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論文

WTO與檔案立法研究優秀論文

欄目: 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3.24W

王剛同志在全國檔案局長館長會議上強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外開放進入新的階段,使我們的檔案工作面臨新的挑戰,WTO與檔案立法研究論文。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清理和修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也應對有關的檔案法規、規章進行清理,以保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一致性。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要在深入有關部門和行業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認真清理和修改檔案法規、規章,使之更好地適應“入世”後的新形勢。”

WTO與檔案立法研究優秀論文

現行的《檔案法》及其與之相關的法規體系是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是在改革開放和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的進程中,是在幾十年檔案工作的實踐中產生的,為推動我國檔案事業的進步與發展產生過,並且仍然發揮着十分積極、富有成效的作用,功不可沒。沒有現行的檔案法規體系,就沒有檔案工作今天的局面。

但是,由於檔案工作自身的特點,種種與社會進步發展不相適應的情況往往顯現的比其他行業遲,影響也較為緩慢。因此,加入WTO後對現行檔案法規體系產生的影響還沒有立即凸現出來,但這種影響與不適應是客觀存在的,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的,法學論文《WTO與檔案立法研究論文》。

從外部講:入世將使我們的檔案工作面臨巨大的衝擊,檔案作為一種歷史憑證、史料信息資源和綜合性信息性載體,應當接受WTO法律規則中的市場開放原則、國民待遇原則和透明性原則,在不涉及國家政治利益的前提下進行開放與公開。但是我國目前的檔案管理工作政府性、部門性、保守性、收藏性太強,顯然不能和國際接軌,不適應“入世”的要求。

從內部看,目前我國檔案工作中遇到的許多問題,如:執法主體不明、管轄範圍不清、“條”“塊”分割、服務質量不高、館藏檔案利用率低、徵集難、經費困難等等,在很大程度上都與檔案立法不盡完備有關。

筆者認為:檔案立法問題是加入WTO後檔案工作基礎性、根本性的問題之一,甚至關係到今後一個歷史時期中國檔案事業興衰。加入WTO後檔案立法工作必須有一個大的突破和進展;社會轉型與加入WTO導致現行檔案工作體制的變化,客觀上要求對現行的檔案法規進行完善與補充;依法對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與檔案館的職能、編制、經費等重新進行確定;根據各級政府機構的差異,企業性質的多樣化,非政府公共機構的特性,依法構建大統一,小差異的多樣化的檔案管理模式;依法增強檔案的透明度、公開性和檔案信息資源的共享度,保障法人與公民充分享有利用檔案權利、改善服務方式。

隨着加入WTO,我國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速度在不斷加快。立法與法規建設是這一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國現行的《檔案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大都是在經濟主體和檔案所有權單一,並以單位制為基礎的.條件下形成的。近年來,雖作了一些修改,但力度不大。尚缺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服務經濟、走向市場、面向社會、着眼全球的法律規範。由此確立的立法框架應當是:

1 加入WTO後檔案立法的基本原則與任務。

加入WTO後的檔案立法,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滿足社會需求,注重效益,協調發展等基本立法原則的基礎上,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應更多的體現公平、公開、透明、開放與便利。

經濟主體多元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之一,經濟主體的多元化必然導致檔案產權的多樣化,檔案產權的多元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檔案工作的根本性轉變。修改完善原有《檔案法》及相關法規同多元化的服務需求的不適應,是加入WTO後檔案立法工作的基本任務之一。

加快完善同檔案母法相適應的諸如:公共檔案法、私人檔案法、法人檔案法、檔案館法等法規體系的建設。以適應“入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新近頒佈實施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開了一個好頭。《條例》中的許多條款充分體現了我們目前對“入世”對檔案工作影響的認識及在管理上的應對措施。

2 加入WTO後檔案立法的內容與重點。

2.1 領導體制。

明確檔案行政管理機構歸屬,使檔案行政執法主體合法化。現行的省、市、縣多數檔案管理部門的歸屬與《檔案法》的要求不符,使檔案工作體制面對要麼改變現行的歸屬,要麼修改《檔案法》有關條款的尷尬。

2.2 職能分工。

確定檔案行政管理機構與各類檔案館的職能分工。明確檔案行政管理機構的職能,增強其管理的權威性、政策性和宏觀性。明確各類檔案館的保管利用職能,使之在現有的基礎上使服務更多一些學術化、公眾化和市場化。而現行的檔案法規體系中尚未不完備。如:如果不是筆者手中文本印刷有誤的話,那麼,新近頒佈實施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中第六條與第十條中對於檔案 “接收與保管” 的職能劃分就產生了重疊,這不利於管理工作的進行。希望是文本印刷上的錯誤,或是筆者理解上的偏差。如果不是,那就應該對此疏漏進行必要的修訂。再如:《條例》中新增了有關檔案登記的條款,那麼諸如由那個部門實施登記?如何登記?登記哪些內容?也需要細化與明確。

2.3 調整範圍。

將全部法人與公民個人檔案納入調整範圍。現行《檔案法》調整的範圍只限於“國有”的範圍內,不利於國家全部檔案的收集、監督與管理。如,過去我們對企業檔案的管理是以企業所有制來劃分的,這樣的劃分在所有制多樣化及企業產權多變的環境下已經不相適應,必須所出相應的修改。新近頒佈實施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中已經充分考慮到這一問題,並且對此做出了一些新的規定,在便於對各種各類企業、事業、社會團體進行管理與指導的同時,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2.4 檔案資源歸屬與管理。

明確公共檔案的劃分標準與所有權歸屬,整合各類檔案館資源,使公共檔案的監督管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國現行的檔案管理機關與檔案館是按行政區劃設置的,效能差,成本高。確立“屬地” 原則,在現行檔案館總體佈局的基礎上,以效益最大化為標準,整合各類檔案館資源,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新近頒佈實施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在這一方面做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條例》第三章中有一半以上的條款涉及這一方面的內容。如果這些條款能夠在今後的工作中得以落實,將有利於全省檔案資源的整合,有利於全省國家綜合檔案館館藏的豐富。

2.5 財政體制。

雖然,《檔案法》與各地方《檔案管理條例》大都將“把檔案事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做為重要條款寫在其中,但由於現行檔案管理體制歸屬,造成各級檔案管理部門及各級檔案館很難從各級政府財政那裏等到必要的經費保障與增長,經濟欠發達地區更為突出。應由中央政府根據國家社會發展的要求統籌規劃、統一安排。

2.6 適應性與可操作性。

這一點是關係到法律法規能否達到預期目的的關鍵問題,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例如:《條例》中對從事檔案中介服務的資格認定交由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這無疑對規範檔案中介服務市場有着積極的作用。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國內對行業從業資格的認定大都是通過“考試”來確定,既只要通過了特定專業的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術等級)考試就獲得了相應的從業資格。但我們檔案專業目前仍然實行的是評聘制,既通過考試、考評、聘用三個環節才能取得專業技術職務。由於專業技術職務在一定範圍內需按比例配置,並不能突破;且在退休和解聘後不在具備原有的專業技術職務。這樣一來,只有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從業資格。目前企事業在職檔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檔案中介服務還十分鮮見,那麼就只有我們檔案局館的在職檔案專業技術人員具備這個資格了。問題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發許可證合適嗎?因此,需要對檔案專業行業准入的方式做必要的修改,以適應《條例》的要求。

再如,《條例》對造成檔案損毀,無法確定被損檔案價值時,要求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通過鑑定來確定。這樣做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具體執行時至少有兩個問題要考慮進去:一是專家不能只是我們“自己”人,這樣會顯得有失公正;二是在目前情況下各級檔案部門是否有聘請專家進行論證的先行支付能力?這筆費用應該由誰負擔?如果這兩個問題不解決,這一條款執行的可操作性將大打折扣。

3 加入WTO後檔案立法研究的方法與意義。

進行“入世”後檔案立法問題研究是我國加入WTO後,檔案事業與國際接軌的迫切要求,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中檔案事業生存與發展的大勢所趨,也是檔案工作“與時俱進”的必然要求。對這一問題研究的積極成果,對今後一個時期中國檔案事業都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這一研究,是理論與應用相結合的綜合性研究,單單從理論上進行研究是不夠的,必須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以鄧小平理論及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思想為指導,採用分類對比(中外對比、現實與歷史對比、行業間對比等)的方法進行研究,將理論分析與實證分析結合起來,從可操作的層面上對加入WTO後我國檔案立法工作進行研究。

開展這方面的研究的意義:在理論上有利於從法學、檔案學、政治學、行政學、社會學等多門學課的視角來審視檔案立法工作,探索新時期檔案與檔案工作的運動規律。對於充實完善,豐富市場經濟環境下檔案學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與理論意義,對我國新時期的檔案立法和檔案的管理與利用也將產生積極的影響。在實踐中有利於推動依法治檔工作的開展,使檔案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