班;

(2)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50%並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5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3)市場營銷部不安排物流公司進行貨物發放。

5 應急終止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接收到上級主管部門發送的重污染天氣解除預警通知的同時終止應急響應。

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 領導小組確認了 終止時間, 並報總經理批准。

(2) 經總經理批准後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並及時向全公司公佈。

6 總結評估

1 重污染天氣的調查分析與後果評估

由各部門負責人等組織實施應急的總結評價工作。 評價的基本依據: 一、 環境應急過程記錄; 二、 各成員單位應急措施的總結報告; 三、 應急措施的實際效果等; 得出的主要結論應涵蓋以下內容: 一是事件等級; 二是應急總任務及部分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環境的總要求; 四是採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 五是環境應急的規模、 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 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 風險、 困難關係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 七是應急預案的修訂建議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公司對在應急響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 獎勵;

對在應急事件的預防、 報告、 調查、 控制和應急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 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或者失職、 瀆職, 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依法給予批評和罰款處分。

7 預案管理

(1) 預案宣傳。

安全環保部應充分利用報刊欄, 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 法規和預防、 避險、 自救、 互救常識的宣傳, 及時、 準確發佈重污染天氣事件有關信息, 正確引導輿論。

(2) 預案培訓。

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 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 制定培訓計劃, 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 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確保培訓規範有序進行。

(3) 預案演練。

最經經常出現重污染天氣, 安全環保部可以把實際執行預案的情況作為演練, 演練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提出相關程序、措施的改進建議。

(4) 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 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二、 依據的法律、 行政法規、 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機構經採納的員工意見認為應當修訂的內容和方法等其他情況。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

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 為及時、 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對師生造成的危害, 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安全, 保證教學有序進行, 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 規範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行為, 針對空氣污染等突發事件採取科學合理有效對策, 降低突發事件對我校造成的不利影響和傷害, 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組成機構

學校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全校重污染天氣應

急工作的全面指揮、 協調和信息上報工作。 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黨崢亮

副組長: 李彩虹 張引維

成 員: 王杜良 杜登峯 夏森虎 魯偉 姬維漢 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張引維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 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各自的職責範圍完成下列工作。

1、 根據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和渭南市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通知及時傳達重污染天氣預警發佈與解除信息。(學校應急辦公室)

2、 安排好因預案啟動造成的課程和活動調整。(教導處)

3、 嚴格落實入學晨、 午檢制度, 對出現異常情況的學生採取適當的'醫療措施, 及時通知家長。 當因極重度污染而暫時停課時, 要保持與家長、 學生溝通暢通, 密切關注學生在家情況, 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政教處、 各班主任)

4、 有關部門要通過黑板報、 宣傳海報、 校園廣播、 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等各種宣傳平台, 面向師生廣泛開展大氣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時自我保護知識教育, 向學生講解基本的空氣質量辨別方法、 重污染天氣的危害, 教會學生掌握污染天氣條件下的基本保護常識, 讓學生不斷增強環境保護和自身防護意識。(團委、 各班主任)

三、 預警分級

渭南市將空氣重污染分為三個預警響應級別, 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

1、 黃色預警(Ⅲ級): 當預測連續 3 天及以上發生重度污染天氣(200<AQI≤300) 時, 發佈黃色預警。

2、 橙色預警(Ⅱ 級): 當預測連續 3 天及以上發生嚴重污染天氣(300<AQI<500) 時, 發佈橙色預警。

3、 紅色預警(Ⅰ 級): 當預測 1 天及以上發生極嚴重污染天氣(AQI≥500) 時, 發佈紅色預警

四、 應急措施

(一) 黃色預警(Ⅲ級)

1、 呼籲師生上下學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減少能源消耗;

2、 各級部應減少體育課等户外運動, 特殊敏感人羣停止户外活動;

3、 外出人員採取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4、 學校增加對校園裸露地面灑水降塵頻次。

(二) 橙色預警(Ⅱ級)

1、 各級部應停止體育課、 集體操、 跑步等户外活動, 所耽誤體育課程可通過調課方式彌補, 以保證課程計劃落實;

2、 工作人員避免户外工作, 加強必須在户外作業人員的防護;

3、 停止學校內施工工地的揚塵作業, 做好現場揚塵管控。

(三)紅色預警(Ⅰ 級)

1、 各級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動。

2、 根據上級通知發佈臨時停課通知。 在臨時停課前, 各級部要指導學生科學安排自學計劃, 適當佈置自學內容, 可以安排網上學習或輔導; 停課期間耽誤的課程在預警解除後各級部統一安排補課。

3、 對留校學生, 要加強看護, 學校全天開放圖書館、 運動館等室內活動場所, 組織好在校住宿學生室內活動, 並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學生日常活動, 確保學生安全。

4.停止學校內全部施工工程。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3

為及時、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對師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安全,保證教學有序進行,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規範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行為,針對空氣污染等突發事件採取科學合理有效對策,降低突發事件對我校造成的不利影響和傷害,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全體師生。

二、組織機構

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隋書生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百軍、曹金花、李志傑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張秀芬、劉慶川、蓋學義、尹士興、張偉軍、黃增強、左家勇、李美麗、宋霞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髮展部,張偉軍兼任辦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預警信息接收和發佈:左家勇、李美麗、宋霞。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應急處置保障:蓋學義、尹士幸、全體班主任。

三、宣傳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後,學校領導立即安排工作實施,帶領相關人員學習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召開全體教師會,傳達通知精神,對廣大老師進行宣傳發動,要求老師們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內容,為下一步工作做好準備。

3.各班及時召開以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問題和相關的環保知識為主題的主題班會,班主任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相關知識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報、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形式,宣傳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宣傳環境污染對人類生活造成的惡劣影響,倡導學生保持良好的環保習慣,提高環保素質,同時將環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區、乃至整個社會。

四、應急響應與措施

1.制定應急預案方案,制定應急預案活動記錄。

2.學校接到預警公告後,立即根據各自職責啟動相應的預警措施,並在重污染天氣發生後,迅速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空氣污染級別變化情況,組織學生採取不同的健康防護措施。

(一)黃色預警(Ⅲ級,重度污染)下,我校全體師生減少户外活動;

(二)橙色預警(Ⅱ級,嚴重污染)下,我校全體師生停止户外活動;

(三)紅色預警(Ⅰ級,極重度污染),及時組織全校師生採取停課措施。

3.學校學生髮展部做好總結上報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4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轄區內所有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及幼兒園。

二、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污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狀況分為三個預警響應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黃色預警 (Ⅲ級)、橙色預警 (Ⅱ級)、紅色預警 (Ⅰ級)。紅色預警 (Ⅰ級)為最高級別。

黃色預警 (Ⅲ級):預測持續3天及以上發生重度污染天氣狀況時(200<AQI<300);

橙色預警 (Ⅱ級):預測持續3天及以上發生嚴重污染天氣狀況時(300<AQI<500);;

紅色預警(Ⅰ級):預測持續1天及以上發生極嚴重污染天氣狀況時(AQI≥500);

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分別採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主要有:

(一) 黃色預警(Ⅲ級)

小學、幼兒園減少户外活動。

(二) 橙色預警(Ⅱ級)

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户外體育課、課間操;停止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停止户外大型活動和大型聚會。

(三) 紅色預警(Ⅰ級)

中小學、幼兒園暫時停課。停課期間,中小學、幼兒園應按照“停課不停學”的原則,通過網絡、通訊等途徑與家長和學生保持聯繫,提出可參考的合理化學習建議;教師要合理調整教學方式,靈活安排學習內容,指導學生開展自主學習,提示家長在家對孩子進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學校可以根據所在地區及周邊空氣質量狀況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實施。

四、重污染天氣預警發佈與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實行空氣質量監測信息聯動,接受預警發佈與解除指令後,報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並按照領導小組要求,通過市教育局站、信息傳輸平台、電話傳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發佈與解除預警信息。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含職業學校)啟動或解除預警響應預案。

五、重污染天氣應急職責分工

(一)市教育局職責

1.辦公室

負責接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預警發佈、解除指令;負責組織發佈、解除預警信息;負責信息報送及有關協調工作。

2.宣傳法規處

負責與宣傳單位聯繫,通過公眾媒體和教育政務微博等發佈預警信息,分析有關輿情,並做好宣傳應對工作。

3.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

負責指導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制定減少户外活動、停止體育科技比賽活動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中小學有關户外室外活動、體育課、大課間活動,業餘訓練、體育考試測試和運動會應對安排的預警響應;負責全面監督中小學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4.基礎教育處

負責指導縣市區和中小學制定停課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中小學停課應對安排的預警響應。指導學校安排學生開展自主學習,保證中小學“停課不停學”。

5.學前教育處

負責指導縣市區及幼兒園制定停園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幼兒園停園應對安排的預警響應。全面監督檢查幼兒園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6.職業與高等教育處

負責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制定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預警響應。全面監督檢查市屬職業學校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二)縣(市)區教育局職責

1.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根據《濟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制定分預案,指導所屬中小學、幼兒園做好預案制定工作,並組織預警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

2.縣(市)區教育局應在預警響應期間督促檢查所屬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預案的落實情況,統籌協調停課後課程調整和學生體育競賽、體育考試延期調整等工作,減少因天氣環境原因對學生學習和體育鍛煉產生的影響。

(三)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職責

1.各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下,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並在接到預警指示後啟動實施。

2. 各中小學和幼兒園在按照應急預警級別減少或停止户外運動時,要組織並指導學生和兒童在室內上好體育課及開展體育活動,或通過創編室內健身操等多種方式指導學生體育鍛煉的方法和知識;在停課期間,要及時通過網絡、通訊等形式,為學生提供學習計劃和自學指導,並提示家長注意控制學生上網時間,並做好學生看護工作,保證學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學生的學校,應全天開放圖書館、閲覽室和室內體育館場,安排好在校留宿學生的校內生活。

3.各中小學要在預警應急響應期間,要科學合理安排好因臨時停課耽誤課程的調課補課,確保體育課和其他學科課時和課程計劃的落實;加強學生每日晨檢並做好跟蹤調查,對出現異常狀況的學生及時採取適當隔離措施,通知家長並及時上報上級教育部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人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從切實保護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身體健康的實際出發,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學可行的應急預案,保證此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要認真制定並實施應急預案,並確保在預警響應期間主管領導、責任部門負責人通訊暢通,並及時收集反饋有關信息。

(二)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社會影響面廣,責任重大,各級教育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根據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項任務落實,明確職責分工,保證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確保萬無一失。

(三)加強宣傳教育,確保信息報送暢通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預防重污染天氣的宣傳教育,使全體幹部師生及家長了解重污染天氣的危害程度、預警類別及應急預案內容,掌握一定的防護知識與技能;加強對輿情的引導,及時做好網絡輿情的應對工作。在預警應急相應期間,要加強應急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接收和報送信息,在每次預警發佈與解除1小時內按規定上報落實情況。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5

為切實保障和有效維護全區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Xx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氣各級預警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張密生擔任組長,副局長高志平、李永軍、蘇麗霞擔任副組長,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及民辦機構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辦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擔任,辦公室、普教科、體衞科各科長為辦公室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一)安全科負責編制應急預案,預防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負責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辦公室負責與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溝通,及時接受預警信息,做好信息上報工作;體衞科負責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加強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重污染天氣的有關知識以及對身體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學生、幼兒重污染天氣減少户外活動;普教科負責根據Xx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的空氣污染預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級預警狀態下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户外活動和停課工作,及時通知中小學、幼兒園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二)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指定專人負責,在易發生空氣污染時期,每天查詢空氣質量實時發佈的數據,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教育廣大師生增強環保意識和生態意識,開展“綠色低碳伴我行”專項活動,為優化生態環境、提高空氣質量做出積極貢獻。

三、實施範圍

實施範圍為全區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及民辦機構。

四、應急措施

(一)空氣質量IV級(藍色)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通過廣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學生減少户外活動,採取防護措施。

2、教育學生做好污染防治宣傳工作,提醒家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二)空氣質量Ⅲ級(黃色)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時間減半,體育課由原來的每週2節減少到每週一節,儘量減少户外活動。

2.有餐廳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全部在餐廳就餐;沒有餐廳的要組織學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決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氣污染應急防護基本知識教育工作,提高師生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三)空氣質量Ⅱ(橙色)級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停止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體娛樂活動和比賽。

2.各中小學自主調整課程,將體育課安排在室內進行,天氣好轉以後補上體育課。

3.各中小學、幼兒園根據實際,採取提前放學時間、推遲上學時間等措施調整上下學時間,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保證上下學時間足夠充分。

4.嚴禁走讀生到學校上早自習和晚自習。

(四)空氣質量Ⅰ(紅色)級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Ⅰ級污染天氣連續3天以上、大霧陰霾能見度不足10米的地區,中小學、幼兒園要臨時停課、放假,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2.20%以上的學生、幼兒出現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學、幼兒園要臨時停課、放假,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各中小學臨時停課要及時通知走讀生不要到校,並留好作業,教育和提醒走讀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學臨時停課期間,在校住宿生由課任教師或班主任統一管理,不能隨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放假要提前報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目的

為更好落實市、區關於重度污染天應急管理工作有關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時我局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氣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及陝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局承擔職責,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行政區域內重度污染天氣時,各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措施落實及組織落實焚燒冒黑煙、明火燒烤、油煙淨化設施使用監管措施等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通過採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

(二)預防為主。通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提前預防,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後果。

(三)按級負責。按照區政府重度污染天氣應急總體預案要求,按照職能分工實行按級負責制。

(四)協調聯動。加強同區治污減霾辦、環保等職能部門協作和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熱線及公共網站、微信平台等渠道發揮市民羣眾的參與度,提高公眾防護、參與意識,共同推進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工作由新城區執法局治污減霾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主要職責是:協調製定本局重度污染天應急預案;指揮和協調全局重度污染天應急事件的處置;協調調查和處理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氣職責落實不力事件。

2.2組織體系

(一)各街辦城管執法中隊、火車站廣場管委會城管執法中隊負責屬地區域內重度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分別按照城內、城外區域劃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二)局治污減霾辦公室下設的檢查一組、檢查二組負責對各執法中隊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度污染天預警級別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橙色)時,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外,由機關其他科室分別抽出專人配合檢查一組、檢查二組開展監督檢查。

同時,各業務科室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執法監督科和考評辦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檢查;信息處置中心負責對重污染天氣相關投訴問題處置並做好回覆;法規宣傳科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法律法規解釋;局辦公室負責對重污染天氣媒體反映問題回覆及相關信息報道工作;行政科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檢查車輛的調配、值班安排等工作。

3.預警響應

3.1預警劃分

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程度,將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IV級預警、III級預警、II級預警、I級預警,分別用藍、黃、橙、紅顏色標示,I級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3.2響應程序

(一)我局根據區級下達的空氣重污染預警發佈與解除指令,執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工作。

(二)空氣重污染預警發佈後,局屬各中隊分別依照預警級別對屬地區域相關職能工作進行落實;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分別對各中隊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查看值守人員在崗情況並及時彙總情況上報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規劃方案《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3.3響應措施

3.3.1IV級(黃色)應急響應及措施

IV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局屬各中隊、機關各科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分別依照局年度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任務、職責開展工作,

3.3.2III級應急響應及措施

I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局屬各中隊、機關各科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任務、職責、措施開展工作外,同時開展揚塵防治餐飲業治理等工作。措施如下:

(一)拆遷工地監管

(1)相關街辦執法中隊對屬地區域拆遷工地進行監管,落實停工措施。

(2)直屬一隊、直屬二隊配合街辦中隊對拆遷工地停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將區域內各拆遷工地停工措施落實情況報執法監督科,由執法監督科統一彙總後上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監察局。

(二)焚燒問題監管

(1)各街辦執法中隊負責對屬地區域內焚燒行為的查處,直屬一隊、直屬二隊、檢查一組、檢查二組落實輔助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先滅火、後處罰”的方式,隨後通知屬地中隊查處並製作法律文書

(2)局屬各中隊、檢查一組、檢查二組檢查焚燒行為重點區域包括:廢品回收點周邊、保潔員道班房、背街小巷老舊商店(不具備取暖條件的)、建築工地等周邊。

(3)局辦公室與信息處置中心配合,負責加強宣傳,充分發揮12342城管投訴熱線作用,依據市執法局2013年制定的治污減霾工作(重點是明火點)有獎舉報機制,積極鼓勵市民羣眾共同參與、監督。

(三)露天燒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監管

(1)執法監督科每週組織人員開展不少於1次的夜市大檢查和不少於2次的聯合執法活動,並製作詳細的聯合執法情況台賬(含活動安排和圖片資料、信息、活動小結等)。

(2)各街辦中隊以年度為單位,每年六月份與屬地燒烤店負責人簽訂協議書並開展約談,逐步推行夜市燒烤門店黑名單制度。

(3)各街辦中隊以年度為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別對屬地區域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進行台賬更新統計。

(4)各街辦中隊每週對400平米以上門店進行不少於3次的自查,檢查一組、檢查二組每週開展不少於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發現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未安裝或使用油煙淨化設施的,聯合工商等職能部門,由區重度污染天應急指揮部門授權對該門店實行強制停業。

(5)執法監督科負責彙總上報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停業名單,並報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監察局備案。

3.3.3II級、I級應急響應及措施

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增加對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自查次數1次、抽查1次;I級應急啟響應動時,增加對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自查次數2次、抽查2次。

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增加露天燒烤夜間大檢查次數至2次、聯合執法至3次;I級應急啟響應動時,增加露天燒烤夜間大檢查次數至4次、聯合執法每兩日開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應急工作資料報送

局屬各中隊對屬地區域應急工作情況、報表進行統計,按照要求報送執法監督科,執法監督科彙總後按時限、要求上報新城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3.4應急結束

重度污染天應急工作解除後,根據區級安排,結束應急工作,開展日常監管,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4.附則

4.1預案更新

本預案根據市、區《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視情況變化及時修改。

4.2預案報備

本預案須報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4.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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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天氣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函》(環辦函〔2013〕504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污染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平戰結合,強化節能減排措施,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預防重污染天氣的形成,減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程度。屬地管理,區域防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體制。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組織好重污染天氣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加強預警,積極響應。加強對全市大氣污染源監控,積極做好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日常監測,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應急響應、督查調度機制,科學預警,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聯防聯動和快速反應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採取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積極倡導公眾參與,提高社會參與程度。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應急處置專項實施預案以及市級相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共同組成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監測預警組、應急督導組、事件評估組、宣傳報道組、應急專家組組成。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關係:圖2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關係框架圖

2.2應急領導機構

2.2.1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

市 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如下:指揮長:市 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副指揮長:市 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祕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成員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牧局、市林業局、市衞生計生委、市國資委、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應急辦、市政府目標督查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安監局、市旅遊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保險業協會、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國土資源局。

2.2.2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置的原則要求;(2)指導、督促、協調有關縣(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開展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3)指導、督促、協調有關縣(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提供應對重污染天氣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時研究處理重污染天氣重大事項;(5)向省 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報告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6)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重污染天氣事件發生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7)負責重污染天氣有關重要信息發佈。

2.2.3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境保護局,由市環境保護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氣象局有關領導兼任副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

(1)積極主動為指揮部當好參謀助手,加強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載下達和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指導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和協調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2)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授權下,依法組織督查督辦我市重污染天氣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

(4)組織修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5)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平台以及預案處置指揮平台和專家庫;

(7)承擔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監測預警組

監測預警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氣象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開展重污染天氣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嚮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預警數據信息,為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2.2.5應急督導組

應急督導組由市政府目標督查辦牽頭,市政府應急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及市級相關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監測、預警、響應等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強化監管。

2.2.6事件評估組

事件評估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對重污染天氣事件的影響、危害以及所採取措施的有效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等開展評估,對各有關縣(區)、釩鈦高新區和市級有關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的及時性、聯動性和工作力度開展評估,總結經驗教訓,規範和加強今後應急處置工作。

2.2.7宣傳報道組

宣傳報道組由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政府應急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氣象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輿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據需要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

2.2.8應急專家組

應急專家組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聘請有關科研機構等單位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涉及環境監測、氣象氣候、大氣環境、應急管理、環境評估、危險化學品、城市規劃、能源、建設、機動車、農業、衞生等相關專業,為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撐。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3.1.1日常監測

環境保護、氣象部門要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網絡,科學佈設監測點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空氣質量和氣象日常監測,同時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報、會商制度,對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氣的有關信息及時報告當地 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1.2應急監測

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按預警級別要求,環境保護、氣象部門應跟蹤掌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開展應急監測,結合歷史數據、污染控制對未來趨勢做出科學預判,為應急預警、響應工作的開展提供決策依據。

3.2預警

按重污染天氣的嚴重性、發展趨勢和緊急程度將預警等級劃分為四級,分別為:Ⅳ級(藍色)、Ⅲ級(黃色)、Ⅱ級(橙色)、Ⅰ級(紅色)預警,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3.2.1Ⅳ級預警

經監測預測,全市將發生連續三天空氣質量指數(AQI)為200500時,且氣象預報未來2天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啟動Ⅰ級預警(紅色)。

3.3預警的發佈

出現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發布預警。其中,Ⅳ級(藍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准發佈;Ⅲ級(黃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確認後,報市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後發佈;Ⅱ級(橙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發佈,Ⅰ級(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發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以下方式發佈預警信息:一是由應急指揮辦公室通過 網站向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發布預警信息。二是由市政府新聞辦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和報刊等媒體向公眾發佈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範圍等。

3.4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終止

經監測預測AQI日均值發生變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對預警等級進行調整,經批准後,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向社會發布。經監測預測,預警低於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且預計24小時不會反彈時,解除相應等級預警。一旦再次出現本應急預案規定的Ⅳ級(藍色)、Ⅲ級(黃色)、Ⅱ級(橙色)或Ⅰ級(紅色)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重新發布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四級響應。

(1)當發佈Ⅳ級(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響應。

(2)當發佈Ⅲ級(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3)當發佈Ⅱ級(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4)當發佈Ⅰ級(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當單個縣級轄區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屬地管轄地 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並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或監測到全市持續出現重污染天氣,經組織對重污染天氣影響範圍、程度、發展趨勢等進行會商、分析、研判後,提出應急響應建議,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報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啟動Ⅳ級、Ⅲ級、Ⅱ級或Ⅰ級響應。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後,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應急預案立即採取與預警級別對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本職工作。

4.3響應指揮與組織實施

預警信息一經發布,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在收到應急預警信息後,立即啟動各自保障預案和實施方案,按照保障預案、實施方案落實應急響應措施;應急指揮部督導組將在預警信息發佈24小時後對各成員單位、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響應措施

4.4.1Ⅳ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佈以下健康防護警示: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內,確需外出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②提醒一般人羣減少户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户外活動的採取適當防護措施。③減少露天比賽等大型户外活動,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活動時做好應急方案。

(2)教育體育局組織督導各地教育部門,協調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儘可能減少或停止户外活動。

(3)衞生計生委組織督導各地衞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加強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佈以下建議信息:

(1)公眾減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

(4)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應急督導組要督促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根據當地的產業結構、城鎮佈局、行業特點,梳理出重污染行業和領域,列出本行政區域內水泥、鋼鐵、石化、燃煤電廠、有色、焦化等行業的重污染企業名錄,並及時進行更新調整;要督促檢查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名錄中的重點排污企業根據不同預警等級簽訂限產應急承諾書的落實情況。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督促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按應急承諾書採取限產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各地應急承諾書Ⅳ級響應比例要求;加強對限排工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確保限產措施落實。

(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實行限行、限區域通行,強化“黃標車”限行;適當擴大公交車路權。

(3)建築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城市主城區原則上減少或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建築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執法檢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保潔作業1次;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進行一次沖洗除塵。要強化對煤堆、料堆的監督管理,要求工業企業各類煤、渣、沙石等物料堆堆放必須有防塵措施或進行覆蓋處理。

(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築廢棄物等露天焚燒。在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根據情況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措施

強化天氣預報,適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每12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並通報作業情況。

4.4.2Ⅲ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佈以下健康防護警示: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羣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活動。②提醒一般人羣儘量避免户外活動,户外活動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③建議停止大型户外活動。

(2)教育體育局組織督導各地教育部門,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或停止户外活動。

(3)衞生計生委組織督導各地衞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增加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醫護人員。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佈以下建議信息:

(1)公眾儘量減少外出或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儘量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儘量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儘量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

(4)公眾儘量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產品的使用。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在Ⅳ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Ⅲ級響應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要求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對工業企業的執法檢查,進一步整治未按強制性規定執行的排污企業,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確保限產措施落實。

(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適當擴大限時、限區域通行範圍,進一步強化“黃標車”限行;適當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

(3)建築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城市主城區減少或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要在Ⅳ級響應基礎上,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進行一次沖洗除塵。要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企業環境監管,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築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

(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築廢棄物等違規露天焚燒。要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瀝青熔化作業;禁止無油煙淨化設施露天燒烤;要加大宣傳、執法力度,在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要適當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措施

繼續強化天氣預報,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逐6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並通報作業情況。

4.4.3Ⅱ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督導各級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佈以下健康防護警示: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羣應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户外活動。②提醒一般人羣應儘量減少户外運動,户外活動必須採取防護措施。③停止大型户外活動。

(2)教育體育局督導各地教育部門,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户外活動。

(3)衞生計生委督導各地衞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進一步增加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醫護人員。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佈以下建議信息:

(1)公眾儘量減少外出或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進一步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儘量避免機動車日間加油;

(3)儘量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

(4)公眾進一步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在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力度,必要時停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Ⅱ級響應比例要求。要對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加強控制,強化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要求排污單位加大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進一步增加對工業企業的檢查頻次,進一步整治未按強制性規定執行的排污企業,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確保限產或停產措施落實。

(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進一步擴大限時、限區域通行範圍,進一步強化“黃標車”限行;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

(3)建築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停止城市主城區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要在Ⅲ級響應基礎上,增加1次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至少進行兩次沖洗除塵。要進一步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企業環境監管,進一步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築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

(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築廢棄物等違規露天焚燒。禁止瀝青融化作業。要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無油煙淨化設施的露天燒烤。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執法力度,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進一步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措施

繼續強化天氣預報,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嚴重污染天氣時,每6小時通報未來3天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並通報作業情況。

4.4.4Ⅰ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督導各級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佈以下信息: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羣留在室內,避免户外活動。②提醒一般人羣儘量避免户外活動。③取消或停止大型户外活動。

(2)教育體育局督導各地教育部門,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臨時停課。

(3)衞生計生委督導各地衞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加強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有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佈以下建議信息:

(1)公眾儘量減少外出或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進一步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2)儘量避免機動車日間加油;

(3)進一步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

(4)公眾取消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在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對本轄區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停產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Ⅰ級響應比例要求。要對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進一步加大控制力度,要求排污單位進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產,進一步強化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進一步加大行政區域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對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派駐駐廠督導員,確保響應措施得到落實。

(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在擴大限時、限區域通行範圍基礎上,可實行限時、限區域禁行;禁止“黃標車”上路行駛。

(3)建築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城市綜合執法監管力度,停止城市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要進一步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築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進一步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

(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築廢棄物等違規露天焚燒。禁止瀝青熔化作業。要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無油煙淨化設施的露天燒烤。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執法力度,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措施

(1)繼續強化天氣預報,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嚴重污染天氣時,逐6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並通報作業情況。

(2)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強化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監管。未按照《省灰霾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規定的時間期限完成油氣回收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暫停營業和使用。

4.5應急響應報告及通報

4.5.1報告責任單位

重污染天氣事件報告的責任單位為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5.2報告時限

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重污染天氣事件啟動預警後1小時內,將預警啟動上報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4.5.3事件通報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監測預警預報、應急響應等工作進展及時向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通報事件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加強與雲南、涼山州等毗鄰地區 政府的情況溝通。重污染天氣事件發生地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視情況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到的縣級 政府通報情況。重污染天氣事件中如果被困、失蹤、傷亡人員有港、澳、台人員或外籍人員,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響的,由市 政府新聞辦通報。

4.6應急措施的執行與監督

市級有關部門對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強指導、督促。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對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加強監管、檢查,加大應急行動期間各類應急措施執行力度,加大巡查頻次,確保措施有效落實,對未落實措施要求或措施執行不力的,由監察部門予以追究問責。

4.7應急響應降級和終止

重污染天氣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後,根據監測預警組對未來24小時空氣環境質量及氣象條件的分析評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佈降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在市 網站、市環保局網站及新聞媒體上進行公佈。

5新聞發佈

重污染天氣環境事件的新聞發佈,由市政府新聞辦及市級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宣傳報道組統一對外發布信息。

6總結評價

應急終止後,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應急行動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開展本預案的應急響應過程評價,進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氣出現的原因與污染擴散過程,對重污染天氣可能造成的後續影響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重污染天氣防治和應急響應的改進措施建議。

7應急保障

7.1人力資源保障

全市各級 政府要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培養常備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措施的應急預備力量,確保能迅速開展並完成大氣污染預警預報、應急監測、污染控制、處理處置等應急工作。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設備物資儲備,提高裝備科技水平;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數據的收集、彙總、分析與氣象條件的監測預報預警工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薦技術人員參加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有計劃地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增強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人力保障。

7.2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環境保護部門要優化調整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擴大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監測點位覆蓋面,加快建設污染物傳輸監測網絡、污染物實時溯源監測子站和工業園區、郊區、農村地區自動監測,建設和管理重污染天氣預案處置指揮平台。所有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點位應當按照環境質量新標準的要求,增設pm2.5(細顆粒物)和臭氧等監測項目,並做好日常運行維護工作。氣象部門要以氣象部門現有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發佈平台為基礎,建立和完善能見度、濕度、風向、風速等氣象條件的自動監測站網,做好空氣污染氣象保障服務。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建設,科學開展重污染天氣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環境保護和氣象部門要以空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信息平台和市氣象預報發佈平台為技術支撐,利用已有的網絡設備和數據庫、地理信息、空間數據庫系統等資源,本着“節約高效、優化配置”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加快建立“市空氣環境質量信息發佈和預警預報平台”。建立空氣環境質量、氣象數據實時共享機制和業務系統。加強重污染天氣機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氣形成過程研究。充分運用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模型,對空氣污染髮展進行動態仿真模擬,實現監測預警模擬分析的可視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能力。

7.3通信與信息保障

市和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要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配備視頻指揮調度系統、車載應急指揮移動系統、便攜式移動通信終端等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應急聯絡暢通;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人員以及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信息庫,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重污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並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通信保障各項工作,確保應急時期通信暢通。

7.4經費保障

全市各級 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重污染天氣應急中的人力資源培養、監測與預警、信息收集處理等工作,大氣污染應急保障和日常運作資金在相關部門綜合預算中予以保障。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對監測與預警能力的應急保障建設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市、縣(區)財政要保障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氣象觀測網絡運行經費和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平台、預案處置指揮平台建設運行維護經費。

7.5宣傳教育

全市各級 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氣預防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動員廣大人民羣眾共同參與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7.6應急培訓

全市各級 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預報、應急處置、污染控制等專門人才。

7.7應急演練

全市各級 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進行定期、不定期演練,加強協調配合,提高整體聯動能力。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獎懲

8.1表彰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

(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防治重污染天氣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貢獻的,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成績顯著的;

(3)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際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後果由有權機關依法追究責任或處罰。其中: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按照《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罰暫行規定》等規定,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予以問責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不正確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

(2)不按照規定製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拒絕承擔重污染天氣應急義務的;

(3)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響應時有意設置障礙的,以及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

(4)阻礙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5)不按規定報告、通報重污染天氣事件真實情況的;

(6)擠佔、挪用、貪 污、盜竊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7)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其它對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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