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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採購交貨的協議書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62W

篇一:採購交貨協議書

關於採購交貨的協議書

購貨方: 深圳市思科瑞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採購物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供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甲方作為乙方的客户,乙方負有依照甲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按交期供貨的義務,承擔保質保量保交期的相關責任。

2.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物料包含以下產品(在本協議中統一簡稱為物料):

3.乙方承諾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藝流程及其質量控制、物料檢驗等各個質量控制環節保持穩定的基礎上,保證該批次物料與經過甲方確認的樣品在外觀及其他技術指標方面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退貨或換貨,因此給甲方造成生產或延誤出貨交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每批供貨須按甲方訂單要求執行,及時送達,響應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貨須事先提前5小時與甲方協商,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響到了甲方正常生產,又不予及時處理,甲方可單方取消訂單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以追償經濟損失為優先)性。

5.若甲、乙雙方所確認的採購報價是含運輸費的(即承諾送貨到廠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送貨,而由甲方安排車輛前去乙方取貨,乙方應按市場運輸價格補償甲方取貨的運輸費用。

6.供貨物料品種、規格、要求及價格:依甲方採購單載明品種、規格要求執行;價格以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價格為準。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事先及時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並得到同意後方可執行新價格,未經甲方認可的乙方單方調價無效,如果甲方訂單數量有提升,有權可以向乙方提出價格進行調整,以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價格為準。

7.乙方供應的物料被甲方應用到(甲方)產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質量缺陷給甲方客户造成損失,而導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8.乙方供應的物料若經檢驗不符合甲方的驗收質量標準,在不影響使用性能的情況下,根據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程度,如乙方按 5 %— 20 %不等的折扣給予補償,甲方可作特採,或因時間比較緊迫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處理,而甲方需要生產而自行進行挑選處理,甲方則將挑選的工時統計並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則需要向甲方提供挑選工時的補償費用,員工(普通操作員)小時30元/小時,管理人員(組長、文員或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50元/小時,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9.供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3C認證等,針對每種材料簽訂環保質量保證書,並每年提供權威機構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當甲方因質量或所送貨品種與訂單不符等原因,明確通知乙方退貨或換貨時,乙方必須最遲在次日(如果特急必須在當天處理)之內前來配合處理,超過十天不來處理的,甲方有權按無貨主任意處置,乙方的經濟損失自行承擔。

10.貨款結算方式:月結90天以上 □,月結90天 □,月結60天 □,月結30天 □,月結 □,現金 □,選擇結算方式在後面的正方形內打勾,為保證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質、數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諾,在甲、乙雙方終止合同合作且甲方的存貨乙方需協同處理完畢,無品質異常後甲方再將最後一個月的貨款付給乙方。

11.乙方與甲方合作期間,承諾不直接或間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確的競爭對手有針對損害甲方商業利益的合作,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補償(補償額度以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12.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公司員工(如:來料檢驗、收貨、技術性能鑑定、採購等職位的員工),一經發現,甲方將予以乙方總貨款30%以上的處罰,如果賄賂甲方公司員工的事件再次發生,甲方將予以乙方總貨款50%以上的處罰,並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13.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一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承擔由其違約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違約金以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14.甲乙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

15.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規定不明之處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先儘量協商,不能達到一致的,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應儘可能的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16.乙方承認已經閲讀本協議,並確認瞭解協議中的含義。

17.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經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協議的效力。

1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篇二:十三種交貨方式

一)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 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 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 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二)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後,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入照管。 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 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三)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 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四)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 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五)成本加運費(CFR或 c&F)

本術語英文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 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 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 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係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 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 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 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 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九)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 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 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 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它係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 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 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 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後,交付給買方, 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鋭、捐税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 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税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税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税、捐税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税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 即"完税後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 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 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篇三:供貨合同範本

甲 方(需方): 地 址:電 話:傳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聯繫人:聯繫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同貨物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產地)、數量、單價和合同總價詳見附件《供貨明細表》。

二、 貨物交付

1、 供貨時間:乙方應在 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發出書面供貨通知後天內按照甲方要求將該批貨物運至供貨地點。

2、 供貨地點: 項目工地,即: (工程地址)。

3、 收貨負責人:甲方委派 為收貨負責人,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應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的收貨負責人,並辦理驗收、交接手續。乙方將貨物交付給任何其他人均視為未交付,損失由乙方承擔。

4、 包裝、運輸和裝卸:乙方負責貨物的包裝、運輸和裝卸並承擔費用,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地按時交付給甲方。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詳細瞭解甲方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注意事項,乙方送貨人員和運輸車輛應當遵守,否則,責任

由乙方承擔。

5、 到貨驗收:貨物運送至供貨地點,並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貨後,乙方送貨人員應當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辦理到貨驗收。

(1) 乙方應當出具貨物的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等相關質量證明文件(加蓋乙方公章),進口貨物還應當提供報關單等憑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拒收。

(2) 甲方對貨物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外面包裝當場查驗核實。對貨物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核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3) 甲方有權從貨物中封存樣品並對每批貨物進行質量複檢。貨物質量不符合技術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退貨。

6、 交付:到貨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貨物、產品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使用説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資料等全部交付給甲方,由乙方送貨人員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雙方簽字確認之日即為該批貨物交付之日。驗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貨的,乙方負責退換貨並承擔增加的費用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 風險轉移:雙方簽字確認前,該批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此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 安裝

1、 貨物如需安裝的,由乙方負責在貨物交付之日起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工作,安裝、調試完成後,乙方應申請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貨負責人簽字確認;驗收不合格的,乙方負責在日內進行修復並重新提交驗收,如驗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退貨。

2、 貨物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 質量保修和售後服務

1、 乙方貨物的質保期為 年,自貨物交付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

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7×24小時售後服務保障,售後服務電話為: 。乙方貨物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日內派員到現場進行維修或更換。

五、 貨款支付

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付款:

(1) 按月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計 元的預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貨貨款的 %,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 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 %,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甲方在質保期滿後個月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2) 按供貨量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 %計元的預付款,乙方每供貨達到 後日內,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 %,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 %,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甲方在質保期滿後 個月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3) 其他方式: 。 乙方在收取貨款時應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發票,發票抬頭為: ,發票號碼應與税務登記號碼相對應。乙方不得出具或用其他公司發票加蓋乙方公章頂替,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貨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時止,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未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2、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工期延誤的違約賠償金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 貨物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彌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 合同解除和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

3、 如甲方與工程發包方之間的合同提前解除時,乙方應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給第三方,並給予配合。如甲方未將本合同權利義務轉移,且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

4、 雙方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八、 解決爭議的方式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分支機構總經理 為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補充協議、結算文件、付款計劃、欠款説明等一切文件必須由其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 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或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 本合同附件作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補充條款:(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貨物應為全新、未使用的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以及國家、地方和行業頒佈的現行質量標準、規範要求,如以上標準、規範不一致的,以要求較高者為準。乙方應承擔的質量責任不以貨物是否通過驗收為標準。

2、合同單價包含成本、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售後服務費、利潤和税金等全部費用,不隨價格波動或其他任何因素而進行調整。

3、上表貨物數量為計劃用量,最終結算量以經甲方書面確認的實際供貨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