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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合同範本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25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安全合同範本,歡迎閲讀與收藏。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1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_________(全稱)(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偉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2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 方: (單位全稱)(蓋章) 乙 方: (單位全稱)(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3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鑽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範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範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範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並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諮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築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繫人,該聯繫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繫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繫函;聯繫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後,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範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並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於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註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 五 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一)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 六 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諮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於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後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於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於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併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繫人,由甲方項目聯繫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後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並通知甲、丙方聯繫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並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誌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自願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4

甲方: 補連塔煤礦

乙方:開拓準備中心 機電安裝隊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促進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 雙方共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雙方都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糾正不安全行為的責任。

甲方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 應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第四條 應當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質、地勘等資料。

第五條 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第六條 對乙方人員的身份、特殊工種證件、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項目進行檢查。

第七條 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其及時整改。

第八條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乙方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劃定的作業範圍施工,並搞好施工範圍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開工前,到甲方辦理入井安全資格證和人員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在開工前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並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水、氣源,應按照甲方指定地點接入,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水、氣源。

第十三條 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施工期間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處理,若沒有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涉及高危作業、高風險作業,在作業前,由甲方進行作業許可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第十五條 應在施工範圍安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 制定本施工單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參與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發生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當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安全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

乙方承擔甲方管路、電纜安裝回撤等機電安裝工程任務時,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如下 :

從管路、電纜安裝起點至管路、電纜安裝作業點以外50米範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從管路回撤點向前50米,向後30米範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追究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於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乙方,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於甲方管理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管理區域內,由於甲方的人員或設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員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且管理責任不明確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雙方相應處罰。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僅為模板,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5

甲方:xx平安建設集團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內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安全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向乙方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記錄。負責對參加單位工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工程防護設施的檢查。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並幫助督落實。並定期召開安全施工會議,及時加強工人對安全施工提高和警惕。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進行安全施工管理,配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檢查,凡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3、安排專人在施工現場,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機械、電器及臨時施工用電等方面的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5、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預案;如果發生因施工不當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7、甲方安全責任人員應檢查乙方自帶或外租機械設備、小型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並進行驗收。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嚴禁私自亂拆安全防護設施。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識,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甲方有權對各種違章行為、安全隱患進行處罰;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乙方負責人必須履行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的義務。

4、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工作人員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乙方有權制止,並提出批評、拒絕執行以及檢舉、控告的權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而不制止並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為施工的外地務工人員辦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和證件,在項目開工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有效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6、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都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6

甲方:佛開改擴建工程FK-06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

1、工區長、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班組長是施工(生產)現場的直接指揮人員,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的檢查和督促責任。

2、接受總公司和項目的安全管理,在佈置安排施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針對即將進行的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協助安全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並以書面形式履行籤認手續,督促自己管轄的人員執行相關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要求。

3、經常對自己負責管理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性大的施工現場必須按貫標5.5.4要求做到班前班後檢查,檢查操作人員的施工工具、安全設施、防護用品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並將檢查情況及時記錄到施工日誌的人員情況或備註欄中。

4、每天按相關的安全交底單,對自己的管轄範圍逐項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糾正,並將結果反饋給項目安全員。

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工區和項目領導、項目安全員,並採取措施及時處理或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協助調查等。

6、對自身違章負個人責任,對因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責任事故負直接責任,並接受有關處罰;對乙方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7

甲方(委 託 方):

乙方(鑑定機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鑑定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鑑定工程概況

(一)房屋名稱: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鑑定原因:

二、房屋鑑定工程範圍

(一)甲方工作內容:

1、向乙方提交《鑑定委託書》及以下資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代管或者託管協議;

(3)房屋設計資料;

(4)地質勘察資料;

(5)施工技術檔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證明;

(7)提供相鄰房屋的相關材料。

2、乙方因檢測鑑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

3、應於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鑑定。

4、提供鑑定現場的水源、電源及鑑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現場檢測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內容:

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2、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

5、出具《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檢測鑑定報告應包括相應的檢測數據);

6、將《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一式五份)備案;

7、對鑑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結構補強的,提供技術諮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指乙方工作內容的第1、2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駐現場,現場查勘時間順延;有明顯險情的房屋,乙方應於 年 月 日立即組織鑑定;

(2)乙方在開始現場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出具鑑定報告;

(3)房屋結構複雜、鑑定難度較大,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鑑定的,應當向甲方説明情況,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根據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鑑定文件。

四、質量標準

房屋安全鑑定主要依據國家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工業廠房可靠性鑑定標準》以及相關的國家、地方專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以及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乙方應根據具體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檢測依據及標準。

五、收費標準、鑑定面積、合同價款

(一)房屋安全鑑定費用:可按每平方米鑑定建築面積 元計收。

(二)鑑定總面積: 平方米。

如果實際鑑定建築面積與上款面積不符,則以實際鑑定建築面積為準,並調整鑑定費用。

(三)鑑定費用總金額¥: 元(不含檢測、勘察費用)

(大寫): (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 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 。屬財政出資的,甲方可先行墊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財政支付的相關手續,並結算合同價款。

(三)甲方自行出資的其他方式: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應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鑑定報告的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鑑定報告的時間。(不能提供主要資料的,乙方有能力通過檢測等技術手段完成鑑定的,可約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報告時,每延誤一天,罰款300元。

2、負責鑑定報告的質量。因弄虛作假、計算錯誤等乙方原因導致鑑定報告的鑑定結論與建築物實際情況不符,造成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應退還鑑定費用,免收受損失部分的檢測鑑定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有關事宜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向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三)雙方的協商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鑑字蓋章即時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市、縣建設局(房管局)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8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競爭、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協議書條款與本補充合同有衝突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名稱、地點:一#廠房、二#廠房;紹興袍江工業區

二、 工作內容:施工圖內土建及水電安裝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項工程不得分包及轉包

四、 工程約定:

1、 合同工期為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2、 連續三天以上停水、停電,工期相應順延;

3、 本工程採用預應力管樁,由管樁造成對周圍建築物的影響所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六、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精心組織工,確保安全生產,遵守紹興市有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規範和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七、 工程結算口徑;:

1、 廠房一、廠房二:按圖紙要求施工一次性包乾920萬元,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執行20xx版《浙江省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作下浮,決算材料價格按紹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發佈的當月信息價執行,無市信息的參照省信息價。

2、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量按實結算;經監理工程師初審,並經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簽章確認的聯繫單、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

3、 增加和場外工程結算審計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結算資料並能積極配合。

八、 工程款支付:

1、 承包人進場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100萬元;

2、 承包人基礎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920萬元作付款基數,下同)25%工程款;

3、 二層主體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4、 主體結頂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5、 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並資料移交完畢後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6、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付款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再定。

九、 合同爭議:

補充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國家規定為土建、水電安裝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計算。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9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合同範本10

甲方單位名稱:延長油田定邊採油廠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甲方安全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油井施工安全協議書。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名稱及地點:

四、協議內容

1、甲方的權利

⑴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採油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應急處理預案,設立安全標識牌等。

⑵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⑶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進行警告、停工整改、罰款。

⑷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⑸有權對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⑹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⑺發生事故後,根據有關規定參與事故調查,並對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2、乙方的安全責任

⑴乙方應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作業指導書,按要求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安全制度。

⑵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⑶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發生事故應及時啟動並按照救援程序予以實施。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⑷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⑸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⑹保護環境、樹木和草坪,恢復植被,垃圾、糞便、污水集中封閉處理,不得隨意堆放和外排,嚴防污水、原油滲漏。在作業中產生的油污及時回收。

⑺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攜帶特種作業證,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施工場所使用警示帶做封閉處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

⑻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有關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和施工的特殊要求。

⑼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⑽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⑾乙方承包施工中發生的所有人身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非甲方原因),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⑿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⒀乙方施工中所發生的非甲方責任事故,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與地方老鄉之間產生矛盾需造成的環境污染、人身傷害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⒂乙方必須加強生產現場的HSE管理,嚴格落實本單位及甲方的所有有關HSE管理的規定和要求,並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由於對生產現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地方政府罰款,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留下的隱患,甲方在工程費用結算時,有權採取扣款方式進行處罰。

⒃由於乙方違反安全協議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⒄乙方在施工中如若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甲方將依據事故性質、責任比例,扣除部分甚至全部安全抵押金,最終以安全環保質監科退款單據為主。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 乙方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