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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安全協議書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74W

學生出來校門,針對安全誰負責的問題,我們有必要簽訂校外安全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校外安全協議書,希望能幫到大家!

校外安全協議書

校外安全協議書篇一:

甲方:

乙方:年級班同學之家長

為確保您的孩子的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請家長明確自己對學生的監護責任,現將我校加強安全保障的幾點意見印發給您,請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做好以下作:

1、家長負責監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做到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觸電、防意外傷害傷等。教育孩子嚴禁私自到河、池、壩塘、水庫 遊玩,遠離水源,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2、上學,放學要求家長接送,否則發生校外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3、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家長有事需進入校園時,説明情況,在門衞室登記,方可進入學校。

4、為確保孩子的安全,接送孩子時車輛不準進入校園。

5、教育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上學、放學的路上不準乘坐車況不好或沒有相應駕駛執照的車輛。上學、放學的路上不準逗留玩耍,注意交通安全 和個人安全,上學要按時到校,放學要準時回家。

6、教育孩子在校期間,不準擅自離校逃學。孩子生病,必須由家長親自來接,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孩子在家生病或有事要由家長打電話向老師請假(家長必須交請假條)學生未到校發生安全事故由家長負全部責任。(家長不請假,學生無故不到校,每學期曠課累計達3次,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自己教育,教育好後再返校,期間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8、學校上午7:30開門,8: 00上課:11: 35放學;下午13: 00開門,13: 30上課,15: 40放學,16: 30清校,請注意接送孩的時間,過早將孩子送到校 門口(或學生自己早到),發生安全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9、堅決杜絕學生到網吧、遊戲廳等場所上網、打遊戲,防止社會不良行為的侵蝕。

10、教育學生要遵紀守法,愛護學校公共財物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11、學生外出遊玩及各種比賽、競賽和培訓班等必須由家長陪同、接送。

12、家長應對以身作則,為孩子作出表率;家長有責任和義務為孩子營造奮 發進取、積極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圍,針對孩子不同的年齡階段開展有益孩子身心 健康成長的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

若因家長監管不到位發生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該生(因畢業、轉學或其它原因)終止研和宋官小學學籍時止。

班主任聯繫電話:

家長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校外安全協議書篇二:校外寄宿生安全協議書

為了加強我校對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夠安全地生活、學習,我校與房東、學生及其家長多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家長在給孩子租房時,不租住有安全隱患的房子,遠離娛樂場所等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的環境。

二、學生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經常到孩子住所瞭解情況,與房東協商達成學生安全有效協議。

三、家長與學校班主任老師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着 “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學校、房東、家長都要將孩子的校外安全時時刻刻記在心上。

四、房東有義務告知寄宿生用電、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並告誡學生不要到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去。

五、當有不法分子侵入學生住所,學生人身安全及財產受到威脅時,房東有責任保護學生免受傷害。房東有義務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有病卧牀不起者應及時請醫送藥,並立即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六、房東如發現所住學生有夜不歸宿,上課時間滯留在住所現象,要嚴加盤問,並告知學校。如有違法亂紀行為時要迅速報警,並通知家長和學校。

七、寄宿學生要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作息,與房東和諧相處,遇到矛盾時要冷靜,理智的合理的解決。不得招引社會閒散人員到住所聚會,吸煙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紀守法,潔身自愛,互讓互諒,學會相處,讓家長、房東、學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爭做合格小公民。

九、讓我們共同攜手,為了學生的校外安全,讓社會、學校、家庭穩定,努力為學生創造出一條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發生變更,寄宿生家長或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或班主任,以便學校與新的房東取得聯繫。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房東各持一份。一經簽字方可生效。

  學校:

  家長:寄宿生: 聯繫電話:

  房東:聯繫電話:寄宿住址:

  年月日

校外安全協議書篇三:學生校外住宿安全協議書

甲方:永登縣第一中學聯繫電話:0931—6422352

乙方:____班學生____家長姓名:____家庭詳細住址:聯繫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____ 房主聯繫電話:______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家長)的迫切要求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非城關户籍學生(在城關鎮有自購房者除外)原則上必須住校,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學生,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並廣泛徵求家長意見。

2、定期瞭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並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切實遵守學校紀律,不購買、藏匿各類兇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淫穢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煙、酗酒;不談情説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意願,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在校寄宿生生活救助。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 生 籤 名:家 長 籤 名(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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