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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贈與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欄目: 贈與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94W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贈與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贈與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贈與合同 篇1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甲方乙方系父子關係。甲方自願出資為乙方購買一輛小型汽車贈與乙方,並將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出資為乙方購買一輛小型汽車贈與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機動車。

二、此機動車所有款項和税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此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甲方陪同乙方出面辦理此機動車相關手續並取得該機動車所有權證。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此機動車抵押及出售。

四、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願,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機動車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並不贈與乙方的妻子,不屬於乙方夫妻共同財產,若乙方妻子干涉此機動車所有權甲方有權收回此機動車所有權。

五、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收回該機動車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允

許出售及分配該機動車,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機動車時的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贈與合同 篇2

贈與是財產所有人將自己的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自願贈送他人的單方法律行為。將其財產贈與他人的人為贈與人,接受贈與的人為受贈人。贈與人、受贈人可以分別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贈與公證是公證機構依法證明贈與人贈與財產、受贈人收受贈與財產或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合同真實、合法的行為。

辦理贈與公證,可採取證明贈與人的贈與書,受贈人的受贈書或贈與合同的形式。贈與書是贈與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將財產無償贈與他人;受贈書是受贈人單方以書面形式表示接受贈與;贈與合同是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以書面形式,就財產無償贈與而達成的一種協議。

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注:(1)申請人在贈與合同公證中指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在贈與書公證中僅指贈與方。

(2)申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來辦理。

公證書

(20xx)X公證內字第XXX號

茲證明贈與方 (贈與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與受贈方 (受贈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於 年 月 日來到我處,在我面前,在前面的《贈與合同》上簽名。 上述當事人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證處

公證員:

年 月 日

贈與合同 篇3

贈與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贈與圖書事宜簽訂本合同,其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以下圖書贈與乙方:

1._________全套_________卷_________冊,_________出版社出版 。

2._________全套_________卷_________冊, _________書店出版 。

第二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圖書交付予乙方。

第三條 乙方將受贈的圖書陳設於乙方協會的閲覽室,並委任管理員,提供會員閲覽,保管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義務時,甲方可撤銷合同。

第五條 乙方如欲解散協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理須遵照甲方的指示。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4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的司法解釋

一、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出贈財產方為贈與人,接受贈與方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雖然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但贈與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為贈與是無償的,而且贈與人贈與財產或是出於某種報答,或是為了給與資助,所以贈與一方面可以使受贈人得到經濟上的資助,另一方面也有滿足當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贈與合同屬於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2.贈與合同僅贈與人有義務將其出贈財產給與受贈人,而受贈人並不負擔相對應的任何義務;即使在附條件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履行所附條件的行為也不是贈與人履行贈與義務的對價,所以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3.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贈與合同受贈人取得贈與標的物不需要給付任何代價。正因為贈與合同是無償的,受贈人是純受利益的,所以即使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單獨接受贈與,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主張贈與無效。

二、贈與人撤銷權的規定

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的撤銷權可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法律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具有任意撤銷權。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基於自己的意思而撤銷贈與。但對贈與人的撤銷權如果不加以限制,就會使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因此法律對此進行了限制:

1.撤銷須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如果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給受贈與人,贈與人就不能行使這種任意撤銷權。

2.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管贈與財產交付與否,贈與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這主要是考慮到,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單位和個人出於種種目的,對於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表示願意向災區和貧困地區無償捐贈財物等,但事後並未真正兑現,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於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因為當事人之間有很深的道義上的情感,如果贈與人任意撤銷贈與,則與其原贈與的目的相悖,所以,贈與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銷權。同時法律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是指當法律規定的事由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合同。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採用哪種形式訂立,也不論贈與物是否已經交付登記,有撤銷權的人(包括贈與人、贈與人的繼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銷權。

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構成撤銷事由,應具備三個要件:一是受贈人有故意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的侵害行為造成嚴重的結果。三是受侵害人應為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構成此項撤銷事由,應當具備三個要件: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三是受贈人有扶養能力。

3.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也構成撤銷事由。

當受贈人出現上述情況時,贈與人就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權的行使,應當以撤銷權人將其撤銷贈與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贈人的方式實現。

為維護法律關係的穩定,贈與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不行使的,撤銷權即消滅。法律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1.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

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同樣,為了維護社會穩定,贈與人或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三、贈與財產的登記

贈與財產要不要辦理登記手續,應視該贈與財產是否屬於法律規定需要進行登記其所有權才發生轉移的情形。

法律規定贈與物屬於需要進行登記其所有權才發生轉移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這主要是指贈與不動產的情形。如房屋、車輛等作為贈與物就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合同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

當贈與人將需要進行產權登記的贈與物贈與受贈人時,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不得以贈與物已經贈與對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辯權。

四、受贈人請求交付贈與財產的權利和贈與人責任的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贈與合同一旦生效,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因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一方負有義務和責任,而受贈人一方僅享有接受贈與的權利而不負擔義務。

受贈人的權利主要是:

1.接受贈與和請求交付的權利,受贈人可按照贈與合同的約定接受贈與,接受贈與人把贈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自己。

當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標的物時,受贈人可請求贈與人按照合同規定交付贈與標的物。贈與人拒絕時,受贈人可請求法律救濟。

2.損害索賠權

當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受贈人有權就此向贈與人進行索賠。

贈與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是:

1.給付贈與標的物的義務。就是按照贈與合同規定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受贈人。

2.不履行給付義務的責任。贈與人不履行給付贈與標的物的義務,屬於違約行為,應當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當贈與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造成受贈人損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五、附義務的贈與

附義務的贈與是指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受贈人在附義務贈與中的義務是贈與合同的一部分,是附加於贈與的,並不是獨立於贈與合同之外的其他內容或者合同。

這裏所説的所附義務,必須是合法的,如果所附義務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贈與合同無效。附義務的贈與仍然是一個單務無償的合同。

例如,甲將出租給乙的房屋贈與丙,約定丙不得解除與乙的租賃合同。這裏,丙所負義務即是附義務的贈與的情形。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附義務贈與的受贈人履行其所附義務,其受益人可以是贈與人本人,也可是特定的第三人,或者是一般公眾。該所附義務,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贈與人向受贈人給付贈與標的物後,受贈人不履行其所附義務,贈與人有權要求受贈人履行義務,贈與人也可撤銷其贈與。

六、贈與物存在瑕疵承擔責任的規定

因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除附義務贈與情形外,受贈人不承擔任何法律義務,所以贈與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七、贈與人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的規定

一般來説,贈與合同一旦生效,贈與人不得違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或者請求返還贈與標的物。只有在贈與人的經濟狀況明顯惡化,並且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時,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這主要是針對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或者個人出於種種目的,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而後該企業或者個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比如企業將要破產,難以生存,或者個人生活狀況明確惡化,難以維持等等,這時再讓其履行贈與義務,顯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從追求和維護當事人之間利益公平考慮,法律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贈與合同 篇5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父女關係,甲方自願贈與乙方XXX公司股權,並就具體贈與事宜與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贈與標的物

甲方欲贈與乙方的是XXX公司股權。

第二條 贈與生效的條件

1、乙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乙方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滿五年;

3、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第三條 甲方的履約期限

甲方應於乙方成就第二條約定條件之5日內向乙方交付第一條所陳述之股權。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親屬;

(2)對甲方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2、甲方在贈與股權變更登記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五條 乙方不得為了獲取甲方所贈股權而採用不正當手段促成條件成就,否則視為條件未成就,甲方不負贈與義務。

第六條 若乙方有前述不正當行為,甲方將撤銷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贈與乙方XXX公司股權的比例。

第八條 乙方在第四條撫養義務未完全履行前,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受贈股權處分、設定典權、抵押、任何債權的擔保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贈與合同 篇6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應於________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乙方監護人: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決定在乙方年滿十八週歲,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將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樓____層____號的房屋一套(結構: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產權類別:____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此贈與為不可撤銷之贈與。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贈與。

二、甲方保證其對上述的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

三、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並應在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四、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的有關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乙方負擔。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陽春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自雙方簽字後成立,乙方年滿十八週歲,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七、房屋贈與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監護人______手執一份,其餘三份保留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備用。

甲方(簽字):

住所: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乙方監護人(簽字):

住所: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贈與合同 篇8

甲方(贈與方):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方):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

2.贈與方的權利義務_____

3.受贈方的權利義務_____ 4.贈與標的的交付_____(包括時間、地點、相關手續的辦理等) 5.其它

甲方:_____名稱:_____住址:_____

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蓋章:_____

乙方:_____名稱: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蓋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贈與合同 篇9

贈與合同的終止以下幾種事由:

第一,贈與合同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第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 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 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第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