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關於公司合夥協議書3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76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夥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公司合夥協議書3篇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二、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四、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税後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2

本協議書由有限公司(乙方)與vip會員(甲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本準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確立。本協議書各條款所確定之雙方的權利、義務,將覆蓋有限公司與vip會員今後簽定的每一份交易訂單,無論是原件、複印件或傳真件,均應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之規定。

一、當事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

銀行帳户: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聯繫電話:028—

傳真:028—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年月日開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合作發展。

二、資信證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資質證書以及法人委託書、負責人身份證等複印件。甲方須如實填寫《會員單位申請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甲方以會員資格享受既定利潤空間;甲乙雙方日常結算以最低零售限價為標準,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營銷體系以及價格體系,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現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間以所購產品最低零售限價的10%進行結算。甲方的會員資格在乙方所有專賣店均視為有效。有關會員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現款現貨原則"。

2、業務聯繫中憑傳真向乙方要貨,須每批要貨的貨款到乙方帳户後,乙方再計劃安排供貨。

3、甲乙雙方日常交易實行最低零售限價結算制,即甲方所需產品單價一律按照《產品最低零售限價表》結算。

五、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後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十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十天或甲方收貨後保管不善、超期儲存等所引起的質變,應由甲方負責。

任何非自然因素(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

六、安裝責任

甲方所購產品如由乙方負責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配合處理;若甲方所購乙方產品進行自行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安裝責任。

七、價格約束

1、零售標價:乙方所有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零售標價。

2、價格控制:乙方所有產品零售賣價實行最低零售限價控制制度,即賣價不得低於最低零售限價。

3、價格監控:乙方對產品價格體系實施監控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行為立即處以相應罰款。

4、單一價格:乙方所有產品只實行零售價格制。

5、價格協議:甲方向客户推薦產品時,不得違反零售價格體系,否則會員優惠無效;禁止甲方與客户進行低於最低零售限價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對甲方作出該交易貨款1:1的罰款。

八、約束條款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購買產品時,乙方有權取消其vip資格。

2、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vip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乙方控制零售價格的;

2.3、違反乙方價格體系,與客户進行私下交易的;

2.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甲方信譽逐漸惡化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並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户行: 開户行:

銀行帳户: 銀行帳户: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公司合夥協議書 篇3

一.總則

合夥企業名稱(字號)(簡稱企業)。

企業住所:

合夥宗旨: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 萬元人民幣。

(1)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2)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3)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4)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5)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 (普通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 、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 ,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 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衝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 , , , , 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Tags:合夥 協議書
熱門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