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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1.09W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學生人身安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上級有關指示,認真落實貫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充分認識開展反校園欺凌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反校園欺凌意識,構建平安友善,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職責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愛華

副組長:李樹慶劉令章晁勇張羣李向軍龐中劉秋玲

成員:李文王嗣昌龔斌各處室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分工與職責

1、現場指揮組

組長:李樹慶

組員:李文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組長:李文

組員:王嗣昌龔斌

主要職責:負責疏散師生,維護秩序,保持現場,協調有關單位(如公安、派出所、醫院等部門)負責維穩和救助。

3、善後處理組

組長:李樹慶

組員:李文王嗣昌龔斌

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繫送往醫院治療。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羣眾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衞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學校安裝好室內外監控錄像裝置,及時掌握和保存校內外動態。

4、加強對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監控,加強對患有精神病史人的關心,並勸其在家休養治療。

5、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摸排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師工作隊伍,加強校園值班巡邏,落實值日領導、值日教師管理責任制。

7、建立防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做到各盡其責,協調合力。

四、處理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事件發生後,在場知情人員(包括教職工、學生、家長)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向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報告。班主任和值日領導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控制事態和相關人員並立即將所發生的事件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件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況後,立即通知副組長和各工作組組長啟動應急預案。

(二)處置與救助

欺凌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對現場情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保護現場,保存物證,並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保護與維穩

應急組應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案情,關注事態發展,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統一口徑,將影響減到最小。

保衞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瞭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並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

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六)善後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2

為認真貫徹《xxx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攀府教督辦〔2016〕19號)精神和《攀枝花市建築工程學校2016年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機構、職責

(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吳建偉

副組長:周海濤

(二)防止欺凌事件應急工作組:

組 長:周海濤

副組長:周廣平

成 員:周均、張福林、高國峯、高加才、楊業君

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制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當班校級領導),負責應急救護隊伍和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教育體育局等部門彙報,聯繫就近醫院及時救治受傷人員,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向相關部門彙報事件處置情況,校內進行總結、分析。

(三)現場維護組:

組長:周廣平

成員:高國峯、高加才、楊業君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及時帶領組員趕撲現場,對欺凌者行為進行強制制止或報警,必要時可進行正當防衞。

(四)疏散引導組:組長:周均

成員:李大波、魯力、李晶、趙志遠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按總指揮安排帶領組員趕撲現場,及時疏散相關人員(如圍觀者),防止事態擴大,確保被欺凌者及相關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五)通訊聯絡組:

組長:張福林

成員:羅文富、羅海奎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按總指揮安排帶領組員趕撲現場,瞭解情況,及時向教育體育局和公安等部門彙報情況,如事件較嚴重還要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工作,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六)現場救護組:

組長:莫仙

成員:張等峯、關瑛、陳衞平

職責:發現欺凌事件後,組長按總指揮安排帶領組員趕撲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如有重傷人員及時聯繫“120”或協助送往接近醫院治療。

防止校園欺凌事件報告、處理措施

1、發現欺凌事件時,學校師生應及時制止或勸阻。如無能力制止,應及時撥打校內舉報電話。或通知到班主任。接到消息後保衞科、學生科相關人員應及時向防止欺凌事件應急工作組領導彙報並及時按照相關職責趕撲現場處理。

2、發生欺凌事件時,受欺凌學生應根據現場情況緊急呼救,引起周邊人員注意,儘量拖延時間或減小受傷害。

3、教師面對欺凌暴力者,如無能力制止,應巧妙周旋,在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暗自派其他學生通知就近的老師來協助制止或通報相關部門。

4、各組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趕撲現場按工作職責開展工作。

5、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

(1)情節輕緩的,由當事人雙方家長協商處理。

(2)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穩家長情緒等。

(3)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4)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6、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脱,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應急預案 篇3

為了認真落實山東省學生欺凌防治落實行動精神,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全面落實幼兒園防欺凌工作,努力打造和諧、平安的園所。根據教育局要求,結合幼兒園的實際,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完善安全管理機制,構建平安和諧幼兒園

1、全面落實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成立由黨政一把手牽頭的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園長擔任總指揮,副園長任副組長、各年級組長、各班主班教師和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具體落實。實行“層層把關,防範第一,定人定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細化分解,具體責任到人。各園區簽訂組織安全管理責任狀,明確各自責任範圍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園人人都有安全防範意識,人人都有監督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範措施,人人都是安全衞士。

2、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姜月芹

副組長:胡文靜

組員:各班班主任教師、保育老師及後勤行政人員。

3、組建幼兒園執勤崗。早晚各班輪流由家長自願組成執勤隊伍,幫助行政值班人員及保安進行安全防護及秩序疏通。

二、周密部署,防控措施得力

1、取得轄區警方的支持。利用共建單位的有效資源,密切與幼兒周邊綜合治理警務室、派出所的聯繫,共同維護幼兒園內外的安全穩定。

2、發現幼兒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孩子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教育孩子發現了欺凌現象,應立即報告教師、保安,然後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3、加強幼兒園周邊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的門衞值班制度,把好入口關,堅決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園門外,規範填好出入登記,落實來訪人員門房接待制度,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園內,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到其孩子所在班級老師處辦理交接手續等措施。嚴格落實幼兒接送制度、一日常規管理、保安巡查登記制度、行政值班巡視制度,特別關注重點時段(入園、離園和午休)和重點場所(拐角和僻靜處等)的安全防護措施。

4、強化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是全體教師共同的義務和責任。召開教師大會,組織安全培訓,告知全體教職工,一經發現暴力恐怖傾向,應第一時間向幼兒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接報告後,緊急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和教育局安全保衞處報告。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暴力防控,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事件發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5、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幼兒園集中開展以幼兒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安全、法制專題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幼兒園開展法制教育。班級老師要對孩子進行品德、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幼兒園各園區主管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幼兒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強化工作要求,制度落實到位

為確保防控工作萬無一失,幼兒園強化各部門各責任人工作要求,嚴格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

1、及時收集信息。各園區各部門要針對各自的的任務和特點,適時分析本園的安全形勢,重視問題苗頭,有針對性地化解各類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關愛特質學生,對於有心臟病、癲癇、哮喘、傷殘以及其他嚴重疾病或心理問題的,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跟蹤管理,及時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

2、暢通信息渠道。全體師生員一旦發現暴力恐慌苗頭,須及時向防控領導小組報告,杜絕隱情不報,截留信息的現象發生。

3、各方配合默契。當暴力恐怖現象發生後,各方須無條件快捷配合,把確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擺在如何工作的首位,平息事態、穩定秩序,其他部門工作必須無條件服從,不許推諉、拖拉、扯皮,要第一時間到位、履責、防暴、維穩。

4、落實紀律責任。凡在處置暴力恐慌事件過程中,因工作延誤、失職、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產生嚴重失職瀆職行為者,按國家有關法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