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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單位合同模板集合8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3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單位合同模板集合8篇

單位合同 篇1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x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x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x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2

單位分立合併支付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嗎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那麼,在用人單位合併分立的時候,是否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呢?要按什麼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有關知識。

依據《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勞動部在《關於貫徹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或合併後,分立或合併後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此種情況下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原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要求經濟補償。

計算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有一定條件的,但並不包括這裏的用人單位分立合同的情況。所以勞動者們要注意了,在單位分立合併時是不能要求支付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甲方內部安全防範工作,以維護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方願意聘請乙方保安為其服務,現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服務範圍內從事保安服務工作。

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執行甲方各項制度,若有違反,按甲方制度處理。

2、乙方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及時發現或避免重大安全隱患和人身事故,甲方根據幼兒園制度給予獎勵。

3、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有權檢查、監督,如不稱職有權提出撤換,乙方如不潔身自好,利用工作之便,監守自盜,乙方負責其賠償。

4、乙方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擔供辦公場地,協調各方關係,處理工作中的糾紛。

6、在甲方管轄範圍內,對妨礙乙方執行正常任務的任何人,乙方須按甲方規章制度及有關法規處理。

三、保安職責及獎罰制度:

1、乙方不得擅自離開警務室。

2、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問清事由進行登記。

3、外來車輛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4、要認真檢查學生出入證。

5、有人拿東西出校門,要詳細問明情況,並得到證實,方可放行,作好登記,若有人盜走學校或住户財物(如電視機、洗衣機、摩托車、汽車)從校門口帶出或開出,甲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民事責任。

6、乙方要按時巡邏,負責熄燈,鎖門,清查滯留教室和幼兒園的學生。

7、乙方要認真守責,在緊急情況下,隨時聽從幼兒園調遣。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規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光榮村幹休所食堂內部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解放大道光榮村。

3、結構型式:磚混結構。

4、建築規模:建築面積約220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1 承包範圍:

1)食堂餐廳及後廚內部地面、牆面、吊頂工程;

2)水電改造工程;

3)門窗工程;

4)燈具及其他工程等。

2. 施工項目以預算為標準(詳見預算,預算之外發生的項目另計)。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1、大寫:。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合同簽字生效後,按施工進度拆除工程完工後支付30% 工 程 款 元;水 電、牆 地 面等中間工程完工後支 30% 工程 款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20%工程款 元;審計結束後支付15%工程款 元;剩餘5%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在工程竣工後12個月之內支付。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1、合同工期承包單位應採取一切措施予以確保。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重大設計變更或甲方付款延遲等原因造成停工,經合同雙方確認後,可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順延。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於拖延工期所帶來的損失費用,工期延誤罰款限額為合同價款的2%。若乙方無故拖延超過合同工期的1/3,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六、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若由甲方自行設計的,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確認的施工圖紙和施工説明,並進行現場交底。

2、審核和確定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説明及提出交的工程報價單,並分別簽字認可。

3、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辦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續及支付相關費用。

5、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的關係。

6、負責協調城管與環衞,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7、及時提供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合格的自備材料和設備。

七、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甲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現場。如因質量問題、規格差異或“三無”產品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凡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期品牌、規格、單價、產地及質量標準須經甲方檢驗後才能使用,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變更

1、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籤

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延長工期(附裝修工程變更單);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應順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變更設計,影響到乙方已購回的材料、已定製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無法調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質量與竣工驗收

1、工程以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説明、設計變更內容為依據,以《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xx)為質量評定的最低標準;以《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民用建築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為室內環境達標標準。

2、在水、電等隱蔽工程完工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進行中間工程驗收。如甲方不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後應按通知時間參加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予以承認。

4、在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過程中甲、乙雙方確認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返修(返工)並承擔費用和工期;在竣工驗收中確認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修(返工)並承擔費用,但不再承擔工期。

5、未辦理驗收交付手續,甲方使用房屋視為質量驗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擅自決定拆改房屋結構或煤氣表管,採暖、給排水主要管線,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與乙方代表協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提責任。

3、若因違反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法規、環保規定和雙方其他約定,對乙方自身和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擅自停止履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合同金額的10%支付)。

十一、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武漢建築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申請調解。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以第 種方式解決:①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約定。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5

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1995年5月10日勞動部發布)的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情況下,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

2、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上述賠償的具體辦法是: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得賠償費用;

2、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是根據勞動部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應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動延續到相應的期限屆滿為止。由此可見,“勞動合同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的規定不適用於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在勞動合同屆滿時,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與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只有當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延續到孕期、產期、哺乳期時,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遇到這種情況,用人單位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改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於勞動者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所以法律對勞動者多加了保護。如果單位違法勞動合同,勞動者完全可以提出仲裁,要求單位賠償自己的損失。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次短期勞動合同。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

二、乙方在甲方職務為 。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甲方提供的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正常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乙方要聽從甲方負責人指揮,服從調動。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報備次月的休息天數,甲方將根據店內情況統一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時間執行,不得私自休息。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向店內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4.在本公司擔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願行為,乙方在工作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正行為。在工作時間外發生的或與工作無關的一切行為和後果,皆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乙方若欲離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同意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本協議自動解除。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與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若因乙方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9小時,每週六個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七、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待遇內包含全勤獎,但是不含有計件提成)。

八、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1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九、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晉級、晉升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降級、勸退、開除等6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0天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如數給乙方發放本月的工資。

十一、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月 日起生效。

十四、如乙方入職後不能保證提供勞動三個月離職,則離職當月按自離計算。

十五、本合同限時三個月,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如三個月過後甲、乙雙方可繼續簽訂本合同。

十六、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單位合同 篇7

案例: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能要補償嗎?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濟南一家公司上班,單位一直沒有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給他交保險,20xx年6月程先生從公司辭職。5日上午,程先生致電本報熱線諮詢,自己可以索要保險費及補償金嗎?

程先生説,7月11日他對公司提起了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報酬,補交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並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山東國棟律師事務所張公穩律師稱,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依法處罰,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依法補繳,此外還要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該公司應當承擔上述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職後公司一直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符合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辭職。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就是説,儘管是您主動辭職,但您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不簽訂勞動合同,要向職工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82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未籤勞動合同,你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

案例:07年11月小文應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簽訂了試用期合同,約定工資4000,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後,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簽訂合同,公司總是推脱,小文無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出了雙倍工資的請求.最後小文得到賠償共計36000元的工資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不簽訂勞動合同,支付2倍工資.

試用期內被辭退,仍然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案例:劉某進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工資6000元,劉某做的很開心,誰知過了1個月半後,公司新換了主管,新主管來了後就告訴劉某,認為劉某不適合公司的要求,辭退了劉某,劉某感覺很不理解,認為公司做法不對,在諮詢了勞動法專家後,提出仲裁,最後得到了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39條,試用期內辭退員工要舉證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銷辭退決定並要求倍償.

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簽,你仍然可以得到賠償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後,公司沒有續簽,雙方終止了勞動合同關係,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公司最後支付了王某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共計18000元。依據勞動合同法46條第5款,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也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案例:趙小偉在一家旅遊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歸,公司管理混亂,經常拖欠工資,沒有社會保險,最後趙小偉被迫提出離職,並按照勞動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依據勞動合同法38條,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可要求經濟賠償。

單位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在班組:

1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定本協議,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4.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勞動報酬採用計件方式結算,按班組確定的計件工資據實發放,按月結算。乙方的各種福利、津貼、社保等費用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不再另行計發。

4.2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超過8小時應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 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被判刑、勞教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