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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模板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1.3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獨資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模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獨資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模板

個人獨資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1

轉讓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xx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x幣x萬元,其中,甲方佔xx%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xx%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xx%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x幣x萬元,實際出資x幣x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xx%的股權以x幣x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x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賬方式分x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鑑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產權交易中心鑑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產權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於xx市

個人獨資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權未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受讓方利益的瑕疵,並且在上述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將不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權。公司不存在轉讓方未向受讓方披露的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受讓甲方所持有的股權後,即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公司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擔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費用負擔股權轉讓的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税費等),由各方依法承擔。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協議,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 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 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 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4、 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對簽約雙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和保證,除非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免責,違約方應向協議他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格 %的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而給協議他方造成經濟損失,並且損失額大於違約金數額時,對於大於違約金的部分,違約方應予賠償。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 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 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及所有依據之相關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權利義務關係,應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九條 協議簽訂的時間及地點

本協議由轉讓雙方於 年 月 日在金壇市 訂立。

第十條 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