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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勞動合同集錦1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04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臨時工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臨時工勞動合同集錦15篇

臨時工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街道(鄉鎮)

家庭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生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

2.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保潔員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乙方職責

3.1每日早上和中午分別進行各辦公室及大廳的清潔工作,包括清理垃圾桶、整理桌面、擦拭桌面和桌台、拖地等。

3.2每日清理衞生間水池、鏡面和地面等,保持衞生間無污垢、無異味。

3.3每週定期更換值班人員的被褥套並清洗乾淨。

3.4定期擦拭各辦公室、大廳及走廊的玻璃,保持玻璃清潔。

3.5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需的工具,乙方應提前2-3天申請勞動工具。

3.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保潔工作。

第四條工作報酬

工資每月700.00元(柒百元整),每月20日以工資折方式發放,原則上乙方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第五條工作紀律

5.1乙方工作日的早上和中午需指紋簽到。

5.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向綜合部經理請假,未請假按曠工處理,曠工按次扣減工資,即10元/次。

5.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清潔工具。

5.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第六條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其中試用期x天,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同意擔任工作。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乙方工作時間按甲方單位在職職工作業時間,參與甲方職工同班作業。

三、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服從指揮,聽從安排。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離開作業場地。

2、自覺遵守技術操作規程,愛護單位各種設施設備。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以貨幣形式每月以元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其它獎金補貼按燈飾管理處臨時工管理辦法。

2、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按在職職工的辦法執行。

3、服從甲方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

五、福利待遇:

1、過節如果發物資,則按在職職工同等對待。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為三天。

3、乙方因工負傷或致殘、死亡的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在外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一概不負責任。

5、乙方的養老保險根據本人自願的原則,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根據甲方生產狀況及工作需要,且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2、如果一方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b、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屢教不改。

c、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d、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e、乙方因公負傷,治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按相關政策辦理補償後也可終止其合同。

七、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3

【評析】

隨着《勞動法》的頒佈和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及勞動力市場的日益成熟,尤其是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出台,所謂的“臨時工”和“正式工”已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如果説職工之間有什麼區別的話,那只有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日平均工作時間及工時制度的區別。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的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所以,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靈活就業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訂立勞動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單位不應以任何藉口予以推脱。《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7]88號)規定: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後,用人單位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對於在本企業連續工作已滿10年的臨時工,續訂勞動合同時,也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本人要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明確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户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户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個人賬户的轉移、接續手續。”同時還規定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依據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1、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社會保險的條款,將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同樣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臨時工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出生年月: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詳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履行以下協議條款,訂立本勞動協議。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期限為月(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承擔臨時性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採取按天計工資形式。

乙方工資標準為60元/人/天,在乙方合同到期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結算工資。甲方不承擔乙方其它任何社會待遇,包括社保等。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安全責任

甲方只承擔工作時間內相應的安全責任(不包括上下班途中)。勞動協議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協議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協議。

(二)勞動協議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協議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協議。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協議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協議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協議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5

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和《河北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有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經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臨時工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為個月,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工種為。

二、勞動關係雙方均具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用工單位和臨時工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關於臨時工管理的文件規定。

四、臨時工必須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五、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原因外,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應向對方支付至元違約金。

六、協商條款: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7.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臨時工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三、工作報酬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後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四、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

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8

甲方:北京築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按給其定的出國機票日期登機即合同開始生效,尼泊爾國家武警學院項目順利完工,由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同意回國時,按回到中國飛機降落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工作環境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尼泊爾國家武警學院施工場地;

四、工作報酬

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按每日工資 人民幣。乙方吃住由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包吃包住。

五、工作紀律。

1、乙方以甲方員工名義出差尼泊爾國家武警學院安裝泳池設備系統,不得説對公司有害無益的話和事,積極維護公司的名譽;

2、乙方需配合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的工作任務。

3、乙方須依照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規定之工作時間準時上班;

六、工作時間如沒有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允許擅自外出;非工作時間未經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離開住所;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日 期:

臨時工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

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10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

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 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 .(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學校人事處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用人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處(蓋章)

人事處處長:

年月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11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用人單位的名稱是指用人單位的全稱;根據《合同法》規定,住所是指用人單位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規定或公司章程規定,代表用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應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夠代表用人單位行使職權的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者姓名應是勞動者户口登記和身份證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勞動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體地點;外出務工人員一般登記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證件是能夠證明勞動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如護照。

(三)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而確定下來的,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崗位,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期限。也就是從何時起至何時止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是指勞動者要用人單位具體從事什麼勞動,在什麼地點勞動,怎麼提供勞動,從事幾項勞動工作等;工作地點就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具體的工作場所,包括:場所位置、環境、條件等。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具體時間段,工作時間一般以小時計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時、每週工作多少天數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數等,法律明確規定了工作時間的計算方式,超過法定的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加班費。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休息是指勞動者免於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自行支配的時間,休假是勞動者帶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間隙休息、日休息、週休息、法定節日休息、探親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相應給付勞動者的貨幣。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交通費、電話費等

(七)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是國家通過立法建立的,對勞動者在其生、老、病、死、傷、殘、失業以及發生其他生活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是一項法定的、要求勞動者及用人單位強制參加的社會保障制度,它是國家對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勞動者應享受的基本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或以與勞動者約定為由,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法定義務。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勞動保護是指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為使勞動者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職業危害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或在其他職業活動中可能產生的對生命健康的傷害。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是指上述規定以外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事項。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內容合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必備條款,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要求勞動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強勢地位壓制勞動者而制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

3)平等自願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平等,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出於自願而簽訂。

4)協商一致原則:協商一致原則是指合同條款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不得強迫訂立勞動合同。

5)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社會基本道德原則,為人處世均應當遵循該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誠實,講信用,不得欺詐對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三、勞動合同補籤和倒籤的法律後果區別

用人單位事後補籤勞動合同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為“補籤”,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事後簽訂勞動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簽訂日期為補籤合同的時間。另一種為“倒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事後補籤勞動合同,將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時將簽訂日期寫成勞動關係建立之初的時間。“倒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單位未按期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因為在審理過程中存在舉證難的問題。若“倒籤”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共識,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符合民法關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就是有效的。

在補籤勞動合同時需要慎重,要理解“倒籤”與“補籤”的差異,用人單位補籤勞動合同時,只有將簽訂日期寫明為籤合同的日期,才能定為“補籤”,才能證明簽訂勞動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於勞動者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勞動合同法》的訂立的規定條文為第七條至二十八條。

臨時工勞動合同12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2、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3、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4、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5)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6)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___元。

5、勞動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7)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6、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5)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8)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7、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5)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9、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11、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鑑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13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臨時工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工勞動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應達到甲方要求的工作量和質量標準完成當日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一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陝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陝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