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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勞動合同模板十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28W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勞動合同模板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其他相關附件:

1、□ 保密協議___份

2、□ 培訓協議___份

3、□ 其他:__________

培 訓 協 議

甲方:乙方: 為了甲方的不斷髮展壯大和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證甲方培養的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崗位需要及員工自身發展,安排乙方在職期間參加培訓。培訓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全部或部分培訓費(含培訓之學費、雜費、辦理相關證件費用及培訓期間的交通、食宿、工資、福利等費用)。

二、乙方應珍惜培訓機會努力學習,並保證按照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認真參加培訓。

三、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訓期間工資照發福利不變的權利。

四、培訓結束後服務期限的約定

1、培訓結束後服務期限參照《員工手冊》中與之對應的相關規定;

2、如約定的服務期限超出勞動合同到期日,則勞動合同到期日順延至服務期限截止為止;

3、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培訓賠償金的情形;

a) 受訓員工自行離開公司;

b) 受訓員工因下列情況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嚴重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任一行為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泄露公司機密者;未經許可,在外兼職或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協商的原則解決;

六、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幼兒園教師。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聘期內主要工作任務為:擔任幼兒的教師(理論和實操)。

三、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並根據工作需要、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可能條件為乙方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1、工作報酬的計算方式:按每天 學時計,理論課 元/天,實操 元/天。

2、工作報酬的結算時間:每個項目結束後 日內。

四、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及甲方的各項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五、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履歷、文憑和證書等證明材料均真實有效。

六、在聘期內,乙方的人事關係,養老、醫療等社保關係均不變,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在聘期內,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排,乙方所持證書應及時到甲方備案;甲方要按照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參加培訓,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協議,需退還相應的培養費用。

八、甲乙雙方協商補充條款:乙方必須遵守《寧波大學船員教育和培訓外聘教師管理規定》。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週工作________天( 小時),(乙方可根據工作的實際調整時間)。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甲乙雙方事先約定的( )。

六、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七、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協議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勞動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 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二0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

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區別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

2、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 (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3、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根據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會導致勞動合同解除違法,從而不能出現當事人預想達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與願違地要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解除的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勞動者在人身受到威脅,被強迫勞動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應的程序。

而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是否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後果,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實踐中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及需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盡一致,相對比較混亂。

4、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起點不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為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除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時,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均應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起計算,即應按工作年限計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後,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數額略有不同。對於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用人單位是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合同法》對於此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若用人單位不同意按照維持或高於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為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對於 20xx年1月1日後,因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屬於經濟補償金計算範疇。

勞動合同 篇8

我國規定,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就能退休。那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可以成為勞動合同關係的主體嗎?或許很多勞動者對此都不是太瞭解。接下來,就讓我們通過對案例的介紹,一起看了解相關知識。

案情:

原告胡某系當地的個體診所的醫生,因多年從事中醫,具有一定的中醫技術和經驗,19××年3月被告某鄉衞生院為了填補其醫生力量的不足,將當時已經66歲的原告聘為本院的醫生,雙方未訂立書面合同,只是口頭言定了工資每月多少錢。20××年7月原告在上班期間,突發腦中風疾病,當時到被告處治療,後又到其它地方進行治療,但原告至今未能痊癒,喪失了繼續工作的能力。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要求醫院支付醫療費、護理費及醫療期間的工資等,而醫院則不同意支付,期間原告還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仲裁部門以本案不屬勞動爭議為由不予受理。故原告於20×年10月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承擔各種費用。

評析:

針對上述情況,法院應如何處理,主要存在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對原告的訴請不予支持。理由是根據國務院頒佈的退職退休暫行辦法,對限制和喪失勞動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在年齡上作出明確規定,該《辦法》規定,男滿六十週歲,應該退休。本案中原告雖然具備從事醫務的身體條件,具備繼續工作的能力,但從法律意義上講,已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只能簽訂勞務合同。據此,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勞務合同關係,不受《勞動法》調整和保護,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規定來支付各項費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第二種意見認為原告訴請正當,法院應予支持。理由是原、被告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原告雖已年過退休年齡,但其從事中醫工作來説完全能夠勝任,仍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國務院頒佈的退職退休暫行辦法雖規定了60週歲的退休年齡,但這種規定主要側重於對勞動者的保護,且法律未明確禁止超過60週歲的人蔘加工作,也未明確規定超過60週歲的人不能成為勞動合同的主體,如果勞動者尚具備完全勞動能力且其自願參加勞動,用人單位又自願聘用,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仍屬勞動關係,應受到《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故對原告依照《勞動法》規定要求被告支付各種費用的訴請法院應予支持。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我國法律並沒有對超過退休年齡的人能否成為勞動合同關係的主體這一問題作出明文規定,在實踐中,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勞動合同 篇9

摘要】:《勞動合同法》作為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自從20xx年在舊有《勞動法》存在的基礎上,開始修訂、出台了新的《勞動合同法》,這一新執行的《勞動合同法》對於進一步強化保護我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基於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動力保護的方面來講,對其管理髮展受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健全管理,促進企業發展有着非常必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影響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影響分析

《勞動合同法》頒佈及執行的最為根本的目的則是能夠緩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日益緊張的勞資關係,以此能夠為經濟的發展配備堅實的勞動力後備軍。我國自從20xx年修訂頒佈新的《勞動合同法》之後,其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我國市場化的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企業經濟的發展與人力資源管理之間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表現為我國企業的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與企業經濟發展有着密切關係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停留在傳統的管理層面上,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很大的原因則是我國企業整體管理創新未能夠統一化的進行,導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秉持踐行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而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勞動力的管理中利用解僱和招聘等工作減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間環節,以此可以幫助企業降低了企業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種方法造成了現今市場化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緊張的勞資關係,從而導致生產不能夠順利進行等一系列的問題。自從《勞動合同法》修訂頒佈之後,憑藉《勞動合同法》中相關勞資關係的整體規定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的進行作出了限制和規定,對於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建設、健全構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響表現在首先則是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由傳統的由“人力為重點”向着“以人為本”的重點管理理念轉換。這一管理理念的轉換意味着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不斷的通過職業培訓、獎金等方式擴大人力成本的輸出,以此導致企業在投資發展過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勞動合同法》中對人力資本的管理理念的轉換同樣面對的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則是我國現今有着較為嚴重的“就業難”的問題,大量的人才進入市場,而且現今市場經濟發展的競爭性給企業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導致企業促進自身發展的過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競爭力。那麼,為了能夠在就業人才流動性較大的現實環境下,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培養、保留真正的人才,這就需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能夠依照《勞動合同法》不斷改進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夠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勞資關係,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的人才基礎。

二、《勞動合同法》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資關係的緩和

對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來講,能夠體現其管理創新、成效突出的最為明確的指標則是企業良好的勞資關係的建立。那麼,基於這一方面而言,我國新興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業違反勞動合同的懲罰等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定,有效的促進了現今與企業經濟發展相匹配的和諧的勞資關係的建立。具體如下:

(一)勞動合同的依法簽訂

《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的明確界定,在頒佈新型的《勞動合同法》之後,我國對於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給予了明確的且較高的懲罰,那麼這樣就促使企業為了能夠降低自身在勞動力使用過程中的風險和減少懲罰,都極力的促進勞動合同的簽訂。這一改進尤其在外資企業中有着非常明顯的成效。而且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企業員工能夠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擁有很大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促使其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業勞動力的流動率較高的現象。

(二)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與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的期限則是比較短的,這樣導致企業員工缺少歸屬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業勞動力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尤其是現今存在於我國市場中的外資企業,其都會處於勞動力自身職業發展計劃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考量選擇簽訂一些期限較長的勞動合同,以此規避無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勞動合同責任和義務的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由於其提高了企業違法的成本,《勞動合同法》頒佈之後政府加強了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定的管理與監督,這樣促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向着科學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設和發展,極大的保護了勞動力的合法權益。而政府在企業勞動制度和勞動合同簽訂中的監督作用,有效的促進了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對於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落實和貫徹,以此能夠通過嚴密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風險的增加,促使企業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三、勞動合同的的簽訂提高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

《勞動合同法》簽訂之後,企業在引進人力資源的過程中無論是基於法律層面上的限制還是基於企業長期的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上,其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轉化等極大的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提高。具體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訓成本提高

就這一方面而言,《勞動合同法》的簽訂致使企業一點與人力簽訂勞動合同之後,便不能夠隨意的終止,否則將會受到很大的懲罰,導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費。所以,這就造成了現今大多數企業在進行人力招聘的時候,為了防止後期的勞動力作用和價值發揮的過程中出現於企業人才需要相違背導致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時候都會精挑細選,多方面考量,從而極大的提高了企業人力資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勞動合同法》的出台促使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了之後,在就業選擇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這樣就導致了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為了能夠為自身的生產建設和發展提供穩定的人才,其需要對人才進行一定的技能培訓,滿足人力的職業發展規劃和職業發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麼,這一做法極大的增加了企業人力資源培訓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勞動合同法》現今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影響最為明顯的則是新湊激勵機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極大的提高。現今,我國在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轉變,勞動力主觀選擇性的增大致使我國企業需要通過薪酬激勵機制為企業員工提供優勢感,以此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那麼,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主要是企業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進了企業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勞動合同法》改變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現今,《勞動合同法》的新興出台致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業在招聘管理勞動力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降低企業自身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通過勞務派遣、民事僱傭、人員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變過去的用工模式,多樣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而且極大的減少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對於現今大多數的市場企業來講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五、小結

綜上所述,新興《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生了記得打的影響,即主要表現在影響到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憑藉勞動合同的規範促進了勞資關係的緩和,但是同樣帶來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提高,從而促使企業用工模式的轉變,以此能夠看出《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是連帶性的變化,需要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全局性的進行考慮和衡量,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考文獻

[1]李子昂.淺析《《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現狀[J].人才資源開發,20xx(10):247-248.

[2]吳萌.《《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的影響及對策研究———以中小型韓企為主要研究對象[D].山東大學,20xx.

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作為合同文書的一種,雙方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對已經簽訂的合同進行補充或者修改,這就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來的xxx延長至xxx。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4.2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