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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合同模板彙編7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18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建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土建合同模板彙編7篇

土建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築工程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並共同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造價

1、土建工程造價按二類工程取費,總價下浮______%後為甲乙雙方土建工程結算造價。

2、安裝工程造價按三類工程取費,總價下浮______%後為甲乙雙方安裝工程結算造價。

3、材料價格計取劃分為土建結構及安裝預埋材料計取階段(地下結構至主體封頂)和建築及水電安裝工程材料計取階段(主體封頂前一個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計算確認,即雙方每月確定一次單價,該段工程完工後按月平均單價計算該段工程材料結算價值。

4、工程材料設備價格中信息價與市場價差額在正負______萬元(指本合同工程單項材料總值差額,下同)區間以內的工程材料按信息價計,信息價與市場價差額在正負 ______萬元區間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須依據工程材料實際市場批發價書面報甲方確認,並按雙方確認價進行工程結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費用:工程搶工措施費、工程質量保證施工措施費、擾民施工措施費、場地不足施工措施費、一般施工安全及技術施工措施費(如在定額項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額外追加);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雙方另行協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項目部按分包工程總價______%(主要設備費除外)收取總分包配合費、管理費,並由甲方從各專業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給乙方環慶花園項目部。

7、工程造價計算依據以本協議相關條款,機械工業部深圳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建築、結構、安裝施工圖及圖紙會審紀要、經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設計院、監理公司共同確認的設計變更和經甲方、監理公司共同確認的施工現場經濟簽證為準。

8、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均按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原則計量計價,乙方不得拒絕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單獨按包乾價計價,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設備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鋼筋、商品砼。

2、甲供設備有:電梯、發電機、高低壓配電櫃、水泵。

3、甲分包專業工程有:鋁合金門窗制安工程、防火門制安工程(含入户門)、裙房二次內外裝飾及安裝工程、電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氣工程、空調工程、高低壓配電工程、有線電視、電話工程、監視對講系統工程、自動抄水、電錶系統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樁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結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領到項目預售許可證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足______萬元,同時乙方應將全部結算資料報甲方,甲方應在______個月內審核完畢,並在其後______個月內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結算尾款。

2、______年以後施工的樁基工程結算事宜:樁基施工完畢經質檢合格後,乙方備齊全部工程資料及結算書,甲方收到齊全的工程資料後______日內審核完畢,經乙方確認甲方審核結果後,甲方在三個月內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審定結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後______日內乙方應將結算資料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______日內審核完,並支付結算款的______%,其餘的______%在扣除結算總價______%的工程保脩金後在主體封頂後______日內支付。

4、上部結構工程甲方按結構施工進度每完成______層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築工程根據工程總砌築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體建築裝修及水電安裝按每完成______層單項工程為一個施工階段,每一階段形象進度完成後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階段施工進度完成後,由乙方將形象進度報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內按合同約定要求審核完畢,審核完畢經乙方確認無異議後______日內按審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給乙方。

5、工程竣工驗收完後______日內按工程合同暫定造價付至______%,在工程結算審定後______日內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結算餘款(扣除______%保修款)。當結算時間超過______個月,則自工程竣工即領取檔案合格證之日算起______天內甲方付至工程總價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協助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各項報建、報批、報驗、質監、質檢、安檢等手續,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關手續後______日內辦妥交給甲方。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為報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報建合同中與本補充協議有相異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七、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及______項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辦妥施工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土建合同 篇2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稱)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第二條、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工程造價計算公式:工程造價=(××定額直接費+材料差價)×(+%)。即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額》計算直接費,加上施工期間相對應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信息》信息價計算出的材料差價,另外取%綜合費為最後決算價(人工費和機械費不另調整)。

與本項目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築統一税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結算。

2、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繫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繫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繫單。

第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開工後,乙方一週內拿出預算。甲方接到預算後一週內完成預算審核,憑審核後的預算造價付備料款30%,以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進度款,並扣回備料款。實際完成工程量(即工程進度)由甲方現場管理員確定,如乙方有嚴重異議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參照審定後的預算書進行計算確定。工程竣工時,進度款不超過預算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審核決算後一個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餘5%作為質保金,滿一年後付清。每筆工程款必須全額憑建築統一税務發票進行付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好付款審核手續,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並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後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後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施工組織管理:

1、甲方委派為本工程管理負責人,委派為本工程現場管理代表,並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乙方委派為項目經理,指派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管理,並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服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代表(或委託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①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築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②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並在驗收前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並作違約處理:

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

隱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後仍然不合格的;

3、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築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於施工的;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後,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決算後,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餘xx年扣除0%,延期一年扣除30%。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xx市化肥廠(公章)

法人代表:(私章)

xx市第x建築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私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工程的土建泥作承包給乙方完成,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承包範圍:

1、 施工圖的全部泥作由乙方完成,(從基礎墊層開始,包括砼澆築,磚砌體,室內粗裝修即樓地面墊層、找平層、牆頂抹灰、衞生間根據業主要求完成,外牆飾面,預製構件安裝,腳手架搭拆等)。

2、 乙方自行負責組織施工工具,用具,包括振動器、振動棒、振動板、電機電纜、軟水管等。

3、 各樓層各工序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設備清理堆放入庫。

二、 工程質量:

1、 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施工,保證工程質量,軸線標高正確,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GB50300-20xx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合格等級。

2、 工程質量驗收必須經有關職能部門檢查驗收並出具認可文件。

3、 如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業主、監理及規範要求,造成返工或浪費的材料及人工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 單價及付款:

1、 按實際完成建築面積計算 單價為 元/m2。

2、 甲方每月按工程完成量的50%支付人工工資給乙方,在主體斷水完按建築面積付足20.00元/m2,裝修階段仍按月完成量的80%支付人工工

資,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結算付清。

3、 以上單價中已包含人工費,小型工具費,安全施工補償,勞保福利等各項津貼補助。

四、 工期:

乙方在進場之日起200天全部完工,如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延期每天罰款100.00元。

五、 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嚴格按59-99規定必須達到優良(合格)標準化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經濟費用在20xx.00元以內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超出20xx.00元則由甲方負責80%,乙方負責20%。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施工合同的所有條款。

六、 其他:

1、 對原材料故意造成浪費或者亂丟亂倒砂漿、砼等,根據量的多少罰款50.00元~1000.00元。

2、 如乙方未按工程進度及質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權責令其出場。對所完合格工程量按50%計算人工費結算給乙方,餘下工程由甲方另行安排。

3、 附安全施工合同一份。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地點:三十里鋪橋南

二、工程範圍:土建

三、工程單價:660元

第二條工程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現場,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合格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人民幣10000預付款。

二、施工期間,甲方應按乙方的進度,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三、工程完工辦完交工驗收後,甲方應將工程餘款一次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負責現場的各種管線的協調和安全開挖。

二、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線的損壞,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因甲方安裝工作不及時造成溝槽浸水損壞等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及有關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 篇5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並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單位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單位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併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曆天。

二、合同文件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發佈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託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發佈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佈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範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範圍內的徵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託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託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衞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並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發包方免於承擔由於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設備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設備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按第30條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後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人員、設備和剩餘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後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准,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發佈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並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範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後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後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並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後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定價格以及採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並與雙方充分協商後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於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於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於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製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後的28天內批覆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覆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覆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泄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泄密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户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准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徵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採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僱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並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徵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於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僱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項目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項目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繫時,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決定採取措施後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項目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易人,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項目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並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併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幹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並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説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於):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佔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並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衞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採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後事宜。

十、材料和設備

14.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採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設備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並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後,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並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並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准,否則由於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後,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15.1承包方設備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准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設備進點計劃)進入工地並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後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設備時,須經監理單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設備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設備應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設備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設備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徵得監理單位同意後,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於自己的閒置設備。

15.3承包方舊施工設備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並應由具有設備鑑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後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設備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設備的使用和檢修記錄,並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設備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設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設備。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備,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設備清單和租用時間,並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後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設備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設備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餘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土建合同 篇6

合同編號:12544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平等、誠信務實的原則,甲、乙雙方經一致同意就本工程施工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項目

1、工程施工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及內容:包工不包料,乙方按圖施工,承包本工程範圍內的全部鋼筋工程(其中包括設計圖紙和變更部分的全部工程量),具體內容如下:

⑴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提前向甲方按序提供所需材料計劃,乙方負責施工所用材料現場內的水平、垂直運輸、堆碼管理,不得有礙道路暢通,保證現場清理(泥工包括樓地面各工種預埋點線和洞口預留),施工時各別臨時腳手架搭設、清除、堆碼;

⑵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工程承包的一切泥工範圍內的及發生的與其他工種施工時臨時照明器具,包括電線、插座、插頭以及施工所用的各小型泥工機械概由乙方自備,例(鋤、鍬、撮箕、扁擔、切割機等),甲方只在每層樓裝臵配電箱插座,乙方自行配臵電源。

⑶乙方負責施工技能工人的錄用、管理、組織與安排、考核及工資計付,按操作規程所應具備的一切勞動用具勞保用品的配臵、生活安排等,甲方不提供如住房等任何生活設施和費用補貼(只提供用餐場所)。

二、一般規定

1、乙方在施工時必須聽從甲方現場施工員指揮按圖按規範施工、砼工程如柱、樑、平板、剪力牆等現澆構件應無施工接頭縫和明顯接頭階梯,振搗必須保證密實,無蜂窩麻面等技術通病,且施工後下腳料應隨時應用,不得浪費材料,否則,甲方視其場面情節,應返工的部位,其工料費自理,應賠償的浪費現象全額從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2、砌體工程施工前必須先打記垂直線於柱上,每層-0.000牆體根部先做清潔處理、濕水處理等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再行砌體施工,牆體頂部的砼澆搗必須保證密實,否則,由此產生的外牆滲水後果,其造成返工的工料費及工期延誤等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外牆保温層、外牆漆或外貼瓷磚及屋面泥工工程、必須按現行有關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操作,保質保量,保永久性、保觀感,外牆瓷磚粘貼及防水________年內不得掉塊和滲漏,否則由此產生的返工及追蹤索賠後果,概由乙方承擔其經濟責任。

三、工程質量要求及獎罰條款

1、乙方必須按規範和技術要求施工,保證各型構件澆築前和驗收時按照國家標準和規範待查,滿足合格要求。

2、乙方達不到質量標準與設計要求,必須返工,返工浪費的材料或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聲譽損失的,按實酌情處以1-2倍金額賠款,返工延誤工期的,按延誤工期的實際損失賠償,乙方達不到上述

1、2條要求的,並處以失職責任罰款,每條罰款____元。

四、安全責任及獎罰條款

1、乙方必須確保本工種施工人員嚴格遵循《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及工地紀律,以及國家、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

一、質量第一的宗旨,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乙方還應保證遵守如下幾條:

⑴現場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必須配戴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拖鞋,熬夜的工人休息不足八小時不得安排作業,酒後或身體狀況不佳的工人不得安排進行高空作業和單獨派員進行單獨作業,情緒不穩定和精神有障礙的不得安排進入施工現場;

⑵吊車吊物時,不準用手斜拉吊索吊鈎,吊物時必須用雙鋼繩或鐵絲捆鈎後吊物,防止物體墜落傷人。架未紮好,腳手架板未鋪好不得進行施工,不得隨意翻動鋪好的腳手架板,嚴禁腳手架上堆放過多材料和物件,防止腳手架板滑動和塌架傷人。否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⑶不得隨意扯開圍好的安全網和安全欄杆,防止樓上落物濺出架外傷人,和人物甩出架外傷人,不得人為損壞安全網,一經發現按情節處以罰款,對人為損網者舉報後給予相應獎勵;

⑷非專業人員不得自行或胡亂指揮他人操作和拆、安各種機械、電器等,施工中如發現有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項目部,並適時指揮離開隱患現場;

⑸如發生安全事故,需甲方出面調解付醫療費的,按情節每人每次處罰乙方___元,如發生死亡事件,乙方須從承包利潤中承擔失職責任費用,____元人次;

⑹乙方包工項目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甲方獎勵現場____元。

五、工程工期要求及獎罰條款

1、乙方保證組織高效率的,足夠的工人施工,按甲方要求的工期表完成相應的工程項目內容,在主體施工期內必須24小時待命作業,乙方必須聽從項目部所要求的勞動力計劃,組織人員進場,如未按計劃完成工程技能人員的組織,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不予追究責任,一經發現乙方因人員原因影響進度及下道工序進度,則每差一個人罰款__元。

2、乙方按項目部當時制定的進度計劃提前完工,提前一天獎___元,每推遲一天罰___元。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處罰條款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不遵守或違反以下條款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更換本工種承包人,另擇施工班組長或工人:

⑴對不按圖紙設計(工藝、變更、規程、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的;

⑵不遵守工地各項制度和雙方合同條款的(包括甲方與建設方相應的各項條款);

⑶不聽從工地技術人員和工地負責人指揮安排和建設方現場委派人員監督管理,違反工地紀律,打架鬥毆、造謠生事、盜竊的;

⑷對個別不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或技術不過硬操作做事不認真的工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解除工地,乙方應必須遵照意見配合甲方,並立即結清該人員工資,令其離開工地;

⑸對乙方施工人員不節約用料的,甲方有權按實要求對其所浪費的材料全額賠償,並在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⑴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直至終止合同;

⑵乙方在設計變更通知前已完成工序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處理);

⑶乙方應照施工圖紙至少提前__天向甲方提供各部位的所需材料計劃;

⑷乙方必須錄用身體狀況、勞動技能滿足施工要求且品行端正的工人入場,從事施工作業,對國家法律規章要求有資格證的技術工種,做到持證上崗;

⑸乙方必須確保施工工人遵守工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其他工程工種施工班組的作業,不扯皮、爭吵、辱罵、鬥毆;

⑹乙方施工時必須保證設計規範,切實做到節約用材料,不浪費,發現達不到本條規定要求的,酌情處以1-2倍賠償,各構件鋼筋完工後做到事完場清,不留餘料,乙方每制安一道工序完工後,如不清理場地,甲方有權安排人清理,產生的費用從乙方承包款中按實際發生費用的1-2倍扣除(帶懲戒性);

⑺乙方泥工工程全部完後,不成型的砌塊必須酌情利用,砌體砂漿落腳料隨時篩拌利用,不得散落拋棄,施工中如發現乙方工人有浪費現象,甲方給予警告,屢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情予以1-2倍罰款,從乙方工資款中扣除。

⑻乙方必須及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按要求自行配齊勞保用具和防護設施,安排好工人生活。

3、處罰條款

⑴乙方施工按序的進度、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或視承包範圍內分段計劃工期未完成的項目,甲方有權另增加施工班組進場施工,其工價由甲方決定,產生的該部分工資甲方從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⑵對不遵守合同條款和各項制度,影響了甲方形象和施工質量、安全和進度時,甲方有權採取更換人員的辦法,對原承包人按承包工程實際完成量的__%結付包工工程款,其餘__%作為乙方給甲方的另擇承包人的補償金,並無條件的服從甲方指令,安排退場,先退場後結算付款,如不遵守,給甲方產生新的一切有礙工期等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退場應得承包款中扣除;

⑶各項檢查及驗收中,乙方施工工人違章被罰款,甲方公佈違章事由和罰金後,無需徵求乙方同意,該罰款從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七、結算價格

本承包範圍內的木工包工工程按建築平方米元計算包乾。

結算平方以甲方與建設方的結算平方為準。

八、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實際完工工程進度付款。

甲方付款時,乙方須真實完整、準確的提供乙方施工、工人名冊及每月用工台帳,工資領條和簽字表等有關統計、會計核算資料。

九、其他

合同簽訂時,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計:___元,甲方在_____後全額返還。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解決。

發包方:項目部:

發包方項目經理(簽字):電話:

承包方:聯繫方式:

承包方(簽字):

承包方身份證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為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新時代項目工程木工班組承包內容的施工任務,特與乙方簽訂本施工協議。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慨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人工挖孔樁護壁模板,地樑模板,主體工程模板(包含在基礎部分的柱、樑、牆模板),構造柱、壓頂、過樑及其他小型構件模板,屋面剛性層模板,室外工程模板(台階、散水),模板、鋼管、扣件進場的清點,模板使用完畢的堆碼、清點出場,扣件、鋼管的收集、清點出場和“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安全通道及各種防護的搭設安裝及拆除,並提供釘子、鐵絲、內襯、雙面膠等。

三、承包單價

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作,以模板的展開面積(以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xxx基價表xxxxxx計算規則計算的面積)為承包工程單位計價基礎,按xxx元/m2;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五、質量標準、要求:

乙方的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甲方在乙方開工前進行某項作業技術交底的要求。

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必須達到( 合格)標準。若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達不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及甲方所進行的作業技術交底要求,則必須立即返工,直到達標為止。返工所產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返工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耽誤工期等,甲方根據損失的大小要求乙方予以賠償,且可以經濟手段處罰乙方。

六、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由承包方負責墊資修建至主體±0.000米以上十層砼澆完。之後完成的工程量按月進度表支付工程進度款的80%。工程預驗收前工程款付到90%。乙方應在簽訂本分包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履約金萬元,入場施工後,五天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的合同保證金,退還時間為:主體框架達到十層後十日內退還30%,主題框架封頂後十日內退還剩餘的70%。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安全責任及要求

1、安全施工與檢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凡乙方在本工程所發生的一切傷、亡、病、殘等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含第三者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包括法律和經濟責任)。

九、質量保修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本工程保修期為 年。

十、違約和爭議

1、違約

1.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工程的正常施工;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1.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完工,因其違約應支付與甲方的違約金每天為 元;

(2)如因乙方的施工工期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就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協議,乙方不得有異議並立即撤出施工現場,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的質量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對不合格部位進行修復或更換。如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對不合格部位進行及時修復或更換,甲方可以自行處理,發生費用從所扣乙方質量保脩金中扣除;

(3)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給甲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將以經濟手段處罰乙方,甲方可以將乙方剩餘的工程款直接支付與在乙方隊伍中施工作業的民工。

十一、其他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遵守本工程項目部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2、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和建設單位的一切制度和紀律,若有違反由有關單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有效,產生同等法律效力。結清帳務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