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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協議書的範例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09W

篇一:代理協議範本

代理協議書的範例

合 同 號:

簽訂地點:珠海市

甲方(需方): 地 址 :電 話 : 傳真:郵編:

乙方(供方): 地 址 : 電 話 : 傳真:郵編:

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產品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信守。

一、 總 則

1. 代理產品: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 進口酒系列 產品

2. 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產品在的獨家代理商。

3. 銷售商級別:A級.省級總代理;B級.地市級總代理;C級.經銷商;D級.批發商。本協議所籤為 B級銷售商協議。

4. 甲向乙方出具相關授權證書,乙方代理銷售權為雙方簽訂本協議書之日起生效。

5. 授權期限為壹年,即從年 月日

至 年 月 日止。

6. 乙方應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相關法規,由國家工商管理機關、税務機關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單位,具有合法銷售酒類產品的資格。

7. 乙方應如實填寫《代理商信息登記表》(附件一),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及總經理身份證複印件。如有變更,乙方應在15日之內提供書面變更證明及變更後的證明覆印件。

8. 甲方免收代理費,為體現甲乙雙方風險對等關係,甲乙雙方在簽定代理合同的同時,甲方收取乙方一定數量的信用風險保證金。金額為(大寫):_________。乙方無合同違約行為,甲乙雙方解除代理關係後,甲方則無條件全額無息返還信用風險保證金;在代理商發生違約行為,解除代理關係後,甲方可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履行違約責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乙方作為甲方代理商,向其所負責區域內的客户銷售該產品,雙方均不對協議方代理範圍內的其他經營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10.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產品的品牌、標識、圖片、相關文件及其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均為甲方所有。在授權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換商標圖案及標識,不得更換產品包裝和名稱,不得更改其產品的相關文件和圖片,如有此類情況,經查實一律取消乙方經銷資格。甲方有權利沒收乙方提供的代理產品的信用保證金,並保留法律訴訟要求乙方對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權利。

11. 乙方承諾在協議有效期內的年度進貨額 萬元。

12. 乙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十五日內首次進貨,貨款不低於 5萬元;三個月內,進貨總額不低於 38 萬元。若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無進貨,或者首次進貨後三月內再無進貨,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取消乙方的授權資格。

13. 在甲乙雙方銷售持續期間及協議終止後的兩年內,雙方同意就得到的對方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户清單、財務信息、技術密封等。未經對方書面授權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如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由泄密方全部承擔。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甄選品牌進口,並保證產品質量。

2. 甲方提供該產品必要的合法有效資料和相關文件,於乙方初次進貨時提供的關於進口酒系列產品的衞檢證明等相關文檔資料。

3. 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 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產品的銷售交流和產品推薦。

5. 甲方不得擅自在本合同約定地區銷售該產品,並對合同產品給乙方的價格對外保密,不得擅自對外報價及調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6. 按照銷售合同約定履行供貨、提供銷售發票和合同產品的售後服務等義務。

7. 產品調價由甲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並自執行之日起作廢前次價格表。

8. 負責指導乙方在產品存放、銷售方面的基礎培訓工作。

9. 甲方須按照銷售合同約定的交貨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保證交貨。

10. 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本協議規條款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説、警告、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的處罰。

11. 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協議中規定的銷售任務,且差距較大時,甲方有權依照本協議減少或扣除乙方的銷售返利、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2. 甲方擁有簽約產品價格的制定與發佈權,產品、附屬件和宣傳品等的設計權。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監督乙方的執行情況,必要時為乙方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及指導。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獲得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以珠海紅酒匯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符合本協議規定的、相關合法的銷售活動。

2. 乙方負責該產品約定之代理區域的市場開發、商務談判、銷售、服務以及協調市場管理工作。

3. 負責負責開發並管理 的 C 級銷售商和 D 銷售商,協助下級銷售商進行區域內的市場推廣工作。

4. 按本合同約定之代理區域、時間、價格和授權內容進行銷售和客户服務工作。除有重點項目的競爭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代理的進口酒系列產品售價不得低於本合同價格文件所約定的市場最低批發價格。

5. 乙方必須明確設立至少2人的專職銷售人員,推廣甲方產品。

6. 乙方必須有不少於30平方米的臨街店面作為甲方產品的陳列展示區,並符合該類產品的陳列展示條件。

7. 乙方必須有不少於15平方米並有適合存放該類產品的條件的倉庫。

8. 不得在本合同期間從事與本合同產品有競爭關係的產品銷售及市場推薦工作。

9.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宣傳、商務、服務質量等)做出評價及投訴。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

10. 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類似甲方產品的相關信息,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11. 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進行製假、售假,應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商標權、版權。

四、 價格體系、代理政策及獎罰制度

1. 甲方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屬甲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和義務。

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按照甲方制定的統一銷售價格(詳見附件四)銷售甲方產品,甲方將會嚴格控制市場零售限價,以保證渠道和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乙方銷售的甲方產品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最低批發價。若乙方違反甲方限價的事實一經確認,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獎勵返點,直至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3. 乙方進行競價或對於較大用户進行特價銷售時,需填寫《浙商產品特價申請表》(見附件三,需單一品種150箱以上),向甲方備案、申請。特價銷售需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最終用户的合同及有關背景材料,甲方保留向最終用户確定合同真實性的權利。

4. 甲方嚴格控制各地區的貨物流向,禁止其他區域代理商跨區低價銷售,如有違規行為,將嚴懲竄貨公司,處以罰款、停貨直至取消代理資格。

5. 甲方調整代理價格時,甲方對乙方現款進貨的產品實行價格保護,價格保護期限為30個自然日。

6. 合作期滿一年後,甲方根據乙方的信用記錄、銷售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給予乙方信用額度及信用帳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實際財務狀況酌情調整乙方的欠款期限和信用額度。

7. 獎勵政策:乙方完成年度銷售任務後可享受到相應的返點獎勵,以及促銷品支持。

8. 發放形式:完成任務達到年度銷售任務的80%以上才享受返點獎勵。系列產品的返利金額與完成年度銷售任務的比例成正比,年終進行返利兑現結算。

9. 一般性違規:電話或傳真報價低於甲方規定市場最低批發價格;

10. 嚴重違規操作:低價衝擾市場;製造假合同(包括虛報申請特價機器數量)騙取特價審批;甲方按乙方特價申請的產品發貨並被乙方賣給非合同用户或賣給其它公司及申請的產品往允許區域以外地區,嚴重干擾甚至破壞市場。

11. 一般性違規操作處罰:罰款4000元,如果乙方對處罰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請檢驗。

12. 嚴重違規操作處罰:除按照一般性違規操作處罰外,還當扣除當期的返利總額和價格保護金額總額,直至終止本協議。

13. 處罰依據:未經許可的對外報價傳真件,清晰的發票複印件及其它可以證明乙方違規操作或嚴重違規操作的文件或實物作為甲方處罰乙方依據。

14. 甲方對乙方違規操作和嚴重違

規操作的罰款從乙方返利中扣除,如乙方未達到返利條

件,則違規罰款從信用保證金中扣除。

五、 商務體系

1. 訂貨

(1) 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與甲方聯繫並確認。

(2) 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產品購銷合同》(見附件二),加蓋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後,傳真給甲方。

(3) 甲方收到乙方《產品購銷合同》後,在一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向乙方答覆訂單是否有效。若有效,應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

2. 運輸方式及運費

以乙方《產品購銷合同》要求為準,甲方只提供普通鐵路和公路貨運方式,其他運輸方式如:航空、中鐵快運、EMS等由乙方提出,甲方協助安排,所有運費及保險由乙方承擔。

六、 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 乙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 若出現用户投訴代理商的售後服務、銷售服務等行為時,將取消該代理商的優惠政策;情況嚴重者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七、 違約條款:

1.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所屬附件內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損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後,10日內仍未履約者,利益受損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關係,並可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律訴訟。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另外一方可以提出中止本協議。本協議中止15天內,雙方應結清所有資金、物資及來往賬目。

3.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無效,任何一方有權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法律效力

1. 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經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2. 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雙方簽署補充協議後,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條款及其附件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5. 本協議所屬附件為:

附件一:《代理商登記表》簽字、公章備案

附件二:《產品購銷合同》

附件三:《特價申請表》

附件四:《產品市場價格體系表》

附件五:《代理商返利詳則》

附件七:《代理商授權書》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篇二:產品銷售代理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_XXXX商貿有限公司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產品為:“XXX”系列XXX產品及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新增加的產品。

二、代理權限

1. 甲方授權乙方為 XX省XX市 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經銷商管

理及售後服務。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2. 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任何級別代理商。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有權立即

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 壹 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壹 年內。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到期續簽,乙方有原區域優先續簽權。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壹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

四、代理價格政策

1. 代理價格:甲方向乙方等其他區域代理客户統一公開銷售產品的價格,附表1《產品目錄價格2012-V1.0版》為甲方的代理價格,甲乙雙方的結算以區域總代理價格為依據。 2. 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如果甲方建議的零售價格不符

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產品對外銷售價格按照甲方的規定執行。

3. 遇甲方委託代理產品、價格等需調整的,由甲方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該通知一經

發送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 優惠政策:以附表1代理價格為標準,根據乙方一次購買的產品合計數額,甲方按下表

給予乙方進一步優惠;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擁有“XXX”系列智XXX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和解釋權。

2. 甲方產品嚴格按照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質量標準生產,並經質檢部門嚴格檢驗合格後出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的同時,有義務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營銷諮詢等服務,協助乙方拓展市場。

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在授權區域對授權產品另設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銷售代理區域銷售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產品,如果有乙方區域客户向甲方諮詢,甲方應將具體業務操作轉交給乙方辦理。如果有乙方銷售代理區域以外的客户向乙方詢價購貨,則乙方應將其轉給甲方處理。

4. 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協調跨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5. 甲方有權對所有代理商的市場經營行為進行督查,督查包括產品推廣、甲方形象維護、銷售區域限制、價格體系維護等。乙方應協助甲方督查員進行監督檢查業務,積極主動地提供有關資料等。

6. 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樣本及其他進行廣告宣傳所需的資料。

7. 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產品推廣會、培訓、宣傳等活動,乙方應配合並開拓和維護銷售市場。甲方將在全國性的媒體、大型行業展會上進行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此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約定代理地區所作展會、媒體廣告等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 甲方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國際、國內或行業標準,努力增加產品種類並使之系列化,並應儘量保證乙方訂貨需要。甲方只提供產品質量保證並承擔相應的責任,除產品本身質量外不承擔其他責任。

9. 經甲方確認,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較大質量問題,甲方將負責更換並承擔調貨的費用。如果由甲方產品質量原因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將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裁定結論承擔相應責任。

10. 如因甲方產品在銷售地不能很好的適應時,乙方應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甲方,甲方應儘快改進,以適應市場需求。

11. 甲方有權調整產品的價格和零售價格;甲方應將產品、產品價格、交貨期等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書面傳真通知有效)。

12. 在乙方正常履約的情況下,在不損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權直接與乙方的客户進行商務接觸或達成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代理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2. 乙方可以在自己省內尚未設定總代理的任何城市設立銷售網點(包括獨家代理商或者拓展經銷商),此類網點一律從乙方提貨。設立時乙方必須把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彙報給甲方,以作備案。合同內容需要經過甲方同意方可簽約,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合約有效期間也不得再在此地設立任何級別的代理。

3. 乙方不得進入其他已經設定代理商區域進行銷售,甲方有權對其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

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乙方因此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4. 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顧客對乙方的服務提出投訴,甲方將進行核實。確係乙方責任的,甲方將根據所造成不良影響的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6. 代理過程中遇有顧客對甲方產品質量提出異議和申訴時,乙方應先行積極處理,並立即通知甲方,將對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及損失降到最低,應維護甲方品牌在當地的形象和聲譽。

7.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保障雙方的長期共同利益,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户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8.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須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建立相關顧客檔案,並將收集的顧客信息(含顧客資料、顧客對甲方產品的評價和意見等)須及時反饋給甲方,並定期向甲方提供有關市場競爭情況和用户意見的書面報告。

六、訂貨、付款、交貨和檢驗

1. 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產品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責承擔。

2. 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通過銀行帳號進行,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户,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且後果由乙方自負。

3. 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下達訂貨計劃,應寫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特殊要求等,訂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予以回覆確認。

4. 在甲方庫存能滿足乙方所需數量時,採取一次付清方式,乙方支付貨款後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5. 在甲方現貨不足時,甲乙雙方應簽定訂貨合同,乙方可先支付合同總額50%的定金後,合同生效;甲方補充生產完成後通知乙方,乙方支付餘款後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剩餘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6. 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7. 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負責驗收。乙方提貨時,須當場驗收合格後再提。貨物有損失時,甲方協助乙方與運輸公司交涉追討相關損失。

8. 乙方在提貨後,應及時詳細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5個工作日查驗完畢,過期則視為查驗合格。如與訂貨清單不符,應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甲方經核實後如有庫存則在5天內相應補齊或換貨。

七、退貨換貨

1. 乙方的退貨/換貨合格產品更換隻限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內包裝與產品外觀不得嚴重損壞,否則,甲方不予全額退款或加付重新包裝的費用後換貨;人為損壞不在更換與維修範圍內。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或調換後發貨。

2. 乙方原因導致的退貨換貨的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批量質量原因導致的退貨換貨的運費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技術支持

1. 首批定貨完成後,甲方派出技術員(1人)到乙方駐地進行一次技術培訓,乙方接受培訓人員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包括被培訓人員的學歷和專業水平),甲方所派技術人員去乙方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費由甲方承擔,在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及當地交通(含機場或火車站接送)由乙方負責,其中食宿費標準每日不應低於200元。

2. 在培訓後,乙方在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確實需要技術支持的,甲方可以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往返交通費由甲方負責,當地食宿、交通由乙方負責,標準同上一條。

3. 甲方每年定期舉辦新產品應用培訓和售後服務培訓,乙方可派人蔘加,乙方人員的往返交通費自負,甲方統一提供培訓期間的免費食宿。

九、售後服務

1. 為保證最終用户利益,用户購買產品以後,按照國內電子類產品通行標準,給予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2. 經乙方售出產品,甲方承諾一個月包換、十八個月內免費維修、終身維護,人為損壞及不按規定使用造成的損壞不在此列,維修僅收材料成本費,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三包”規定執行售後服務。

3. 甲方產品的保修期起始時間為發貨時間,因乙方保管、安裝不當及用户操作不當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負責保修。若產品被拆開或修改過,甲方不負責保修和包換。保修內容包括壞件的修理和更換,但不承擔現場維修費用。

4. 保修期滿後,甲方提供長期的技術諮詢及配件供應服務,費用不高於當時成交價格。

5.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所有故障品、不良品統一返廠維修,保修期內,返廠維修的運費為甲方承擔,保修期外,返廠維修的運費為客户自己承擔。

6. 乙方應制定具體的售前、售後服務機制,並指定專人負責,並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

7. 乙方負責代理產品的安裝、調試、調換及本地維修,甲方負責返廠品維修。

8. 返廠維修產品操作程序為:乙方集中將故障產品退回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返廠維修故障品後,確認型號、規格、數量、故障類型及維修費用,屬於保修期內的即刻安排正品發貨給乙方,而不必等到故障品維修好以後;超保修期的,向乙方出具維修費用清單,經乙方確認後維修,維修完畢發貨給乙方,維修費用月結。

篇三: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範本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户;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説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户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説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説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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