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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的協議書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28W

篇一:住校生協議書

住校的協議書

尾閘中學七年級學生住宿協議書

因上學期我七年級住校生在住校期間發生以下問題:

1)大部分學生由於家長不能及時監督、管理,學生自身又不能自制自律,對學習不重視,

過份貪玩,造成學習成績大幅度下降,由中等生落後到差生。

2)住宿男生之間不能和睦相處,以強欺弱,要錢、借錢不還、毆打同學的情況屢次發生。

3)住校生之間形成不良小團體,不學習、無健康的學習及生活目標。

4)放學以後住校生無故損壞學校及班級財產,不做值日,無視班級衞生。

5)部分住校生有偷盜其他學生錢物的不良習慣。

6)不尊重教師,不努力學習給年級和班級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本學期我七年級本着對家長負責,對學生的發展負責,對任課教師負責,對學

校和班級負責的態度,凡是在欲在本校住校上學的學生必需經七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

教師的同意下由學生家中和學生共同簽訂此住宿生協議書。

班委會意見: 任課教師意見: 班主任意見: 年級組意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宿、取消住宿生資格:

1、 午休、晚寢和課餘時間擅自離校外出一次或爬牆外出一次者。

2、 有意破壞公物、他人財物和違反作息制度情節嚴重者。

3、 在宿舍賭博、偷竊、打架、經教育無心悔改者。

4、 不服從學校、老師、校警管理者,多次不做宿舍及班級、環境區衞生的。

5、 違反《住宿生管理條例》,屢教不悔改者。

6、不思學習,不能自律自制的學生,一旦發現經説服教育不能改正提高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住宿生的要求

1、住宿生一天24小時必須留在學校不準外出,必須在學校就餐。

2、住宿生必須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住宿生嚴格按安排的寢室、牀位住宿,不得擅自更動或調換,無事不能亂串宿舍。

4、住宿生不得抽煙、酗酒、賭博等。

5、住宿生嚴格按《住宿生管理條例》的要求整理好內務衞生。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校紀校

規,遵守住宿生有關規定。

6、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期間,本學期結束離校後,本協議自動

解除。

班級: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電話:

班主任簽名:

2012年2月15日七年級組0

篇二:住校協議書

住校協議書

1、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上班,按時就寢,在規定的 時間內開門、關門。(冬季7:30開門,夏季7:00開門。如 有特殊情況家屬須提前開門,請與值班老師聯繫)

2、按指定的位置擺放物品,不允許隨意亂堆亂放。

3、週日至週四的晚上必須8:00以前回園;週五週六的晚上必須 10:00以前回園。

4、住校老師必須保持寢室乾淨整潔,不允許亂扔果皮紙屑。

5、嚴禁帶其他人進入幼兒園,未經允許不得留外人住宿,尤其 是男生。

6、愛護公物,節約用電、用水。

7、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產。

8、自覺服從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對不服從管理,違反住校管 理規定的老師,一經查實,以後自己解決住宿問題,造成的 一切後果自負。

9、不得在園內進行喝酒、聚眾打牌賭博、吸煙等一切不雅的行 為。

10、上班期間着裝得體,不得披髮;不得蓄長指甲,染指甲;不 得化濃粧。

篇三:住校人員安全協議書人員

華中師範大學第一附屬中學朝陽學校住宿

人員安全協議書

為確保學校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進一步強化學校安保措施,進一步增強校園安保能力,堅決杜絕惡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與住校教師簽定安全協議書:

1.宿舍及辦公室隨時鎖門,關燈。

2.外出教師返校時間在23:00以後的,請自行在校外安排住宿。

3.節約學校水、電,注意用水與用電安全,人走,水關,電停。

4.保管好個人財物和現金,貴重物品妥善保存。

5.及時清理宿舍垃圾,防止物品腐敗自燃。

6.及時清理廚房衞生,嚴防食物中毒。

7.清理好個人食品,注意洗浴衞生。

8.配合保安做好安保工作。

華中師範大學第一附屬中學朝陽學校

住校人:

華中師範大學第一附屬中學朝陽學校 2012-10-22

篇四:住校生安全協議書

XX小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寧。我們必須警鐘長鳴,牢固樹立“生命重於天,安全重於山”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家校雙方必須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學校特與家長簽訂以下學生人身安全協議書。

甲方:XX

乙方:學生家長

1.學生家長或代理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和住校而轉移給學校或學校老師,學校和老師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

2.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不罵人,進出教室不要擁擠,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嚴禁翻越圍牆、校門外出,追跑打鬧或攀高爬低,更不許私自攀爬體育運動器材,觸摸帶電設施。如學生違紀造成人身傷害的,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孩子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制度和其他制度。每天按時上下學,不得遲到、早退或逃學,如果您的.孩子在上課期間違反學校規定遲到、早退或逃學,甚至私自跑回家,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5.父母或監護人需要接孩子回家的須學校放學後與班主任老師作好交接登記才能接走。如家長或監護人不空,是否同意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長來接孩子一起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方能實施。但本村或本寨其他家長將孩子接走,發生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後果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6.週末家長或監護人需要孩子回家,如家長或監護人不空,又無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長來接孩子,是否同意學校讓孩子自己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方能實施。但學校只送出學校門口,學生出學校門口後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後果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7.學生要回家必須告知老師,如學生私自偷偷跑回家,發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8.父母或監護人教育孩子上下學時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不私自到河邊玩、洗澡、乘(劃)船等有危險的地方去。教育子女不乘坐農用車、無證、無照車輛,否則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9.教育孩子放學或週末未經家長或老師允許不到別人(同學、親戚)家裏玩或留宿。放學回家途中,不與陌生人交往。否則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10.學生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請假手續,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

11.父母或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告知學校,密切同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注: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時效為學生在我校上學直至畢業)

甲方:XX 乙方: 年級( )班家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並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衞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後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週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週星期六早7:00後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後至本週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後,交門衞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牆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並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衞生等教育,並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夥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後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 2012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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