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北京市租房協議模板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3.37W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北京租房協議模板,供大家學習參考!

北京市租房協議模板

甲方(出租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總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於豐台區南三環東路1室二居室住宅一套(以下簡稱該住宅),該住宅建築面積70 平方米,出租期限自2013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16日。租賃期限12月(壹年)。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並履行相關義務。

協議正文:

第一條:該住宅的租金為人民幣3500元/月,大寫:叁仟伍佰元(合42000元/年,大寫:肆萬貳仟元整/壹年,)由乙方分四期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每叁個月支付一次。

首期房租人民幣14000元的支付時間為2013年4月  8日以前,備註;首次付款:首期繳付人民幣14000元(含住宅綜合保證金3500元),繳付時間為2013年4月8日,第二次繳付租金時間為2013年7月12日;第三次繳付租金時間為2013年10月12日;第四次繳付租金時間2014年1月12日。

第二條:該住宅的有線電視費、電費、水費、上網費、煤氣罐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自行繳納;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入住前向乙方收取住宅綜合保證金”人民幣3500元(即一個月的租金),本《協議》正常終止時,若未發現需賠償或/和補收事宜時,甲方向乙方全額反還(不計利息);

第四條:乙方承諾愛護保護該住宅的建築主體、裝修裝飾、固定或非固定傢俱、以及相關的家電設備、衞浴設施及門窗地板等;乙方承諾不對該套住宅的牆面等部位進行任何形式的污損(包括釘釘和刻畫);

第五條:該住宅內的甲方財產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竊、損壞、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該住宅發生重大事故(如火災)等情況,導致甲方財產嚴重受損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相關損失(賠償不僅限於“住宅綜合保證金”額度內);

第六條: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明確告之乙方應注意的相關安全事項,乙方保證其在使用該住宅過程中如發生任何事故(含人身傷害及意外傷害)均由其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有權對該住宅的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乙方不得拒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該住宅的任何門鎖;

第八條:應乙方要求,該住宅的電話辦理停機;乙方若使用時應使用甲方在該住宅裝修時設置的電話線路,不得另行在該住宅內裝置電話明線;

第九條:乙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必須和甲方共同對該住宅內的裝修裝飾、家電傢俱、設施以及水、電錶起始數據進行驗收(根據本《協議》的附件:清單),驗收完畢,共同在在《附件》上簽字;

第十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若甲方(出租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口頭(書面)通知乙方(承租方),甲方(出租方)退還未住期間的租金,其它費用按實收取,甲方(出租方)賠償乙方(承租方)一個月的.房租(3500元,大寫:叁仟伍佰元整);

租賃期間,若乙方(承租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口頭(書面)通知甲方(出租方),甲方(出租方)退還乙方(承租方)未住期間的租金;其它費用按實收取,乙方(承租方)賠償甲方(出租方)一個月的房租(3500元,大寫:叁仟伍佰元整)。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或以上時,甲方無需徵得乙方同意,即可終止本《協議》,收回該住宅的使用權,並要求乙方進行賠償(賠償不僅限於“住宅綜合保證金”額度內):

1)乙方利用該住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該住宅用途的(如用作倉儲);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住宅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的;

4)乙方有嚴重損壞、破壞該住宅內甲方財產的情況;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拖欠房租和/或其他相關費用十天以上時;

6)乙方拒絕甲方對該住宅進行檢查和/或有證據證明乙方存在重大違約嫌疑時;

7)乙方嚴重違反公共道德,導致周邊居民向甲方反映時;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住宅進行合租使用的;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該房屋常住人口的。(經甲方確認,該房屋常住人口肆人。)

第十二條:不論任何原因終止本《協議》時,乙方均應無條件於本《協議》終止日或者

提前清場(搞好衞生)退出該住宅,但“住宅綜合保證金”將在本期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清算後多退少補。若乙方拖延清場時間的,每延後一天,甲方將在“住宅綜合保證金”內扣除伍拾元用於補償損失,超過一週仍未清場的,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清場,因強制清場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強制清場而導致乙方相關財產受損或者滅失,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的有效期為:2013年4月17日——2014年4月16日;到期後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件:清單》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共同生效。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為生效;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費用,均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隨同協議應附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基於本《協議》產生的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該住宅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日簽字時間: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