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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模板7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5.8K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模板7篇

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住 所:

乙方(借款人):

住 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户。

借款人用户名:

賬 號:

開 户 銀 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百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貸款人(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開具的支票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張;

開户行:銀行支行;

出票人全稱:;

出票人賬號:;

支票號碼:;

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

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乙方賬户被查封、凍結、監管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並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户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户餘款少於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質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後,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户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或負責人:(簽字)____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間人): 鑑於:

1、甲方擁有資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3、丙方作為居間人,為雙方提供相關信息、報告交易機會、促成雙方交易。

4、本借款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 區共同簽署並履行。

二、付款方式

利率每日計收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罰息應於每月的第 1 個日曆日前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的罰息利率按月計收復利。

4.1.3、前述應付未付金額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但卻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還本金而繼續使用,則自約定最後還款日起,應每日按罰息率支付罰息。

4.2、清償順序與居間費用

4.2.1、若乙方償還金額不足,償還順序按照先後順序為罰息、逾期違約金、應還利息、應還本金。甲方有權利改變上述順序。

4.2.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2.3條款之約定,未按時足額向丙方支付居間費用,則乙方除應正常履約外,還應向丙方支付 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

4.3、根本違約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變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借款用途或嚴重違反還款義務(逾期達到15天及以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要求的三日內一次性支付餘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罰息和逾期違約金。

4.3.2、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餘下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向相關國家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4.3.3、甲方保留將乙方違約失信的相關信息在媒體披露的權利。因乙方未還款而帶來的調查及訴訟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通知與送達

5.1、本項下地址為各方約定之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的,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通知另外兩方。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達的,視為已經送達。

甲方地址: 郵編:

收件人:

乙方地址:郵編:

收件人:

丙方地址: 郵編:

收件人:

5.2、本協議履行期間各方所有的通知、文書、信函等均以EMS為送達方式,且自EMS發出之日後的第三日為送達之日。

六、債權債務的轉移

6.1、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本協議下其對乙方債權的轉讓,甲方轉讓對乙方的債權應書面通知乙方。在甲方的債權轉讓後,乙方需對債權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下其對甲方的還款義務,不得以未接到債權轉讓通知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6.2、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人。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項下借款展期,應於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展期協議並按約定繳納利息和展期費用。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八、聲明與保證

8.1、甲方聲明與保證

甲方保證其所用於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甲方是該資金的合法支配權人,如第三方對資金歸屬、支配權、合法性等問題主張異議,給乙方或居間人、擔保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8.2、乙方聲明與保證

8.2.1、乙方保證其所借用的資金,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安全經營,按時向甲方償還利息及本金。本協議如涉及兩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對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

2.1、由甲方通過 方式將出借款項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8.4、丙方聲明與保證

丙方聲明為雙方提供的服務僅為促成雙方交易的居間服務,除向乙方收取服務費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資金佔用及使用情況。本協議項下的借款責任由甲乙雙方承擔,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保證、連帶還款責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於文首所載日期成立;本協議自甲方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規定的借款本金數額支付到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賬户之日起生效,本日期與簽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為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乙方將本協議下全部本金、利息、罰息、逾期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全部償還完畢之日,本協議自動失效。

9.2、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附件所示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簽字+手印)

附件2:乙方三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3:丙方三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9.3、本協議的傳真件、複印件、掃描件等有效複本的效力與本協議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確認,本協議的簽署、生效和履行以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為前提。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則該條將被視為無效,但該無效條款並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須提交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9.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丙方保留兩份。

乙方聲明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櫃枱轉賬

2.2、本協議簽署後,甲方將根據借款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數額足額支付到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專用賬號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後,由乙方通過 方式將居間費用匯入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丙方專用賬號中。

第一種方式:網上銀行匯款

第二種方式:銀行櫃枱轉賬

三、本息償還方式

3.1、乙方須在還款日前一日(不得遲於12:00)或之前將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户中。

3.2、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30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後一日。

3.3、若乙方提前還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當日或之前(非還款日及節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將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甲方專用賬號中。

四、違約規定

4.1、違約定義

4.1.1、本協議所稱違約是指:若乙方晚於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後返還本金日還款,或者未足額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逾期違約金、罰息。

4.1.2、罰息和逾期違約金計算方法如下;

、逾期違約金:當月發生逾期的,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5%計算,不低於100元,每月單獨計算。

、罰息:逾期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0.2%收取罰息,從逾期之日起按照罰息

甲方(出借人)簽字:

乙方(借款人)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丙方(居間人)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借款合同 篇5

典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當事人簽訂金錢借貸典權設定契約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貸主____________(甲方)以下列條件借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數收到。

第二條 本件借款還債期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不得請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條 本件借款償還地以甲方當時所居地為主。

第五條 乙方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將其所有下列不動產辦理典權設定登記予甲方。

記: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物門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構造: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地面層 _________平方米;二層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不動產所附帶的______、______、______等皆保持現狀。

第六條 甲方可按原狀使用前條不動產,從而獲取利益,然需負擔前條不動產的管理費用及一切税賦。

第七條 本件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契約書正本兩份,經簽名蓋章後各執一份為憑。

注: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不超過三十年

典權人(簽字):_______ 出典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6

根據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缺乏流動資金,並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融資相關信息並協助甲方完成融資,甲方現委託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協助甲方完成融資人民幣萬元,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第二條居間人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甲方應出示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融資項目的相關情況。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併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對甲方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第三方與甲方簽署借款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萬元整)作為乙方酬金,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關税款由甲方負擔。

2、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酬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3、本合同項下資金的使用期限為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時如甲方仍需繼續使用該筆融資,則須與乙方另行簽訂居間服務合同,服務費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居間報酬總額的13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7

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號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

方,上述保證人自願為乙方此筆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1.5%。

三、借款用途:商業經營、貨物買賣、債務清償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借款歸還: 乙方應於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還款日為週六日或法定節假日為理由延遲還款,否則構成違約。乙方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還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六、擔保條款

1、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2、保證期間:為兩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每個保證人均負有在其擔保範圍內獨立清償被保證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義務。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於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於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八、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刑事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願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並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

的抗辯權。

2、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刑事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

行要求乙方及保證人承擔償還責任)。

3、如乙方及各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的承諾,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計拖欠甲方兩個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請公證強制執行,乙方及保證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4、因乙方違約,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十、 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證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保證人均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於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

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繫方式聯繫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繫方式未書面通知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並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保證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範圍包括: 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本合同各保證人願意單獨或共同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乙方聯繫電話為: ,郵政編碼:

乙方特快專遞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甲 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人:

簽約時間: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