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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協議離婚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1.17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協議離婚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協議離婚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

男方:_____,19XX年6月12日出生,漢族,現住市________。

女方:_____,19XX年2月5日出生,漢族,現住市________。

我們雙方20xx年9月27日在××區人民政府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加劇,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法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議達成離婚意願,並對財產、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財產處理: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⑵其他財產:LG櫃機空調、長虹液晶電視、海爾洗衣機、海爾冰箱各一台歸女方所有;沙發一套、新大洲本田125摩托一輛、LG掛機空調一台和櫃子、牀、梳粧枱及吊椅各一個歸男方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確認,在財產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確列明,雙方財產分割已完畢,並無爭議。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四、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X年 X月 X日 X年 X月X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2

1.相關權證先交付

在離婚的商談過程中,涉及不動產由一方名下轉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於當事者常會要求相關的產權過户手續在辦理離婚手續後辦理,為防止其他變故,最好能要求對方先把相關權利證書交給自己保管。

這樣的處理,即便對方事後反悔,不配合自己去辦理相關的過户手續。也可以憑着離婚協議書的約定,以及手上的權利證書,先訴到法院對離婚財產分割做出確認,然而再根據法院的判決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事先交付權利證書,有利於防止權利人又將房屋轉讓給他人,而使自己處於極大的不利地位。雖然事後仍有可能追償,但增加的時間及精力成本都不小。

2.錢款問題先處理

在離婚中,涉及最多的問題是現金、銀行存款、股票等資金的處理。有的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要分割的資金有股票、定期存款等不便立即取現的情況,而權利人又是對方。對於此類情形,建議一定先把錢交接完畢。

這樣做,一方面能有利於自己有足夠的資金支持適應離異後的生活,並及時抓住相關的發展機會;另一方面,又能防止對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後,藉故遲遲不履行資金給付義務。

3.不便執行先保全

對於要對財產進行保全的案例,一般是出現在離婚訴訟過程中,並且是雙方當事者爭執較大的情形。在協議離婚中,由於雙方處於相對冷靜的狀態中,要求先予交付相關權利憑證仍有可能,因而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不是非常有必要。

提起離婚訴訟,往往是因商談沒可能的情況下才提出的。而對於相關的財產進行保全,其實有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方面,能夠促使對方回到商談的軌道上來,認識到財產的隱瞞及轉移不再可能;另一方面,即便商談無法進行,待法院判決或最終調解後,因為財產已作保全執行起來就非常的方便。

4.財產不清先別離

有的離婚爭議,雙方對於財產分割存在非常大的爭議,但雙方都同意離婚。對此情形,有時一方會提出,先離婚後處理財產問題。對於此種提議,特別是對女性而言,如果自己沒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或者已經明確的、看得見的機遇存在。建議還是先不辦離婚為好。

商談當然是解決婚姻問題的一個極佳的方式,但在離婚爭議中,商談不能一併解決財產或子女撫養問題時,先行離婚至少對一方是極不利的處理方式。可以説,沒有婚姻關係的束縛,對於弱勢一方而言,婚姻的先天保障一旦消失,對於權利的保護就會存在極大的困難。實踐中,先離婚後分割財產的方式,面臨的就是長時間的推脱。

5.子女撫養先交接

在離婚爭議中,子女撫養問題無疑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而在子女撫養問題的商討上,往往會牽涉到大家庭的意見,特別是長期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小孩的撫養問題,更是會引起較大的爭議。

而離婚手續的辦理,畢竟是當事者雙方的事情,若雙方談得好對於財產及小孩撫養問題均可能做出較大的讓步。一般而言,父母從財產的購置並非自己支付考慮,對於子女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不會過多的干涉。但對於小孩的撫養上,則會從傳宗接代、人倫親情等大方面考量,往往會要求子女爭取小孩的撫養權。所以,常常會有,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會拒不交出小孩,甚至將小孩隱藏的情形發生。

為此,若小孩在另一方家庭生活時,在離婚手續辦理前,還是將小孩接回自己監護為宜。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3

男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女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簡述雙方離婚的原因):

一、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係(雙方是否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的負擔,並寫明給付上述費用的具體時間、方式。在撫養費條款之後,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具體的約定;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含房產、物業、電器、傢俱、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

四、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的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的具體處理)。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4

協議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兒子/女兒______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願離婚。

二、兒子/女兒________由________(男/女)方撫養,由________(男/女)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__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萬元,現協商歸____(男/女)方________所有,由____ (男/女)方一次性給付____(男/女)方________現金____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____(男/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_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5

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

女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

男女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_與女方_____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二、雙方婚後無子女,女方現在無身孕,雙方不存在子女撫養問題。

三、財產分割如下:

1.位於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屬雙方婚內共同財產。現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在男女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出售。該出售款扣除該房屋剩餘貸款、相關税費、中介服務費等所有正常支付後剩餘的房屋淨價值由雙方均等分割。

2.該房應掛牌出售。掛牌出售的價格,雙方可以根據市場行情以及中介公司的建議決定。若雙方對於掛牌價格不能達成一致,應當共同委託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以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結論作為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在此基礎上,雙方可以酌情加價作為正式掛牌的價格。

3.當中介公司居間介紹的下家出價高於或者等於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時,除雙方協商一致外,若一方認可,另外一方均應認可,除非在三日內找到出價更高者。否則,雙方應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認可,履行相關的售房手續。

4.當掛牌出售的三個月內,下家的報價低於掛牌的最低預期參考價格時,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1)若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按照最低預期參考價格主張房產歸己所有,一次性給付另一方折價款時,另一方不得拒絕。

(2)按照下家報價中最接近最低預期參考價格出售該房屋,任何一方不同意,需在三日內找到出價更高者,否則,雙方應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確認,履行相關的售房手續。

5.該房的售房款(包括首付款、尾款),應首先支付歸還房屋剩餘的貸款以及其他税費等,再平均分別支付至雙方各自的名下,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將此條文作為合同附件寫明,並註明雙方名下的銀行賬户信息。

6.若該房屋自第一次掛牌出售起滿一年,認為成交賣出,則再次由雙方協議房價或者由評估公司評估房屋總價,由願意居住此房屋的一方支付房屋總價的一半一次性給付另一方。也可以由雙方協商一致,仍按本條售房。

7.雙方可以共同授權代理人出售該房,代理費用由雙方共同各半承擔。

8.賣方過程中的税費由雙方共同各半承擔。

9.除該房存在貸款外,雙方確認婚內無其他共同債務。任何一方自己發生的債務由自己負責償還,與另一方無關。

10.雙方沒有其他共同財產爭議。

四、雙方簽署本協議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詐,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6

離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應該視情況而定,從法律的角度,離婚協議應當具體區分成立和生效兩種類型。

離婚協議書是在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自願的前提條件下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所簽訂的離婚協議,從簽字之日起成立;但是這種只是成立,但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

因為,離婚是法律行為,雙方如果要離婚,就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履行離婚登記手續,離婚才能完成,也就是説,如果雙方想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還必須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民政局同意並頒發離婚證之後,雙方才算法律意義上的真正離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