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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安全協議書模板五篇

欄目: 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1.39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走讀生安全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模板五篇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有關文件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 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 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 凡走讀的學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四、 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

五、 嚴禁走讀學生參與、打架、鬥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為。

六、 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告知學校或家人,以便採取緊急措施。

七、 學生監護人(委託監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八、 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後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吧等娛樂場所。

九、 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十、 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後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手印):

家長簽字(手印):

時間:xxx

聯繫電話: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2

我是 年級 班 ,家住 ,離學校 公里,每天(步行、騎自行車)往返學校。學校規定走讀生不上晚自習。但為了不影響學習,經與家長商議,我自願申請上 節晚自習(小學兩節、初中三節)後再由家長接回家。為了白天及晚自習上學及放學期間我的人身安全,我和家長共同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的全部監護責任,學校只對學生在校期間負有教育、管理的義務,家長應負責接送學生到校學習,並全權負有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交通、飲食等安全責任。

2、 家長要主動了解學校正常的作息時間,督促教育學生按時往返學校,中途不打架、不進營業性網吧、歌舞廳、錄相廳、遊戲廳等不宜場所。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3、家長負責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和交通常識教育(其中12週歲以下學生不準單獨騎車上路),並要求子女往返學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能在途中嬉戲、追逐、打鬧,要做到過交叉路口一停、二看、三通過,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4、家長要教育、督促學生若不能按時到校,應主動及時向老師請假並説明原因。若學生未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5、負責教育子女一些自救基本常識和方法(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學校電話2900063),還要記住家長和班主任電話,不攜帶管制刀具到校上課,回家途中遇事不圍觀、不參與。教育子女不要與陌生人説話,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跟隨陌生人外出等。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6、家長要能夠保證按時接送參加晚自習的'走讀生。家長保證下晚自習後途中的安全。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時刻注意往返學校道路安全,倍加小心。若出現由本人行為不當產生的意外傷害事件,我本人及家庭全權負責。

學生姓名:班級:班主任: 監護人: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附:校方責任範圍:

1、負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2、對學生進行交通基本常識、交通法規教育;

3、對學生進行道德行為教育、中小學生守則教育,要求學生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不玩火等;

4、負責為家長提供學校各時間段內時間表:

走讀生到校時間:早晨 6:30---7:00 中午 2:00---2:20 晚上 5:30---6:00(早晨6:30前、中午2:00以前嚴禁走讀生進入校園);

走讀生離校時間:上午 11:40 下午 17:05 晚上 19:05(三年級)、20:00(四至六年級)、20:55(七至九年級)。

學生家長沒有簽署本協議的,學校將不準予該生上晚自習或勸該生轉學。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簽字:

時 間:XXX年3月 日 利辛縣第五中學

XXX年3月3日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學生的安全重於泰山,我校在抓好教學質量的同時十分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為了使我們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加周密,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為加強我校走讀生的管理,也為了能讓家長增強安全意識,明確自己的教育責任,確保您子女的安全。凡我校學生學校要求一律住校,確需走讀的,按照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與您簽訂《走讀生安全協議書》,並要求家長按時接送學生。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家長對學生的安全負有教育﹑管理和監護的責任。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管理責任:

1、學生申請走讀必須經家長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並經常與班主任和老師聯繫,瞭解子女在校情況。如果家長有失教育管理監護職責,造成事故,家長應承擔相應的全部責任。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後﹑節假日,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如果學校行為並無不當之處,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規定認定。學生放學後,進網吧、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造成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全權負責。

4、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向學校管理部門或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學校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承擔。

6、家長要確保走讀生在家的休息及督促學生按時完成各項作業,按有關學生在校時間文件規定,家長按時接送學生。否則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承擔。

7、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此協議書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家長(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班 級: 家庭住址:

車村鎮一中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針對走讀學生擬定以下責任書。

1、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

2、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包括上早晚自習等),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讀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4、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

5、嚴禁走讀學生參與、打架、鬥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為。

6、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告知學校或家人,以便採取緊急措施。

7、學生監護人(委託監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後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吧等娛樂場所。

9、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10、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保存一份,學校保存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名: 監護人(委託監護人)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學校

乙方: 走讀學生: 性別 : 出生年月 : 班 級 :

家長姓名: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搭夥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接送時間為:小學部:早上8:20—8:40(上學),中午11:45—12:00(放學),下午13:00(上學),17:00(放學)。初中部:早上7:00上學、中午12:00放學、12:30上學、下午17:50開始晚餐、18:20上學;晚上:21:00放學;星期五下午全校學生17:00放學。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四、乙方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摩的等違規車船,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衞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季節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8.未經老師允許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 學校(章): 乙方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