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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協議書模板6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3.19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安全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安全協議書模板6篇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廣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山東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梧貴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為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審核通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xx)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置、擺放安全標誌;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誌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範圍的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置規範、明顯的安全標誌。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准擅自開啟,一經發現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範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並從風險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對於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後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於乙方疏於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作為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採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後,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剩餘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於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吉林省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管理規定》及《補充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在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安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此協議所稱施工安全範圍包括施工車輛、施工人員、施工機具等設施安全。

2、乙方應確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在 高速公路 方向 公里進行安全施工作業。

3、經標誌核檢合格的施工單位,乙方應按照《補充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書面申報材料,並保證提供的施工車輛及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有關技術指標。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權不予發放《車輛上路施工許可證》。

4、乙方應設有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5、乙方施工現場安全標誌擺放方式和間距,應嚴格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中的相關規定進行現場維護。

6、乙方施工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得違章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隨意調頭、逆行。確需調頭、逆行時應安排一名專職安全員指揮,並設置專用的安全標誌。

7、乙方施工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應將施工車輛停放置施工作業區內指定地點,不允許隨意停靠,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間,施工車輛必須開啟作業標誌燈及雙閃示警燈(在作業區內作業除外)。

9、乙方施工作業區應為施工車輛提供安全進、出口,並設有專人負責。施工車輛進出作業區時,應當注意觀察並避讓其它過往車輛。

10、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與防護欄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按審批程序,進行逐級審批,經指揮調度中心審批後,按相應程序進行開啟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機具、設備等應按照有關規定擺放整齊、有序,不得零亂堆放,影響道路安全暢通。

12、乙方負責施工作業區環境衞生,及時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隨意傾倒施工廢物,確保路容路貌整潔。

13、乙方施工作業區內長、大型設備進行施工作業時,應保證吊鈎、傳送帶等懸出部分不能伸出作業區,不得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

14、乙方作業區與車道之間應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採取安全隔離措施。

15、乙方施工作業現場夜間不能撤離的,施工單位應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採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封閉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操作,應統一着施工作業服(安全員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員不得橫跨、穿行高速公路,嚴禁在路上攔截、搭乘其它過往車輛。

17、乙方施工車輛進出省內高速公路時,必須按照《車輛上路施工許可證》、《高速公路施工車輛通行證》中規定的有效時間及規定收費站出入,不得私自隨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費站及有效時間通行高速公路則正常繳納通行費。

18、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的檢查與監督。檢查中若發現安全隱患,將無條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門的處理。

19、乙方未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管理規定》及《補充規定》要求施工作業、使用中央活動護攔而引發安全責任事故,將承擔一切事故責任。

20、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施工作業現場備案一份。

21、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xxx省高速公路 乙方:

指揮調度中心(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授權人簽名: 或委託授權人簽名:

二○○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中鐵港航局集團有限公司沈xxx項目經理部

乙方: xxxx工程有限公司

為貫徹執行《安全工地標準》、《文明工地標準》,認真做好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內的安全、文明施工,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明確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職責,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設中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於發展生產、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堅持便民、利民、為民服務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

二.為爭創安全、文明工地,甲方將按有關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規定,配合檢查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創建活動的實施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法律法規和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在其施工中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出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落實如下有關要求:

1.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施工現場乙方必須設專人指揮渣土車輛倒車。

2.施工區域必須按規定停放車輛。嚴禁堵塞通道。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證車輛通行寬度的車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

3. .要落實切實可行的施工臨時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漿水、水泥漿未經沉澱直接向外排放。

4.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合理,渣土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佔車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強對各種管線的保護。

5.施工中必須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控制粉塵飛揚,嚴禁現場焚燒垃圾等物品,減少施工對本市環境的污染,嚴格控制噪音。

四.乙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環境衞生,建立完善有關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做到設施齊全,符合規範要求。

五.乙方在進入現場施工時,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乙方現場必須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持有效證件,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和本工種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赤腳。

2、在道路上施工,人員注意交通安全,穿反光背心,設專人進行安全防護引導車輛和行人繞行安全地帶,兩端擺放錐桶,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警示燈、警示棒。

3、現場嚴格按規範進行各項安全施工作業。

4、對現場地下管線、架空管線、架體和架結構物等保護,注意對水準點及重點設施做好安全防護。

5、保護好圍擋。若因需要進入場地而移動圍擋時,應及時恢復圍擋,並做好相應的保護。若有損壞,則及時進行修復,保證圍擋的正常使用。未進行修復則進行賠償,賠償單價300元/m。

6、在現場施工時,應安排專人進行安全值守,排除安全隱患。

7、在重要交通道口,根據施工需要設置警示牌和指路牌,進行行人及交通指示,確保安全。對所挖基坑周邊建構築物進行安全防護,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對所挖基坑進行安全防護,並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挖出的渣土應及時運走。

9、無人在現場施工時,及時進行全面安全圍護和圍擋恢復,並做好安全標示牌。

10、乙方與甲方現場其他施工班組有交叉作業時,乙方應主動找甲方協商方服從現場管理,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11、若因乙方施工引起的安全質量事故,由乙方單位承擔民事和法律責任。

六.因乙方違反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查獲而受到的經濟處罰,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渣土車輛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環保和城市管理相關規定,採用符合要求的渣土車輛,注意遮蓋,防止渣土遺撒。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由雙方代表簽署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時 間: 時 間: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設備設施管道保温方 負責人:

一、目的: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二、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廠區施工,須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並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安全施工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並提交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必須嚴格穿戴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備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書面申請,並經甲方負責人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並確保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

8、施工過程中如進行特殊作業,如登高、吊裝作業等,應嚴格按照特殊作業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如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否則不得作業。

9、施工車輛進入廠區車速不得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衞值班人員檢查,隨車攜帶物品須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處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並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築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並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衞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併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並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衞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並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後,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乾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衞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後,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並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衞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着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並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衞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後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鬥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長城飯店保衞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衞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准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後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後方可進場規範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並沒收設備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並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後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單位(簽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監理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馬鞍山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本工程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工程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施工委託進行施工,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樓頂及周圍其它設施的分佈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後方可開工。

三、乙方負責甲方的設備安全,若由於乙方在安裝時造成業主房屋嚴重損壞,乙方按價賠償並承擔由於設備損壞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四、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於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標誌;

五、在甲方單位內部場地施工時,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六、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避免、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甲方單位內施工時甲方單位內部的相關手續,乙方需遵照執行。

九、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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