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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聯社借款合同

欄目: 借款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63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信用聯社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信用聯社借款合同

農村信用聯社借款合同1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郵碼:_______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職務: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___年___月___底前____元。

第二期___年___月___底前____元。

第三期___年___月___底前____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歸還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二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三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農村信用聯社借款合同2

合同號: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並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約定如下:

1、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2、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貸款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

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的,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4、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本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貴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接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户,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户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餘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部分仍在抵押擔保的範圍。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