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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同範文集錦6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8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個人合同範文集錦6篇

個人合同 篇1

甲方、單位性質

乙方、(員工姓名)

員工家庭住址

員工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為年,即從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續訂合同不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二)無固定期限。年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個月(採用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以完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月工資包括、基礎(標準)工資元;津貼補貼元(其中元等),其它元,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得低於時,日,明確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甲方發放工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員工,未成年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給於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六)凡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負醫,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犯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犯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中訂明)。

十五、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十六、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後,應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鑑定機關

法定代表人(簽章)(簽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月日

個人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哈爾濱福鼎華勞務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松北區世茂大道824號北岸明珠二期2-5棟X單元1層1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派遣勞務人員,提供勞務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係,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備案登記手續,建立勞動關係。

(二)勞務派遣人員工種、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及相關待遇要求、職責劃分及費用結算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勞務派遣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書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員崗位種類和用工數量、素質、要求、各種待遇、勞務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對其實施組織管理和崗位調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按國家法定休假待遇規定,安排員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託,按月扣出應由派遣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並轉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有權將派遣人員退回,並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內辦理解聘手續。

(五)甲方依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減少的社會保險費、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在協議附件中明確。

派遣人員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負責派遣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及培訓。

(七)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由乙方負責並處理。甲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取證並提供相關資料。

(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規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女性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孕期、產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員時,應向甲方準確提供“求職登記表中相關信息”情況。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合格應聘者,經乙方同意後可聘用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現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員,由甲方向乙方推薦,經乙方同意後,此類人員可建立勞動關係為乙方的員工。

(十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規定,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遣返給乙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

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產經營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將停待派遣人員名單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繼續支付停待期間的保險費和管理費,並按有關規定支付最低工資。

(十四)如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勞動合同法》約定的與派遣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除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情形外,應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理解除關係時支付。

(十五)派遣人員要遵守並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户信息等商業機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

(三)乙方應組織乙方員工進行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由甲方第一時間告知乙方,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

(五)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員,並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績考核,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跟蹤和管理。

(七)乙方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負責繳納各項保險費用,按規定標準從派遣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各類保險費,並按《補充協議》約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派遣人員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

機構認定後,由負責人員按企業有關制度負責賠償。

(九)乙方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甲方情況。

(十)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新進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

(十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體檢醫院由甲方指定),體檢日期不得超過派遣開始之日前一個月,經甲方確認體檢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的傷、殘、亡等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進行積極搶救和現場保護,墊付相關醫藥費,待乙方啟動工傷保險機制後一併處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應確保真實有效,由於虛假信息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應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標準及支付時間

(一)勞務費:勞務費結算標準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等。

(三)服務費:按每人每月 元計算。

(四)甲方在當月10日前將派遣人員本月的社保費支付給乙方,並將派遣人員上月的工資總額及工資報表、服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最長期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乙方同時出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發票金額應包含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各類保險、公積金、服務費等所有需甲方承擔的費用總額)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項,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協議支付費用外,還應按日支付1‰滯納金。

(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因體制改革、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結構調整等減少勞務人員時,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減少人員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生衝突時,以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準。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代理人(簽名):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電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甲方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授權培訓機構;乙方已經充分了解甲方所提供培訓各方面詳細情況,現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進行軟件工程師培訓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軟件工程師培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 甲方有權根據____的統一要求及本中心的有關對教學、實習、推薦就業以及相關的各個環節對乙方進行管理。

1.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若乙方有三次違紀記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學,所收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1.3 甲方有權根據____的要求及用人企業的需求調整教學安排、管理規定。

1.4 甲方應及時組織認證考試,乙方考試合格,及時頒發認證證書。

1.5 在乙方完成兩學期課程獲得證書後,甲方應予以100%推薦工作,原則上應給乙方三次推薦機會。

1.6 甲方應按照____規定的方法、模式實施教學。如有變動應向乙方説明。

1.7 甲方應認真處理乙方在教學及管理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1.8 甲方承諾乙方成為註冊學員時(以簽署本協議並交納費用為準,下同)即擁有獲得相應培訓和服務的權利。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乙方有權獲得軟件工程師課程的培訓。

2.2 乙方通過相關考核有權獲得相應的認證證書。

2.3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教學和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應認真對待。

2.4 乙方完成兩學期課程獲得證書後,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推薦工作。

2.5 乙方同意遵守____及本中心的有關管理制度。

2.6 乙方同意足額及時向甲方交納有關費用。

2.7 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同意如有三次違紀記錄及一次違法行為則自動退學。

2.8 乙方有權瞭解學習、實習及安排就業方面的規定。

2.9 乙方承諾認真完成各項課堂學習任務,及時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習題,實習課程、項目設計及畢業設計。

2.10 乙方承認已詳細瞭解甲方培訓課程及教學、管理各方面的情況;乙方承諾一旦成為本中心註冊學員不得中途退學,否則,所交學費不得要求甲方退還。

2.11 乙方確認學習期間所完成的項目設計及畢業設計的軟件著作權等多項權利均屬甲方所有。

第三條 其它約定

3.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學員軟件工程師認證系列課程兩學期結束、並且甲乙雙方已履行完畢各自的義務為止。

3.2 如果乙方在學期之間暫時中斷學習,本協議處於待執行狀態,學員參加後續課程學習時,本協議繼續生效。學員中途終止學業,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3.3 本協議的附件及甲方所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4.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電腦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4.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退還乙方所交費用.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則甲方可終止協議,乙方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軟件工程師培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協議附件

8.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8.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8.1.2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8.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可以互免責任。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軍事行動、戰爭、罷工、動亂、傳染病、法規變更等。

9.2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3.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3.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3.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個人合同 篇4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合同 篇5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將位於衢州市柯城區罐堆村的自用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按實際施工面積以 元/平方米的價格計算。

二、工程內容:

1、鋪面以內的空地部分的基礎及主體屋面,共計3層,房頂為鋼混平頂。

2、以上兩項工程施工到初粉,要求做到內外牆用水泥砂漿打底刮平,地坪清光。

3、布好三線兩管,即電線、電視線、網線、屋頂落水管和衞生間出水管。

三、施工安全:乙方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責任。從工程開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施工人員及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均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在工程開工前,甲方負責接通水、電,並按工程進度提前準備好鋼筋、水泥、砂子、石子等建築材料。

五、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按工程設計圖紙及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礎以及每層的樑、柱、板面布筋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監督和驗收,達到標準後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樑、柱、樓面的澆築必須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相關人員按施工技術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如出現建築質量問題,由乙方重新修繕直到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並賠償因建築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工時費用和材料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上條所説的建築質量問題,包括以下等方面:

(1)線路不通;

(2)主體牆與水平地面不垂直、牆壁凹凸不平、開裂;

(3)主體柱與水平地面不垂直、斷裂、露筋;

(4)橫樑、圈樑斷裂、露筋、明顯扭曲;

(5)天板或地板開裂、塌陷、露筋、不與水平面垂直;

(6)樑、柱、板面中空;

(7)牆壁、屋頂上的砂漿脱落;

(8)屋頂漏水,浸水。

6、屋面防滲保修期為一年,其他保修按國家相關保修條例執行。

六、工程費用的計算: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不包料,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2、施工過程中的水費、電費、建築材料費及運費由甲方承擔。

3、施工人員的食宿費用自理,施工中所用的機器設備、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開工時,甲方預付工程款築完成經甲方檢驗合格後,甲方付工程款 元給乙方;裏間二層及鋪面三層樑、柱澆築完成經甲方檢驗合格後,甲方付工程款工程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扣除 元工程保證金以外,其餘全部結清給乙方。

5、工程保證金在工程保修期滿後付清給乙方。

七、本工程工期為三個月,自 月 日開工,於 月 日竣工,如無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工程結束後,乙方負責清運工地周圍及室內所有的建築垃圾,打掃乾淨。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6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用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前___個月為試用期,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部門___崗位(工作)從事___職務,併兼任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______(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______(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__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______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月工資的___%。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於次月___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户,並以銀行代理髮放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條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污、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___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