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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九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83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勞動合同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勞動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鐘點工形式招用乙方,乙方負責將甲方小孩從幼兒園按時、安全接到甲方家中,招用時間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時勞動報酬為人民幣元。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勞動報酬,於每月月底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須戴齊護具,因個人技術和不戴護具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做好本職工作。乙方有嚴重違紀、失職、營私舞弊或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合同違約金元。

六、甲乙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訂後各保留一份。

簽訂時間:年月日

1、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訂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係非常複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XXC小學(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衞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齡不超過60歲(出具身份證,並將複印件交德育處),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20zz年 月 日起至20zz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職責

1、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時間:每天中午12:00——13:30,晚18:30——次日凌晨6:30,星期天中午不上班。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任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夜間不得停放在校園裏。

4、每晚22:00關閉車庫門,23:30關閉所有校門,從24:00開始,堅持每兩小時在校園裏巡查一次,並將巡查的情況登記在夜間巡邏登記本上,如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德育處或分管領導彙報。

5、值班期間不得睡覺,除巡查外,其他時間不得離開門房。若發現門房裏報警器鈴聲響,應立即到網絡中心查明情況,若有意外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不得擅自關閉報警器電源。

6、負責門衞室和校門口公共衞生。

7、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德育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8、物品出入須有學校證明,並做好出入登記,發現可疑情況可暫扣其物品和運輸工具,並及時報德育處處理。

五、待遇

1、工資實行包乾,每月工資700元(大寫:人民幣柒佰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和勞動保險。

2、節假日補助按教師的50%發放,每月享受20元的電話費補助,若甲方安排加班,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補助。

3、乙方若違反甲方規定的職責,發現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10元。

4、門衞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兩週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衞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德育處及總務處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章):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簽訂時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註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工程 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 )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 )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衞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 (JGJl46—20xx)。

第七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江西省政府頒佈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 元,試用期滿後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 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 總價 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於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於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手續,併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江西省境內的建設行業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設行業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一條、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性別:________年齡:年 ____月 ____日出生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己購買)

3、乙方必須保證自己具有相應崗位必備的資格。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 至

,每個月休息天,端午節休息

天,中秋節

天,春節休息

天,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到衞生局辦理註冊。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超過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權扣除本月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服務站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分配。

2、乙方確保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

元,加處方提成 %。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後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7)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住 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户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複印機粘貼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年一簽。本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單位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基本職工作;在合同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是標準工作日製。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按 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包乾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據公益性崗位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市有關部門按先繳後補的辦法,補貼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1)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3)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4)有違法行為的。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編號:

鑑證日期: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本人 ,身份證號: , 就職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部, 崗位, 因 原因,將本人勞動合同原件遺失。現將公司留存的本人勞動合同原件進行復印留存,並以此勞動合同複印件進行勞動合同續簽等手續辦理。

因本人原因遺失勞動合同,所以已遺失的勞動合同作廢,並且以上勞動合同複印件與勞動合同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若因本人遺失勞動合同而泄露公司信息、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使公司產生經濟或名譽損失,本人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以上內容,特此聲明

聲明人:

時間:

勞動合同 篇7

一、立法宗旨明確為“雙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對於其立法宗旨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此為“單保護”的立法宗旨,即在實體上傾向性的保護職工的權益。其意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是被管理者、少話語權、是弱勢羣體,因此,要有傾向性的保護。

其實,我們原本立法宗旨的單保護,其用意是在保護絕大部分普通勞動者。而現在社會經濟的發展,有時一個企業的一位核心技術人員就可以決定其企業的存亡;再從公平合理的角度看,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即企業與勞動者雙方,更符合經濟發展的需求。因此在立法宗旨上明確為“雙保護”更有利於整個社會經濟的有序發展。

當然,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並非對廣大普通勞動者的權益不作保護,立法可以有專門的保護規定,可明確對孕婦、工傷職工、最普通體力勞動勞動者等作特別的保護。

二、對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修訂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對勞動合同的無固定期限作了相應的明確,大部分地區基本明確第二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權已轉移到勞動者手裏,有點類似非誠勿擾上的權力反轉。

其實,在社會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契約精神應當貫穿始終。因此,在修訂過程中,如果勞動者同意、或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合法有效。至於是第幾次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應當作為是否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必要條件。

三、對周工作時間不超40小時的修訂

減輕勞動強度、明確適當的工時,是國家對勞動者身心健康、休息休假的必要保護,其立法意圖非常好,也符合社會發展要求,更是説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其40小時的工時標準在當初勞動法制定和修訂時,主要是針對工業製造業、針對流水線、針對簡單的體力勞動而言所確定。

應當説,社會經濟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有研究型企業、有絕大部分是靠腦力勞動的企業、有非常小的公司(也許就幾個或十幾名員工)、有勞動強度並不高的企業等等。那麼,我們的工時制定就應當有所適應。改變一刀切的做法,在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時,對小公司、勞動強度不高的企業、主要依靠腦力勞動的企業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工時,可以恢復到1995年勞動法制定時的48小時或更長一點。

四、對第九十七條的增訂

對《勞動合同法》修訂確實應當嚴謹,但是,勞動合同法的施行是針對的所有勞動者、是針對的所有用人單位,各類現實需要明確的、需要及時調整的,必需有相應的規範性法規所及時明確。

其實,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施行後,從原勞動部到各省高院、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都出台了有針對性解釋,從而確保勞動合同法在執行過程中的統一與客觀公正。在此基礎上,應當增加人大常委會委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每年對各地的規範性解釋經會商最高院、全國人大辦公室進行全面的釋義,使得《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施行在全國有所統一。

五、對違反專項培訓服務期的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此項規定應當説傾向性的保護了勞動者的權益,但是,現實中用人單位卻因此有不敢培訓高端人才、培訓的人才流失、少有辦法留住。雖説是人往高處走,但個別高端人才往往就控制了一個企業。

現實的辦法或説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推動高端人才的培訓、促進人才的發揮,應明確高端人才培訓後服務期與違反服務器的規定處罰由雙方在培訓前的協議為準,並在服務期限和處罰金額上不受原規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限制。

六、“非全日制用工”參加工傷保險

從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中知道,非全日制用工,是按小時計算勞動報酬、一般每日不超過4小時每週絕不能超24小時的用工、可以口頭訂立協議、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無試用期、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小時計酬不低於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不適用帶薪年休假加班加點醫療期等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另有約定的除外)、勞動者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等。

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沒有就非全日制用工參加工傷保險作出明確。其實,早在20xx年原勞動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就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鑑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只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有社保經辦機構為非全日制勞動者單獨參加工傷保險執行了勞社部發[20xx]12號的規定,也有部分社保經辦機構以種種理由,如必須五保合一等,將非全日制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拒之門外。

其實,工傷社會保險是小險種大問題。對全社會來講是小概率、對受傷害的勞動者和其家庭來講就是百分之百。

七、將帶薪年假列入勞動合同法

雖然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與勞動合同法均在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勞動合同法主要圍繞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等,對於休息休假僅僅在完善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第4條)、勞動合同訂立的條款(第17條)、集體合同(第51條)、對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第74條)有所表述,而進一步明確帶薪年休假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法》中就根本未見。

也許,《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勞動合同法重點強調的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除與終止,而早在1995年的勞動法則是全面的規範與規定勞動關係的方方面面,勞動法規定了就業、勞動合同、工時與休假、工資、勞動安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等。

從施行8年多的職工帶薪年休假實際情況看,似乎是有條件的就執行不想執行的也少有處罰。因帶薪年休假的施行不力,在法定假日,飯店、賓館、旅遊地爆棚,平日卻遊客稀少。在勞動合同法特別規定中增加帶薪年休假的規定與不執行的處罰辦法和爭議渠道,相信在保護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增強勞動者的幸福度、均衡各地的第三產業的發展都將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八、明確勞動關係的具體含義

《勞動合同法》在立法宗旨、適用範圍、三方機制、勞動關係的建立與勞動合同的訂立等條款中均講到“勞動關係”,可具體什麼是勞動關係,其勞動關係的確立包含了那些內容均無具體表述。

早在20xx年原勞動保障部就針對勞動關係作出《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明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各地在勞動爭議處理、工傷認定、勞動監察執法等實際工作中均以此為核心來確定勞動關係。在新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又有新的情況發生,如電商平台等等,需對“勞動關係”進一步明確。

九、確定什麼是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法》在勞動合同訂立(第11條)、勞動報酬(第18條)、勞務派遣(第63條)僅僅是在對勞動報酬難以明確的情況下實行“同工同酬”,但是,具體對同工同酬的內涵和外延均無進一步説明。

在1995年《勞動法》施行後,曾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説明(勞辦發[1994]289號)》中明確“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

上海在20xx年《關於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滬高法[20xx]73號)》中對“同工同酬”表述為:同工同酬是勞動法確立的一項基本規則,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但由於勞動者存在個體差異,因此,不能簡單以不同勞動者是否在相同崗位工作作為“同工”的標準,而應綜合考慮勞動者的個人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工作積極性等特殊因素,允許用人單位依此對相同工作崗位的勞動者在勞動報酬方面有所差別。

其實,國家在《憲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婦女的權益中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xx年8月)第二十四條也明確: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早在1951年國際勞工組織第100號公約就是專門制定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其中就明確“‘對男女工人同等價值的工作付予同等報酬’一詞,係指不以性別歧視為基礎而確定的報酬標準”。

縱觀各法規的指向均是在不要有性別歧視。所以,在明確無性別歧視的前提下,將滬高法[20xx]73號對“同工同酬”的表述完善後上升為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 篇8

編號: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生效期為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天,本合同履行地為 。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當月領取的工資 元以外的均為加班工資(特別標明的除外)]

2、社會保險:四、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因違反規章制度或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對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賠償甲方經濟損失100元。

3、合同期內,因為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乙方要賠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乙方一個月工資的20%賠付。

4、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或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省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給對方賠償。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住 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營銷部門職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為 年。

二、工作責任

1、負責完成公司、部門安排的銷售任務,收集本行業市場信息並及時彙報;

2、負責客户資料的保存、分類、歸檔、保管;

3、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事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付上個月工資;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福利待遇為:底薪1000元+銷售獎勵提成。工資待遇根據公司的實際標準和個人表現加以調整;

3、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商業信譽,不得損害甲方或客户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按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聘用期滿,可以續定勞動合同,未辦理解聘手續的,視為續聘。

八、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