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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與家長之間家教協議書範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1.72W

學院與家長之間家教協議書篇1

學院與家長之間家教協議書範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增強學生及家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2、甲方:平原小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3、甲方負責在學校對所有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安全管理條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乙方保證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乙方給學生租賃的任何車輛都是個人行為,乘車發生的任何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教育學生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學生洗淨手、喝開水、吃熟食,學生在家或學校以外的任何場所因飲食不當而發生的嘔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負責;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四)乙方教育學生不遲到,不早到(預備前半小時到校),因過早送學生到校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心校執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平原小學

乙方:(簽字)

二0XX年二月十八日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院與家長之間家教協議書篇2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有關條款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校方的義務和責任

1、教育學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思想意識。

2、學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

3、學校定期負責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護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者相關活動,應負責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範圍內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5、學校不得組織或者安排學生不宜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它活動。

6、學生在校期間,如遇突發疾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一經發現,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把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 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

8、 對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及時告知後,該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9、教育學生掌握安全常識,利用校會、班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交通、衞生、防水、防汛、防震、用電、用藥、煤氣、飲食等安全常識。

10、教育學生不涉足河、水庫、機井、工地、車間、錄像廳、電子遊戲廳等不安全場所,不與不良人員交往,防止受騙上當,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11、教育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守法。

同學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容忍互諒,協調解決同學間的磨擦,嚴禁打架、鬥毆和伺機報復等不良現象發生。

12、教育學生不到建築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處玩耍、逗留。

教育學生不攀爬電杆、樹木、樓房、圍牆、橋欄、高架等。

13、教育孩子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嚴禁學生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嚴禁參與打架鬥毆,嚴禁燬壞公物。

嚴禁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

嚴禁學生進入網吧、電子遊戲室、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

二、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的義務和責任義務: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監護人應在日常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學生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及時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

2、 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學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觸摸電器設備、不扒車、不翻牆頭,不爬高層建築物,不擅自跟不認識的人走出校門,不打架鬥毆。

3、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症等情況,應及早以書面形式告知校方(有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

4、學生在校行為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5、監護人應經常告誡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返校、離校途中的安全。

學校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教育學生遵守安全規則,沒有家長陪伴,不得私自結夥乘車外出。

6、家長對學生要經常進行交通安全、用電安全、防火、防盜、防溺水、飲食衞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讓學生隨意買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不購買流動攤點的食品和飲料,要培養學生不吃零食的良好習慣。

7、教育學生遵紀守法。

不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或由家長陪伴。

不參與任何違規違法活動,不參加賭博及封建迷信活動等。

8、教育學生不看內容不健康的報刊、雜誌、讀物、影視等,以確保學生心理衞生健康。

9、由於學校的時間安排特殊性,凡晚間進行課輔同學,家長應當主動前來接送,學生離校後,任何安全問題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範能力。

如果出現下面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禁止性規定的;

2、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學校彙報的;

3、學生違反學校規定,私自翻越陽台的;

4、學生私用電器,觸摸電源,攜帶管制刀具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未經學校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7、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9、寒暑假逢逢禮拜或放學期間學生在校外或學生未經批准滯留學校或提前到校發生事故的;

10、非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11、學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館登記住宿或搭火做飯的;

12、學生在宿舍內酗酒猜拳、打架、賭博和從事有害身心健康及敗壞校風的;

13、學生在校內外上網、進遊戲廳、跳舞和參與其它娛樂活動的;

14、對學校組織的一切教育活動,要按老師的指導去做,對違反學校規定,不接受老師指導造成的傷害的。

四、其他責任

1、地震、雷擊、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4、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五、有關安全要求

1、學生不準私自下河或違規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電安全,不得違規使用電器,嚴禁抽煙、酗酒。

3、注意個人財產安全,特別要時刻妥善保管好貴重財產。不得非法佔有他人財物。

4、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搭乘非正規營運車輛;

5、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

6、不到校外非正規餐飲攤點就餐買零食,注意飲食衞生。嚴禁抽煙酗酒;

7、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或者家長電話告知並經學校批准方可離校,

8、男女生交往要得體,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範意識;要遵紀守法。

9、發現或發生有關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院與家長之間家教協議書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家長):_________

為規範我院學生對_________廣大中,小學家教活動,_________學院勤工助學中心特立此協議書。予以書面保證。

一、甲方義務與責任

甲方必須誠實、信用、認真、負責,做到教書育人的目的。

甲方需在不耽誤學業的情況,利用個人業餘時間擔負家教工作。

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不得無故、擅自早退。若甲方家教時間與上課時間相牴觸,需爭取乙方同意才能去上課。

甲方必須在其家教範圍內完成對乙方子女教書育人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打遊戲等。

二、乙方義務與任務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共同教育學生,並配合必要的參考資料及有關學習資料。

乙方可以監督甲方家教,必要時進行考核。

乙方必須及時付給甲方按本協議商定的報酬。

對上述甲方職責中,甲方如有不遵守,乙方可以適當採取措施,如:提醒、減工資,嚴重者可以開除甲方。

三、計酬與付款

計酬方式:_________。

付款形式:_________。

家教時間: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