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份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份協議書 篇1
合夥人一: 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三: 身份證號:
合夥人四: 身份證號:
合夥人五: 身份證號:
合夥人六: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七: 身份證號:
合夥人八: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九: 身份證號:
合夥人十: 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 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圓,¥:萬。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佔
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 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 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為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通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聲明,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通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自己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為準則,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賬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 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七、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為,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2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股權轉讓行為的正確和順利實施,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出讓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鑑於:
1.出讓人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2.受讓人願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出讓人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受讓人向出讓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户手續。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税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税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出讓人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出讓人向受讓人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出讓人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受讓人的陳述與保證
1.受讓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受讓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2.受讓人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出讓人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範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昌都地區瀾滄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出讓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協議書 篇3
甲方:王某 身份證號:
乙方:章某 身份證號:
丙方:戴某 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蘇州粱燕商貿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公司目前困難很大,運轉不良,為了扭轉公司局面,進一步開拓市場,真正做大做強。為此,經甲方的邀請,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諾其擁有蘇州粱燕商貿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的全部股權並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佔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 經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為止,甲方代表蘇州粱燕商貿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擁有現有資產折價人民幣為 萬元,其中: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 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 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 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 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 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三、在合作期內,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江陰分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清算結束後,對蘇州粱燕商貿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乙方、丙方不予認可,由甲方自行承擔。清算時,現有的不良資產呆帳或死帳必須除外,時間確定為 年 月 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甲方的投資部分,但是,三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甲方以清算後確認其在蘇州粱燕商貿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 萬元)作為出資。乙方現共投入資金 萬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 萬元,另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注資到位,剩餘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到位。丙方方現共投入資金 萬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 萬元,另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注資到位,剩餘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到位。
六、 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 的股權;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 的股權;
丙方佔有股份公司 的股權;
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餘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江陰公司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 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 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江陰公司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江陰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三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江陰公司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後 月內,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 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 至 時間內三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 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十、江陰公司合股後,股份合作公司作為北京燕京啤酒總廠在江陰地區代理商,應當獲取廠方的書面認可並由廠方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每月應付工資為 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三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股份協議書 篇4
股東合作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平
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性質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註冊資本:500萬 公司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
自的股份比例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章 股東基本情況及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1. 股東: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佔公司股份的%。
2. 股東:
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佔公司股份的%。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賬户。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公司
各股東按其所持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 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二)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所持有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三)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四) 對公司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意見或者質詢;
(五) 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額獲取利益分配;
(六)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七) 公司終止或清算時,按其持有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 遵守公司合同、章程和協議;
(二) 按其股份份額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按其股份份額追繳公司放貸金額。
1、追繳資金集中至公司法人銀行賬户,以其
個人名義進行放貸;
2、放貸所得全部收益分成:首先保證公司服務諮詢收入部分(計算方
式:≥放貸金額*5釐);餘下放貸收益按個人追繳份額分成,連本一次性返回資金追繳股東。
(四) 依其持有的股份份額承擔公司債務;
(五)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六)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 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八)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久)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十) 保守公司祕密;
(十一)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股東之間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份額或部分股份份額以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份份額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同意。
第五條股東在行使其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五章 股東會
第一條股東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股東會依法行使以下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等有關董事的事項;
(三) 審議批准董事報告;
(四)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七)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 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條股東會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協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協議上簽名。會議記
錄和書面協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條股東會定期會議為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
託他人蔘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第六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二) 因公司合併、分立解散;
(三) 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
(四) 違反法律法規背依法責令關閉;
(五) 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二條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 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
止。
第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 支付清算費用;
(二) 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及各項費用;
(三) 繳納所欠税款;
(四) 清償公司債務;
(五) 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一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九章 協議修改
第一條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由各股東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和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
力。
第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各股東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簽字:
日期:
股份協議書 篇5
協議編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鑑於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股票期權方案》的有關規定,雙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權一事,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資格。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務,是甲方/甲方有實質性控制的聘用職工,服務期已滿 年,現擔任 職務,屬於主要管理人員/技術骨幹/對公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甲方董事會按照甲方股票期權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定,確認乙方具備股票期權資格。
第二條 授予股票期權。
甲方承諾從年 月日開始在3年內向乙方授予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授予數量等事項由管委會決定並辦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條 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時起滿3年後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第1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第3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前一年未行權部分,可累計到下一年行權。
第四條 轉讓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權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如股票期權持有人從事上述行為,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其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並在以後再授予股票期權時,取消乙方的資格。
第五條 股票期權的受益。
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為時,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根據《股票期權方案》相應進行調整。
第六條 行權權利選擇。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權,在行權期間,乙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如果乙方是董事、監事及《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其行權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權有關規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五條 行權價格。
乙方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基準,以授予日起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計算,為人民幣 元。實際行權價格,根據甲方送股、轉增、配股、增發新股、分配紅利的情況予以調整。但向新股東增發股份和發行可轉換債時,行權價格不調整。無論如何,乙方行權時調整後的行權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甲方每股淨資產。價格調整的具體方式見《股票期權方案》發生需要調整行權價格的事項時,甲方在行權通過書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據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機構辦理繳款手續。
第八條 行權支付方式。
乙方行權時,可選擇現金等行權方式。
第九條 行權窗口期。
甲方實行集中行權,每年設兩個行權窗口前。每一個行權窗口期從甲方年度股東大會公告披露之後的第10個工作日開啟,第二個窗口期從每年的月日後的第一個工作
日開啟。每個窗口期的開啟時間為3個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權進入行權期後,在行權期限內任選其中的一個行權窗口按本協議約定行權。
第十條 繼承人。
乙方指定為乙方的繼承人,繼承人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與乙方的關係: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説明事項:
第十一條 承諾。
(一) 甲方對於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權將恪守承諾,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權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減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數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終止本協議。
(二) 乙方承諾,瞭解甲方股票期權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股票期權方案》,乙方將遵守這些規章制度。乙方承諾,在本協議中所得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依法承擔因股票期權產生的納税義務。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