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實用的合併協議書3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56W

在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併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合併協議書3篇

合併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本協議於 (地址)簽訂。

鑑於:

1、甲、乙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甲、乙雙方擬實行新設合併,甲方、乙方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同時合併各方解散,新設公司辦理設立登記。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併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甲方基本情況

甲方基本情況如下:

(一)公司名稱:

(二)企業類型:

(三)註冊資本:

(四)企業住所:

(五)法定代表人:

(六)股東及股本結構情況:

第二條 乙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如下:

(一)公司名稱:

(二)企業類型:

(三)註冊資本:

(四)企業住所:

(五)法定代表人:

(六)股東及股本結構情況:

第三條 合併總體方案

(一)合併基準日:

(二)雙方就合併方案達成如下共識:

1、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新設合併,甲方、乙方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同時合併各方解散,新設公司辦理設立登記。

2、甲乙雙方合併後,新設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企業住所:

註冊資本:

股東及股本結構情況:

第四條 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承繼安排

1. 甲乙雙方完成合並並完成所有與本次合併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之日起的所有債權、債務的承繼情況:由新設公司承繼;或……。

2. 與本次新設合併相關的對債權、債務人的告知義務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執行。

第五條 合併雙方的分公司、持有其他股權的處置情況

甲方的分公司情況及處置情況:

甲方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權情況及處置情況:全部併入新公司,在甲乙合併登記完成後辦理變更;或……

乙方的分公司情況及處置情況:

乙方在其他公司持有的股權情況及處置情況:全部併入新公司,在甲乙合併登記完成後辦理變更;或……

第六條 職工安置方案

合併雙方全體管理人員及職工,於合併後當然成為新設公司管理人員及職工,其工作年限、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不變。個別調換工作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甲、乙雙方同意並承諾,各方均已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全部必要的授權、批准,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會對協議各方已簽署的任何法律文件構成任何不法或違反。

甲、乙雙方同意並承諾,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因本協議的解釋、履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全體投資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合併協議書 篇2

甲方:

公司原代碼:

乙方:

公司原代碼:

第一條 項目概況:甲乙雙方為擴大相互公司規模、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新設合併事宜一致達成協議,甲方、乙方因合併而解散。

第二條 公司名稱暫不變更,內雙方辦理公司合併相關事宜。

第三條 經營項目內容:.

第四條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及股份構成。

(一)公司總資本為萬元,甲方以現有公司資產出資人民幣萬元,

佔%股份(見資產詳單);乙方以現有公司資產出資人民幣萬元,佔%股份(見資產詳單);

甲、乙雙方股本在公司存續期間不能以現金方式返退,公司經營過程所產生利潤按同等股比分配。

(二)合作期間出資為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終止並清算後,出資仍為甲、乙雙方所有,屆時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財務報表及業務單量為依據,按股份比例分配。在公司經營每月銷售額達到元,雙方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每月銷售額達到元,雙方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雙方約定每月最低生產銷售定額為元,如因甲方生產原因造成交貨時間延誤,甲方;如因乙方原因未達到當月最低銷售任務,乙方。

(二)債務承擔: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債務清單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出資的轉讓:允許甲、乙雙方在經營期內轉讓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有均等的優先受讓權。如向甲、乙雙方以外的第三人轉讓,應徵得另一方同意。甲、乙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讓企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本協議即成為企業的股東。

第八條 企業負責人及企業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管理企業事務。甲方委派出納,乙方委派會計。

(二)甲、乙雙方約定在經營企業過程中,委託甲方為運營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企業的運營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管理公司的經營性日常費用、收入與支出。

4.委託乙方對外市場拓展及維護負責人,協調外圍的各項事務性工作。

(三)企業必須依法納税。

(四)聘用員工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第九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乙雙方均有表決權和監督權,企業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甲、乙雙方享有企業利益的分配權;

3.甲、乙雙方對企業利益的分配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有。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

1.按照本甲、乙雙方協議的約定維護甲、乙雙方財產的統一;

2.分擔企業經營損失的債務;

3.合作完成後,甲方承擔技術平台的實施和業務的開展,乙方承擔協助市場網絡的'開拓及人脈資源的投入。

(三)雙方因一方未盡之義務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需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甲、乙雙方參與經營與本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甲、乙雙方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

(四)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企業營業的繼續:

在一方退股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加入經營。

第十二條 企業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企業因下列情形解散:

1.企業經營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已不具備法定條件;

4.企業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約定內未按協定方式準時、足額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

(一)本協議簽訂前,雙方各自債權歸各方所有,債務由各方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二)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併協議書 篇3

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經營地址:

第一條項目概況:甲乙雙方為擴大相互規模、增強風險能力,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乙方新設合併經營事宜一致達成協議。

第二條經營名稱暫不變更,後期雙方辦理合並相關事宜。

第三條經營項目內容:.

第四條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及股份構成

(一)甲方以現有店鋪資產出資人民幣萬元,佔%股份(見資產詳單);乙方以現有店鋪資產出資人民幣萬元,佔%股份(見資產詳單);

甲、乙雙方股本在本合夥存續期間不能以現金方式返退,公司經營過程所產生利潤按同等股比分配,合作期間以各自已有營業執照對外開展業務。

(二)合作期間出資為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終止並清算後,出資仍為甲、乙雙方所有,屆時按比例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財務報表及業務單量為依據,除去日常開支(水電費),員工工資,獎金後按股份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雙方按照各人所佔股份分擔合作風險。雙方方均須根據投資比例承擔虧損額,並及時把虧損補上。若任何一方出現連續____個月不把虧損額補上,則不補償虧損額的一方的股權作自動放棄,歸剩餘股東所有,同時必須承擔相應股權比例的債務。

第七條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其他方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等其它股東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做帳,帳目必須做到日帳日清,以備股東隨時查閲;股東一日對帳目一小查,一週一盤帳,一月一結算,一季度一分紅。

2、有關本店鋪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目前以元以上限,隨着店鋪發展,上限可上調)動用,必須經所有雙方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不允許任何股東以個人私事為由借用合夥店鋪賬上錢款。

3、如本合夥店鋪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如本店鋪經營虧損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全體股東每個季度末對財務狀況及帳上現金、現金流、備用金、庫存進行一次盤點,如有誤差管理相關事務的股東承單誤差部分。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條負責人及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管理企業事務。甲方委派出納,乙方委派會計。

(二)甲、乙雙方約定在經營企業過程中,

委託甲方為運營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合夥項目的運營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項目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管理合夥項目的經營性日常費用、收入與支出。

委託乙方對外市場拓展及維護負責人,協調外圍的各項事務性工作。

(三)企業必須依法納税。

(四)聘用員工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乙雙方均有表決權和監督權,企業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甲、乙雙方享有企業利益的分配權;

3.甲、乙雙方對企業利益的分配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有。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

1.按照本甲、乙雙方協議的約定維護甲、乙雙方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三)雙方因一方未盡之義務而對合夥項目造成的損失,需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禁止行為

1、店鋪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户,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調休順延)對帳。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5、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夥店鋪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守約方損失。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約定內未按協定方式準時、足額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其他

(一)本協議簽訂前,雙方各自債權歸各方所有,債務由各方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二)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Tags:協議書 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