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合夥工程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範本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1.47W

在生活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工程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工程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範本

合夥工程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郎溪縣飛鯉鎮張灣點美好鄉村工程建設事宜,達成如下一致,須各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工程項目範圍

合夥承包工程項目範圍:以安徽新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郎溪縣飛鯉鎮振興村委會簽定的張灣點美好鄉村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為準;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該工程項目,對外以安徽新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合夥施工的項目開工至完工、各方結算完畢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結束後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出資額為,佔全部出資比例的%。

2.乙方出資額為,佔全部出資比例的%。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共同承擔。

六、權利與義務

1.合夥期間的財務由甲乙雙方共同核算與管理,合夥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支出與進帳;

2.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部全部管理工作;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4.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由該工程產生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工程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與其他合夥人無關;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八、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並承擔工程完工後由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

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諸於法院。

十、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

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合夥工程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2

合夥人:證號:電話:合夥人:證號: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體合夥人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項目以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建設項目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及比例:

建築成本費用以及與工程有關的合夥人均認可的其他費用由合夥人平均出資(即每合夥人承擔20%費用)現出資元,大寫人民幣現出資元,大寫人民幣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各方均20%分配(如違約出資,按實際出資比例進盈餘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各方協商同意;

七、項目日常管理

1、某某某聘請總工程師,負責工程的技術工作;

2、每月三十日為雙方商定的結賬日,由雙方和會計共同下賬,所有的支出均需雙方簽字後方能下賬。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夥事項應由雙方事先共同決定,雙方電話決定的應在最近的下賬日補籤書面協議。

八、成本費的核算範圍

建築成本核算的範圍包括:工程介紹費、建築工程資質掛靠費、税金、施工勞務費、施工機械費、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施工不電費、臨時辦公設備和用房租賃費、安全維護設施費。預結算費、執行費、材料費及與工程有關的合夥人均認可的其他費用。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各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其他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十、合夥人行為禁止條款:

1、禁止合夥人在同一開發區與其他人合夥。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禁止合夥人在合夥期間實施損害合夥人利益的行為。

十一、違約責任:

1、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造成的損失無法計算的,按承接工程總價的15%計算損失。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

1、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2、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和修改合同,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作出書面修改意見,其他修改無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夥人各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各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年月日

合夥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