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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房屋委託書範文彙總8篇

欄目: 委託書 / 發佈於: / 人氣:1.54W

在被委託人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時,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並使用委託書的人越來越多,你所見過的委託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委託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房屋委託書範文彙總8篇

房屋委託書 篇1

今委託(性別:年齡:職務:)為我(單位)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單位)辦理區(縣)街道(鄉鎮)街(路)

號(小區)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我(單位)對代理人依規定辦理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事宜,承擔民事責任。

委託人(單位)簽字(蓋章):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委託人(簽字):

委託日期:年月日

附註:受委託人辦公地點:

聯繫電話:

房屋委託書 篇2

甲方:XXX

乙方:XX市房屋安全鑑定中心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所屬房屋進行安全鑑定,委託鑑定的目的要求詳見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

二、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書內容提出明確的鑑定結論和處理意見;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擬鑑定房屋的原始資料,如實介紹房屋的使用、修繕、加固情況,並配合乙方進行現場勘查和檢測。

三、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自甲方正式委託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向甲方出據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取得房屋安全鑑定費。

四、 付款方式

1、經雙方核算,預計鑑定費用為XX元,大寫:XX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支付乙方房屋安全鑑定訂金,訂金為總金額的60%。

3、餘額在領取鑑定報告時付清。

五、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按約定時間向甲方出據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每延遲一日,向甲方支付總鑑定費1%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甲方自報告出據七日內未來領取,將視為違約,並將訂金作為違約金賠付給乙方。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拓展閲讀】

一、房屋安全鑑定的途徑

現實當中,因不當使用而對樓宇造成損壞的情況有很多,但因為普通居民樓分屬於不同的業主,因此很難統一協調進行保護,這就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市民如對房屋質量鑑定存在疑慮並申請鑑定時,可以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單幢建築所有產權人的名義向鑑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鑑定申請;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市民也可聯合該房屋所在建築物的所有權利人提出房屋鑑定申請。

總而言之,未經房屋鑑定的房屋,居民平時要定期觀察房屋內牆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傾斜和裂縫等現象。重點要注意觀察裂縫出現的部分這些都是房屋質量鑑定的項目。其中,由材料乾濕變化引起的地面、牆面網狀裂縫,或由熱脹冷縮變形原因造成的裂縫不屬於危險裂縫。居民碰到類似情況須引起重視,並儘快進行房屋安全鑑定。

二、房屋安全鑑定的條件

1、在房屋建築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於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廣告牌等高聳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設置。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鑑定,並採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質量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鑑定機構申請房屋鑑定。

5、因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房屋鑑定。

6、興建大型建築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築物和構築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鑑定,並按照規定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三、房屋質量鑑定機構的條件

一級房屋質量鑑定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金不少於 200 萬元;

(二)從事房屋安全鑑定 5 年以上,承擔過較大規模的房屋安全鑑定項目,履行房屋鑑定機構職責,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享有良好社會信譽;

(三)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建築結構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 10 年以上工作經歷;

(四)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 15 人。其中,建築結構、建築工程等專業 10 人(含國家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2 人),地質專業 1 人,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專業各 2 人。以上人員 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級 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 70%;

(五)有房屋安全鑑定檢測專用試驗室。有固定工作場所和必需的技術設備、儀器;

(六)取得 ISO9000 標準質量體系認證。

二級房屋質量鑑定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金不少於 100 萬元;

(二)從事房屋安全鑑定 4 年以上,有房屋鑑定業績,履行房屋鑑定機構職責,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享有良好社會信譽;

(三)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建築結構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含中級),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 5 年以上工作經歷;

(四)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 8 人。其中,建築結構、建築工程等專業 6 人,建築材料 專業 1 人,建築設備專業 1 人。以上人員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 程技術、建築設計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 60%;

(五)有固定工作場所和必需的技術設備、儀器。

三級房屋質量鑑定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金不少於 50 萬元;

(二)從事房屋安全鑑定 3 年以上,有房屋鑑定業績,履行房屋鑑定機構職責,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享有良好社會信譽;

(三)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建築結構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含中級),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 3 年以上工作經歷;

(四)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 5 人。其中,建築結構專業 3 人,建築材料等相關專業 2 人。以上人員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等 3 年以 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 50%;

(五)有固定工作場所和必需的技術設備、儀器。

房屋委託書 篇3

( )××字第××號

繼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號。

被繼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號。

查×××於××××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後在××(地名)留有遺產房屋×間,死者生前立有遺囑。根據死者遺囑,死者×××的遺產應由×××繼承。

北京市××公證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房屋委託書 篇4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你委受理 與我(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一案,依照法律規定,特委託下列人員為我(單位)的代理人:(1)姓名: 性別: 民族: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職務: 電話:與委託人關係:(2)姓名:...

委託書格式範本通用版

範本一:(受理單位名稱):茲有我司需辦理(辦理的事項)等事務,現授權委託我司員工:xxx性別: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前往貴處(司)辦理,望貴處(司)給予接洽受理為盼!法人代表(簽字):(單位名稱)(蓋章)XX年xx月xx日範本二:(受理...

房屋委託書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住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

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一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後,即填寫工程保修單。

7、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

8、凡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10、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房屋委託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舉薦銷售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鋪出租代理和舉薦銷售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該商鋪坐落於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街_____________號。

該商鋪為:物業名字:_____________;於樓房第_____層;門牌號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水、電、氣及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鋪未設定抵押及具備出租和銷售的一切手續和條件。

第二條 商鋪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商鋪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商鋪所有權證或具備出租和銷售的一切手續。

(二)甲方對該商鋪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商鋪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商鋪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商鋪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商鋪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舉薦銷售該商鋪並收取佣金,銷售商鋪辦理相關手續的唯一代理人,其他義務,□_________。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委託出租代理和舉薦銷售的委託書並由乙方收取銷售誠意金或定金。

第五條 出租代理及舉薦銷售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年。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和甲方銷售單價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銷售單價為 _________元/平米(建築面積)。

(二)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為收取,由乙方扣除乙方已墊付租金及佣金後支付甲方。

1.甲方將該商鋪交付乙方後,無論該商鋪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商鋪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如乙方舉薦銷售該商鋪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銷售單價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銷售該商鋪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購買者和作為開發商(商鋪所有人)的甲方兩者按相關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3.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1、甲方給予乙方年月日至年日止作為免租期),免租期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歸乙方所有。

2、乙方實際出租該商鋪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作為乙方的佣金,歸乙方所有; 乙方舉薦銷售該商鋪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銷售單價標準的.,則高出部分作為乙方的佣金,歸乙方所有。佣金 結算支付。

第八條 商鋪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商鋪時,乙方應向甲方墊付商鋪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商鋪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商鋪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鋪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商鋪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商鋪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商鋪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鋪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遲延交付該商鋪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商鋪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商鋪的;

4.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佣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商鋪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在收取銷售誠意金或定金後,如甲方原因造成違約,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保持追究甲方賠償的權利。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乙雙方按各自留下的聯繫方式廣泛溝通,郵件送達三日後視為告知和送達。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由乙方送達銀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委託書 篇7

委託人:______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擬購買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為委託人,以____為受託人,由委託人特向受託人出具本《授權委託書》,授權受託人全權處置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的所有事宜。具體授權如下:

一、受託人即全權代理委託人處置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相關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抵押、出租、出售、贈予、過户等及與其有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簽署有關文件、代為領取該房屋的《他項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與買方/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代為向派出所申請該房的户籍關係核查情況證明、查檔、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代收房款及協助買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等相關手續、辦理交房等相關事宜、到產權處或税局交納相關税費及手續費等)。

二、委託人承擔在處置前述房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委託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受託人有權轉委託。

五、受託人在代理權限內簽署的一切相關文件委託人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房屋委託書 篇8

甲方:

乙方:濮陽市房屋安全鑑定中心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所屬房屋進行安全鑑定,委託鑑定的目的要求詳見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

二、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書內容提出明確的鑑定結論和處理意見;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擬鑑定房屋的原始資料,如實介紹房屋的使用、修繕、加固情況,並配合乙方進行現場勘查和檢測。

三、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自甲方正式委託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向甲方出據房屋安全鑑定報告,鑑定材料《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取得房屋安全鑑定費。

四、 付款方式

1、經雙方核算,預計鑑定費用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支付乙方房屋安全鑑定訂金,訂金為總金額的60%。

3、餘額在領取鑑定報告時付清。

五、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按約定時間向甲方出據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每延遲一日,向甲方支付總鑑定費1%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甲方自報告出據七日內未來領取,將視為違約,並將訂金作為違約金賠付給乙方。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濮陽市房屋安全鑑定中心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所屬房屋進行安全鑑定,委託鑑定的目的要求詳見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

二、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書內容提出明確的鑑定結論和處理意見;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擬鑑定房屋的原始資料,如實介紹房屋的使用、修繕、加固情況,並配合乙方進行現場勘查和檢測。

三、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自甲方正式委託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向甲方出據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取得房屋安全鑑定費。

四、 付款方式

1、經雙方核算,預計鑑定費用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支付乙方房屋安全鑑定訂金,訂金為總金額的60%。

3、餘額在領取鑑定報告時付清。

五、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按約定時間向甲方出據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每延遲一日,向甲方支付總鑑定費1%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甲方自報告出據七日內未來領取,將視為違約,並將訂金作為違約金賠付給乙方。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