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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買賣合同(15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7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材料買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材料買賣合同(15篇)

材料買賣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

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訂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XXX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換,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材料買賣合同2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申報材料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申請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分户平面圖、銀行進帳憑證、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預購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交法人登記證書或者授權登記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預購人是個人的提交身份證明、所購房屋是現房的須提交《房地產權證》、預購人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提交經重慶市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辦公室審核同意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原件。

收費標準:

住宅:轉讓手續費3元/平方米;

非住宅:轉讓手續費按成交價的2%計費。(轉讓雙方各承擔50%)

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

涉外商品房買賣中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需提供的資料:(資料請自留複復印件)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商品房買賣事同示範文本;

3、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

4、進户通知單;

5、商品房結算單;

6、住宅使用説明書較驗原件;

7、工程質量保證書較驗原件;

8、單户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9、涉外人員公民護照較驗原件提供複印件;

10、涉外公證部門的公證書;

11、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託辦理還需提供:

(1)委託人,受託人均為個人,提供委託公證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

(2)委託具有中介資質的房地產中介公司辦理,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原件。

材料買賣合同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λ、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户或個人。

上列單λ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甲方λ置內,不得簡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或私營企業,上述單λ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入《協議條款》乙方λ置內,不得簡稱。

第一條 1.1本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地址、承包範Χ和承包方式。承包範Χ主要指單λ工程的裝飾裝修內容及等級。

1.2本款內開工日期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定為甲方代表發佈開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總日曆工期天數是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的總日曆工期天數。

1.3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良)

1.4應寫明工期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羣體或小區工程時,以上各項應將單λ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説明,作為協議條款的附件。

第二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三條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本款應約定語言的名稱及翻譯文本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國家有統一的標準、規範時,施工中必須使用,並寫明使用標準、規範的編號和名稱。國家有統一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標準、規範。此條應寫明使用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並按照工程的主要部λ或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範的條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範,應在編號和名稱後寫明,並註明提供的時間、份數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範的要求,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並明確約定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λ,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3.3法律、法規和規章都適用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法規或規章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四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

第五條 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第六條 本條寫明甲方委託的監理單λ名稱、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職稱和甲方授權範Χ。

第七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在而《合同條件》δ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範Χ及計算方法。

7.1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7.2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天應保證供應的數量,水質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

7.3本款應寫明需要甲方協調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門的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

7.4本款應寫明甲方應協調哪些施工單λ之間的關係及協調內容和完成時間。

7.5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7.6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約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發佈開工令前多少天。

第八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δ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 8.1甲方如委託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8.2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8.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衞、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8.4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

材料買賣合同4

買受人(甲方):項目名稱:

出賣人(乙方):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金額(元)

挖掘機

320

39

台班

3200

124800

剷車

50

77

台班

1200

92400

渣土車

合計金額(小寫)

(大寫)

備註:以實際到貨數量結算。

第二條、驗收標準及異議:產品符合相關標準,如有異議,貨到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第三條、售後服務:

第四條、乙方(提)貨方式、地點: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到甲方工地。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費用:汽車運輸,整車運費由乙方承但。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方收到產品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乙方所有。

第八條、其它承諾:無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貨款結清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如不按時結款,每天支付全部貨款的5‰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及上級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法人或委託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材料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3、雙方提供如上資料複印件都作為本協議附屬件。

二 、合作產品:

1、乙方為產品(生產商、經銷商),並提供相應證件和文件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後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合作伙伴關係。

三 、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為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於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並將最新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後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並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折讓。

四 、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後,當日與甲方聯繫,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並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後,如選定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覆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於乙方已停產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為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產品北京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儘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為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處罰。

五 、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並在指定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後2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並在約定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 、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户驗收無誤後,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為雙方交易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户工地驗收無誤後,作為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為一個週期進行結算。每月3日、18日前雙方進行上個週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核對,每月10日、25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於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户處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單據。

七 、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後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由甲方最終客户進行驗收,客户驗收合格視為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為檢驗產品質量標準。

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瞭解乙方產品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户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十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質量符合其所承諾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並負責所提供產品一切售後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與客户間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於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於甲方客户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範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