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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標準版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3W

第一章 總 則

女性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標準版

第一條 為推動建立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更好地保障和實現廣大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團結動員女職工在創建和諧企業、實現公司發展目標中發揮積極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全國總工會《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照平等協商的原則和程序,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公司工會與公司行政雙方集體協商達成一致而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公司和公司工會。在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換和工會主席更換,均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對簽訂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四條 公司與職工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女職工特殊權益條款的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規定;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按本合同標準執行。

第二章 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保護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女職工委員會,按規定配備女職工幹部,並加強對女職工幹部的培訓

第六條 公司支持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中女代表比例應與公司女職工比例相當,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代表應參加公司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全過程。

第七條 公司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參與公司改革和勞動用工等政策的制定,參與涉及女職工權益保護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第八條 公司在崗位競聘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職工或者提高對女職工的錄用標準。公司進行改制時,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原單位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和聘用。

第九條 公司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參加政治、業務、技術培訓和各種文化活動,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權利。

第十條 公司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入黨、提幹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

第十一條 女職工委員會組織開展各種活動,如果佔用工作時間,公司行政應予以支持,創造必要條件。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

第十三條 公司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並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四條 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單位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情形除外。

第十五條 對從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動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暫時調整安排其他工作,或給予公假一至二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單位證明,企業可給予休假一天。

公司定期發放女職工衞生用品。

第十六條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經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單位證明,應予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它工作;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經常彎腰、攀登、下蹲、抬舉等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的作業。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及從事夜班工作。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每班應給予一小時的休息時間。堅持工作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六十天。休假期間,其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有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的女職工,所在單位安排其工作時,應予適當照顧。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勞動定額的,應相應扣除勞動定額。

第十七條 女職工生育產假不得少於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符合晚育年齡(女職工年滿二十四周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規定期內採取節育措施者,增加產假三十天。產假期間其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女職工接受節育手術後的休息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地方規定的休息時間高於國家規定天數的,按當地的規定執行。如因避孕節育措施失敗而終止妊娠手術後,應按規定給予休息,休息期間其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 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嬰兒滿一週歲後,經醫療單位診斷為體弱兒的,可延長哺乳期限,但最多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條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公司不得安排其從事哺乳期禁忌從 事的勞動和夜班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上班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其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對患有症狀嚴重的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經縣級以 上(含縣級)醫療單位證明,公司應給予照顧,適當減少其工作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按照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金。子女入托、入園、入學或醫療等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第二十三條 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按照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對接受節育手術的女職工給予相關的假期,報銷手術費用。

第二十五條 公司在安排的職工體檢中,應為女職工安排婦科病的專項檢查,並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 工會及其女職工委員會應引導廣大女職工積極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愛崗敬業、愛企如家。

第二十七條 女職工應信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第二十八條 對本合同履行情況的檢查隨同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委員會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檢查一併進行。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委員會每年將本合同履行情況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依法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指“公司”為公司本部。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需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工會主席(或委託代理人)分別代表公司方和工會方簽字。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十日內由公司方代表將合同文本報送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備案,自報送之日起十五日內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為三年。雙方應認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同意外,不得隨意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三十四條 因客觀情況變化,確需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時,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通過協商確定。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一份,報上級工會一份。

×××××公司 ×××××公司工會

總經理簽字: 主席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