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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誠信考試承諾書彙編五篇

欄目: 承諾書 / 發佈於: / 人氣:3.03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由標題、啟語、正文、結語、署名、日期六部分組成。寫起承諾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誠信考試承諾書彙編五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小紙條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案、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或電子記憶儲存器等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小刀、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我已認真學習了並嚴格遵守學校關於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決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為營造良好學風校風,維護學院考風考紀,在考試中發揮學生黨員模範帶頭作用,堅決抵制考試中的不誠信行為,本人承諾:

1.認真複習,積極備考,努力帶頭營造良好氛圍。

2.嚴肅考紀,端正考風,認真遵守學院考場規則。

3.誠信應考,嚴於律己,自覺維護自身先進形象。

4.積極提醒和引導同寢室同學,誠信考試、遵守規定。

5.認真做好對積極分子考前動員及考風強調的談話工作。

6.已認真閲讀學院有關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自願按照《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本科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和《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學生幹部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所在支部____學號___承諾人___

20xx年__月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kao,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幫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本人在參加20xx年12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時,自覺遵守國家關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一切規章制度,保證做到以下各條:

1、一經報名,必須參加考試,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學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2、考試時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3、所提供的有關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實可靠;

4、不請人、不夾帶、不抄襲、不帶通訊工具等與考試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5、按照考試規定,不在考試中途退出考場;

6、不干擾監考教師正常的監考工作,自覺服從監考教師安排;

7、一經作弊或違紀,願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學位等相關文件處罰。

以上各點是本人的承諾,如有違反,自覺接受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