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實用範文 > 承諾書

2022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精選6篇)

欄目: 承諾書 / 發佈於: / 人氣:6.46K

在現在社會,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2022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精選6篇)

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1

本人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鄭重承諾:

一、將遵循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參加項目的投標;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轉讓資質證書,不讓他人掛靠投標,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四、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的合法權益;

五、不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六、嚴格遵守開標現場紀律,服從監管人員管理;

七、保證中標後不轉包及使用掛靠施工隊伍,若有分包徵得建設單位同意; 八、保證中標之後,按照投標文件承諾派駐管理人員及投入機械設備,如有違反,同意接受建設單位違約處罰;

九、保證企業及所屬相關人員在本次投標中無行X等犯罪行為;

十、如我公司中標,保證中標的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或如該建造師有在建工程,保證在合同簽訂前按有關規定辦理建造師變更手續並備查;

十一、如在投標過程和公示期間發生投訴行為,保證按照《滁州市招標採購活動投訴處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投訴內容符合要求,投訴材料加蓋企業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簽字,並附有關身份證明覆印件。不惡意投訴,對本公司提供的投訴線索的真實性負責,否則願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罰。

以上內容我已仔細閲讀,本公司若有違反承諾內容的行為,自願依法接受取消投標資格、記入信用檔案、取消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等有關處理,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承諾人:

  日期:

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2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切實保證產品質量,維護顧客的合法權益,推動建設質量強國,本企業向全社會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不斷增強質量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滿足人民羣眾對高質量產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強人民羣眾的消費信心。

二、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品標準,不製假、不售假,杜絕虛假宣傳,堅決抵制假冒偽劣、欺詐顧客等失信違法行為,不侵害其它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管理,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計量保證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原材料、生產過程、產品出廠和儲運銷售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四、建立質量安全事故主動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及時解決顧客的.質量投訴,自覺履行產品質量召回、三包等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本單位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將失信違法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開。

  承諾人:

  日期:

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3

為在 潔自律,本人作出如下承諾:

一、自覺遵守國家關於物資採購項目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在業務活動中不發生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被採購單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 劵、貴重物品和好處費等。

三、不以任何形式向被採購單位報銷由本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四、不參加被採購單位任何娛樂、健身、旅遊等活動。

五、不向被採購單位介紹配偶子女或親屬與本公司採購物品有關的經濟活動。

六、不發生其它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若有違反上述承諾行為的,本人願接受組織處理或刑事追究。

  承諾人:

  日期:

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4

為營造江陰市建設工程誠實守信的招投標交易環境,切實維護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我單位自願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企業資質、人員資質等均真實有效,在招投標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均無任何偽造、虛假成份。

二、我單位保證資質不外借、不掛靠,不與其它投標人串標圍標,不以他人名義投標。

三、我單位保證不越級承接業務。

四、我單位在參加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上述承諾,若違反本承諾一經查實,本單位願意接受公開通報,自願退出所有在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三個月~三年內不進入江陰市招投標市場。並自願按相關法律法規接受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處罰。

  承諾人:

  日期:

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5

考點的考務工作人員,請您認真閲讀以下條款,如認可並接受,請簽名。

一、無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本次考試。

二、確保已經熟悉《考生守則》、《監考員守則》和考試工作程序等考務業務和有關規定,按時做好考前培訓會的各項準備工作。為監考教師準備並配發必要的監考用具和其他考試所必須的考務用品。

三、服從考點分工安排,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擅離職守。嚴格按照《考務管理工作手冊》要求,嚴格實施考務工作程序和規定,堅持原則,規範施考。

四、考點佈置做到以人為本,提示、提醒到位,耐心解答入場考生諮詢。愛護、關心考生,遇考生生病等,積極配合醫務室值班人員進行處理。協助監考教師組織考生入場、安檢,考試結束後疏導考生離場,考前、考後認真檢查考點和清理考場。

五、考試期間做到佩帶規定的工作證進入工作場地,未經考點主任批准不隨意調換監考教師、不隨意調換監考考場,嚴格按照考務安排執行。

六、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協助監考教師處理考場考生違紀作弊,依照處理辦法協助監考員收集違紀作弊證據,並當即報告考點主任,根據考點主任指示協助監考教師辦理相關手續。

七、對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偶發事件或試題印製方面的問題,不擅自處理,接到監考教師報告後,立即向考點主任彙報,經批准後進行妥善處理。

本人已經閲讀上述條款,承諾遵守上述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考務工作職責,圓滿完成本次考試的考務工作任務。

  承諾人:

  日期:

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6

根據《江蘇省社會法人失信懲戒辦法(試行)》、《宿遷市企業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在辦理税收優惠事項過程中,本人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本公司沒有下列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行為:

(一)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數額100萬元以上,且佔應納税額10%以上的;

(二)欠繳應納税款6個月以上且累計欠繳地方税收税款數額 100 萬元以上的;

(三)拖欠社會保險費 6 個月以上;

(四)採用欺騙手段獲取減免税或享受減免税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向税務機關報告造成不繳或少繳税款數額 100 萬元以上的。

三、本企業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税申報,報送納税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税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税人報送的其他納税資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税款。

四、本企業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內容合法、真實、有效,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

五、本企業在省、市、縣(區)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中沒有較重或嚴重失信記錄。

六、若違反本承諾,經查實,願意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和信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並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的處罰: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税依據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五)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企業同意將以上承諾上網公示。若違背以上承諾,自願按照《宿遷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實施辦法(暫行)》規定作為失信信息,記錄到宿遷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