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論文

關於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分析論文

欄目: 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3.29W

一、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舉例

關於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分析論文

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業務包括兩種情況,其一是為購銷商品(或勞務)而形成的應收、應付款事項進行的套期保值;其二是約定外幣的套期保值。我們以進口業務外幣應付款的套期保值為例進行説明。

美國A公司記賬本位幣是美元,A公司於20×7年2月1日向德國B公司購買特種材料,貨款按歐元結算,計EUR100000,將於同年4月1日支付。為了避免匯率變動的風險,A公司於同日與外匯經紀商簽訂了一項按EUR1=USD1.8270購入100000歐元、二個月到期的期匯合同。設當時外匯市場有關匯率如下:

20×7年2月1日即期匯率:EUR1=USD

1.8265

20×7年4月1日即期匯率:EUR1=USD

1.8274

根據以上匯率,我們可知:

按外匯交易合同簽訂日即期匯率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182650(美元)

按外匯交易合同規定的遠期匯率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182700(美元)

按外匯買賣實際交割日即期匯率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182740(美元)

20×7年4月1日,A公司根據遠期外匯交易合同用182700美元向外匯經紀商購買100000歐元,用來償還貨款。而在當日,100000歐元市場價值為182740美元。

二、對遠期外匯合同簽訂及保值作用的質疑

從上例,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兩個問題:

質疑一:遠期外匯買賣雙方中,如果外匯經紀商明知合同到期日會使自己遭受損失,雙方會簽訂遠期外匯合同嗎?

在上例中,A公司在20×7年4月1日根據遠期外匯合同用182700美元向外匯經紀商購買100000歐元,在當日,100000歐元價值為182740美元,外匯經紀商損失40美元。

我們知道,遠期外匯合同簽訂時,只要不是出於其他目的,合同雙方都是認為合同將對自己有利,或至少是自己不會因此而蒙受損失。但是這個合同究竟對誰有利,要在合同到期日方能確切地知道。遠期外匯買賣是外匯業務當事人轉嫁外匯風險的一項重要的措施?外匯經紀商不是慈善家,如果在2月1日,他預計4月1日,自己將蒙受40美元的損失,那麼,這個合同將不會被簽訂。如果遠期外匯合同無法簽訂,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就無從談起。

質疑二:遠期外匯合同一定能避免外匯風險嗎?

美國A公司在4月1日按遠期匯率折算實際支付的貨款額為182700美元,比按購貨日即期匯率折算的貨款額182650美元多付50美元,並沒有完全保值。如果不簽訂遠期外匯合同,支付額則為182740美元,遠期外匯合同使A公司節省了40美元。但是,這一個結果必須要在4月1日才能確切地知道。匯率變動受很多不可預測因素的影響,4月1日的即期匯率,可能使A公司不止節省40美元,也可能使A公司節省額低於40美元;如果4月1日即期匯率為EUR1=USD1.8260,那麼,A公司在4月1日只要182600美元就可購得100000歐元,與按合同簽訂日即期匯率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182650美元相比,A公司喪失了潛在收益50美元;與按遠期匯率折算的182700美元相比,A公司則多付了100美元。

遠期外匯合同不一定能完全避免外匯風險,它只能避免部分風險,在某些情況下,還有喪失潛在收益的可能。

三、簽訂遠期外匯合同,一般是外匯買賣交易中的企業方,在預見到匯率的變動將使自己受到損失時,主觀上設法把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的一種方法;它把未確定的損失通過合同的方式變成已知的、確定的損失

由於2月1日遠期外匯合同的簽訂,使美國A公司確切地知道,到結算日,A公司的損失金額是50美元。遠期外匯合同的簽訂把未確定的損失變成已知的、確定的損失,A公司主觀意圖是避免結算日匯率低於EUR1=USD1.8270而造成更大損失。遠期外匯合同的另一作用是,A公司可以事先較為準確地確定與德國B公司交易的成本和實際收益?

四、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的提法不夠準確

前面已經分析,遠期外匯交易的結果不一定使外匯完全保值,遠期外匯合同還有可能使參與交易的企業方喪失潛在的收益。因此,遠期外匯合同與外匯保值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繫,遠期外匯交易不會必然有保值的結果,“保值”只是簽訂合同的'企業方對合同寄予的一種希望。“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提法有誤導人們進行遠期外匯交易之嫌。最好將“保值”二字刪去。例如,“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改為“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交易的會計處理”,或者“遠期外匯交易的會計處理“似乎更為妥當。

[摘要]遠期外匯合同不能完全避免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上的外匯風險,有時甚至可能喪失潛在的收益,“保值”不是履行遠期外匯合同的必然結果。一般地,簽訂遠期外匯合同,是外匯買賣交易中的企業方,在預見到匯率的變動將使自己受到損失時,主觀上設法把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的一種方法;它把未確定的損失通過合同的方式變成已知的、確定的損失。

[關鍵詞]遠期外匯合同遠期匯率即期匯率保值風險

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買賣雙方事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和將來交割外匯的時間,到了規定的交割日,買賣雙方再按合同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交易。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稱為遠期外匯合同。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是交易雙方在簽訂遠期外匯合同時即已確定外匯買賣金額、價格(遠期匯率)和實際交割日期,在交割日期未到之前,雙方都不必交付貨幣,在交割日雙方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收授貨幣,而不受其間匯率變動的影響。

一般理論認為,遠期外匯合同最主要的作用就在於它能夠避免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上的外匯風險。外匯風險,又稱匯率風險,是指由於外匯市場匯率的不確定性而使記賬本位幣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通過遠期外匯合同,能夠事先將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上的外匯成本或收益固定下來,有利於經濟核算,避免和減少外匯風險。這就是通常所説的遠期外匯合同套期保值。

參考文獻:

[1]樑萊歆主編:高級財務會計.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7月第2版

[2]餘國傑白華主編:高級財務會計學.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