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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合同模板9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2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超市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超市合同模板9篇

超市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共謀發展的合作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供貨產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總經銷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銷售,詳細供貨商品名稱由乙方參見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由乙方自行選定。

二、供貨價格:具體價格參見乙方提供的價格表。

三、產品質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附合國家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且是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貨,並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合理索賠及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四、送貨及驗收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對乙方________市區的超市直接送貨到其指定收貨處,由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確認,若經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後出現數量短少、品種不附或損壞等情況,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或異地開店,則在原價格不變的基礎上,甲方代辦託運,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付款方式:

六、市場維護:為了維護整體市場及雙方共同利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產品的正常零售價應不低於甲方供價的____%—____%之間進行銷售,以免因銷價低而影響整體市場或因價格過高而導致商品滯銷。

七、退換貨規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持期內,出現的爆袋、漏氣、漏油、變質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包退換貨。

2、若因商品滯銷,乙方應在離商品保質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換貨,否則,甲方對一切過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蟲蝕、鼠咬、黴爛、變質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換貨。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規定,不能退換貨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換貨。

5、乙方所產生的一切退貨必須有甲方人員簽字確認的退貨單方可生效,否則甲方不予確認其退貨,乙方無權憑單方面出具的退貨單扣出甲方貨款。

八、價格調整:在合作期內,若市場因素或廠家供價調整,則無論調高調低,甲方均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應在此期限內全力配合甲方調整供價及零售價格,否則甲方不對因價格不附停止送貨而給乙方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九、關於訂貨:乙方每次補貨時,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業務人員或傳真書面訂單,以避免送貨不及時而導致缺斷貨現象。

十、乙方配合:在雙方合作期內,乙方應重視所供貨商品,給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較好的陳列位置,且保證合理的陳列面,並在店內條件允許情況下,給甲方商品提供免費堆頭或端架,以達到最佳銷售效果。

十一、促銷支持:在合作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所銷售的商品數量及廠家政策支持等情況,合理給予乙方促銷政策支持,對甲方給予的促銷政策,乙方應全力配合執行,否則,甲方將有權取消支持,並不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款項保證:乙方承諾,對甲方的貨款,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若乙方無故拖延甲方貨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對此產生的一切後果不承擔責任。

十三、關於費用: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費用(包括入場費、促銷費、檢驗費等),必須經甲方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方可生效,否則,乙方無權單方面從甲方貨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執行

1、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上合同條款,如合作中遇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若雙方在合作期內有分歧,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導致清場的,則雙方應在清場後一月之內貨款兩清,否則,違約方每天應按未付款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執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超市):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品在乙方地點進行鋪貨推廣及銷售的一系列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代銷以下商品:

二、乙方同意將甲方產品陳列於店鋪顯眼位置,並做適當的推廣和維護工作。

三、交貨與驗收:甲方發貨地點,乙方的收貨地點,其間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該商品後,應由指定人員立即驗收並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簽名。乙方在收貨時對商品的規格、外觀、數量進行驗收。

四、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期間,需遵循甲方要求做到市場零售價統一,不能隨意變價。

五、結算辦法:

(1)乙方按商品,零售價的折給甲方結算。

(2)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當月銷售的截止日期,乙方需在次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個月的銷售報表、庫存報表。甲方根據所核對無誤的營業額進行結算,乙方在結算後日內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户。甲方指定賬户:金華市羣飛糧油機械化專業合作社,開户行:中國農業銀行金華湯溪支行,賬號:19-

610601040009315。

(3)乙方未將該商品代銷之前,該商品的所有權屬甲方所有,但該商品如有毀損、滅失的風險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商品自然磨損除外)。該商品如有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照批發價,在該商品毀損、滅失確定後的十日內賠償甲方。

(4)售後服務:如有變質商品,甲方負責調換。

(5)代銷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滿日內,甲乙任何一方未對合同結束通知時,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若合同期滿不繼續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權轉給他人,本行業的相關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樣品),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價賠償。

(6)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場地租賃費、設施使用費、清潔費、物業管理費、其他管理費以及零售增值税和其他有關税項。

(7)乙方如有轉讓或其他事宜乙方有義務提前通知甲方清算貨款並退回甲方未售產品。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金華市環城南路918號 地址:

簽署日期:

超市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供貨商):

單位全稱: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超市公司):

單位全稱: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銷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費用項目

1、新品進場費:

甲方為在乙方銷售商品包括為擴大市場份額要求乙方提供條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額的費用:

⑴進場費 元。

⑵新增商品進場費(含首個) 元/只。

⑶新增門店進場費 元。

2、特殊上架費:

甲方為取得乙方旺銷位置的優先權,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購貨金額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兩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關費用:

⑴堆台位置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⑵立柱位置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⑶促銷區域位置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⑷其他旺銷位置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3、促銷廣告

當甲方商品銷售業績較同比有雙方認可的顯著增長,並且該增長與乙方實施的商品、廣告推介和促銷活動直接關連,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購貨金額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兩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關費用:

⑴促銷廣告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⑵燈箱類廣告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⑶其他形式推介費 購貨金額的 %;(或 元)。

4、返傭(利)

乙方實現或超額完成雙方設定的銷售目標,或雖然未實現銷售目標,但取得雙方認可的良好銷售業績,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兩者必居其一)實現的銷售返傭(利):

⑴按銷售業績 以購貨金額的 %返傭(利)。

⑵實現銷售目標 以購貨金額的 %返傭(利)。

⑶超額完成銷售目標 以購貨金額的 %返傭(利)。

5、商品質量檢驗費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甲方進場銷售的商品進行質量檢驗,定期或不定期對甲方的商品進行質量檢驗和接受政府專門機構的質量檢驗,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用和檢驗的商品補損由甲方承擔。

乙方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二、商品退場

乙方對甲方進場銷售商品的清場,必須符合事先公開的商品退場的條件且提供退場依據,原乙方向甲方收取該商品的進場費不予退回;不屬商品退場的條件或提供退場依據不足,原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該商品進場費予以退回甲方,造成甲方商品損耗或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商品退場的條件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貨款結算方式與期限

甲方以下列兩種方式之一:⑴現金;⑵銀行轉帳方式,開户行 帳號 結算貨款。結算貨款時,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項目費用明細賬單,乙方不能提供收費明細賬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拒付。

對不同商品的結算期限應區別對待,蔬菜、日用品和部分生鮮食品的貨款結算期不得超過15天,一般商品不超過60天,少數商品最多不超過90天,在貨款結算中,如需扣抵商品損耗,應事先協商確定,且告知對方。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結算貨款,併為甲方提供方便。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應與“相關商品合同”(商品合同編號: )有效期相對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為 年(月)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雙方:

甲方: 授權代表姓名: 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姓名: 蓋章

超市合同 篇4

採購方:百聯超市(以下簡稱)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EMAIL:

供應商:

註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EMAIL:

鑑於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係,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百聯超市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鑑於百聯超市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採購條件、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採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百聯超市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百聯超市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採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百聯超市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並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採購條件中達成一致。

3.2對採購條件達成一致後應由雙方簽字確認。採購條件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採購條件外,百聯超市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採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百聯超市協商並在百聯超市登記其將向百聯超市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後,百聯超市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百聯超市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百聯超市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百聯超市向供應商發出訂單採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並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即視為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後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於一個工作日向百聯超市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並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於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出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 百聯超市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百聯超市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採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於根據前三個月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於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支付相當於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百聯超市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後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瞭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百聯超市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百聯超市提出,並經百聯超市書面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百聯超市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百聯超市。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百聯超市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百聯超市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百聯超市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後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徵收的各項税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百聯超市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供貨價格)為行

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地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並保證百聯超市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供貨價格高於他方價格,則百聯超市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百聯超市供應商已經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百聯超市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百聯超市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註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百關採購條件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並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百聯超市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百聯超市有權拒收貨物並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後,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説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藉百聯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

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後,接收主體應進行並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 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百聯超市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並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支付相當於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百聯超市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百聯超市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並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後,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

3),並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説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百聯超市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託/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百聯超市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後,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百聯超市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定外,如百聯超市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百聯超市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百聯超市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並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百聯超市通知後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百聯超市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於可由接收主體接收並處置的狀態時並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百聯超市。

14.2如果貨物採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百聯超市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百聯超市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

清單複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百聯超市出具的發票複印件後,按**採購條件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户。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並完成之後轉移至百聯超市。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兑之後方轉移到百聯超市。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百聯超市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 供應商同意,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百聯超市應得利益後,在百聯超市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百聯超市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百聯超市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採購價格一般應以**採購條件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百聯超市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百聯超市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百聯超市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後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百聯超市通知為準。

15.5.2現金折扣。如百聯超市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發票金額進行計算。

15.5.3銷量折扣。根據百聯超市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百聯超市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百聯超市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持百聯超市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百聯超市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項目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於因百聯超市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百聯超市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1對依據本合同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權限;

16.1.2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中不存在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為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或行業標準及規範,不會侵犯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16.1.4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並已將可能的環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具備此種貨物應具有的功能,並符合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供應商已對貨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確書面説明;如果發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條中供應商的確認並保證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而向百聯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超市

乙方:

簽約雙方對合同條款已盡互相説明義務,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已充分注意並詳細瞭解了雙方根據合同所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對因違反本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風險已有清楚的瞭解。簽約雙方均認為本合同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因此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簽訂本合同前,雙方首先明確如下幾點:

1、乙方應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其它條款、條件及標準不構成甲方購買乙方商品或其它貨品的必然義務,甲乙雙方實際交易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訂單為依據。

2、本合同簽字蓋章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或資料;

(1)乙方工商註冊資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授權委託書原件;

3、簽約雙方都同意堅決拒絕索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其不會向甲方任何人員贈送禮品、小費、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如有此類事件發生,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4、甲方明確表示,甲方不授權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員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實施任何可能在簽約雙方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民事行為,前述民事行為,包括但不限與要約、承諾、達成合同、擔保等。如需實施上述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民事行為,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乙方任何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業務員、促銷員)不得在甲方經營、辦公和倉庫等場所發生偷盜等不誠實的行為。如有此類事件發生,乙方自願支付的違約金為所涉物品總價的50倍以上(但不低於3000元/次),授權甲方在乙方銷售貨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滿後,若雙方希望繼續交易但尚未簽訂新合同時,雙方間交易均適用本合同繼續有效。、雙方連續簽訂的合同互相獨立,後一合同不被認為是前一合同的延續或滾動。

7、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之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8、除有明確書面聲明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不應視為機密或獨佔的資料;但雙方所簽訂的商品合同和該合同項下的訂單、銷售數據、雙方業務回顧資料等,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為乙方根據甲方訂單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場公開銷售的貨物。乙方承諾並保證:

(1)乙方提供的商品來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對交付的商品擁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權利並有權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著作權及專利權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各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地方法規、行政命令,各行業規範的規定;

(4)根據現行法律法規,乙方提供的商品沒有摻假、冒牌、作不實的虛假標記或作假廣告宣傳;

(5)乙方提供的商品質量良好,擁有良好商品信譽,且未臨近失效期(或保質期)。未臨近失效期指乙方

提供有保質期限之商品時,進口商品的剩餘保持期不低於該商品總保質期的60%;國產商品的剩餘保持期不低於該商品總保質期的70%;生鮮商品依該商品這特性而定。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適銷性(即在市場上可以銷售)並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標準。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裝應完好無損,並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或雙方約定。

2、商品質量

(1)乙方承諾以市場上最優惠價格提供並交付與其在談判中出示樣品完全一樣的商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損壞的'或其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貨時,應將下列證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隨所交付的商品一併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每一商品的出廠編號(限家電產品)□商標證□條碼證 □專利證 □衞生質量評價書 □進口衞生證書 □關税證明 □外埠食品準銷證□其它文件

(3)乙方對其提供的商品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直至商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屆滿之日為止。

(4)乙方約定補償甲方並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請求、司法行動、責任、損失、費用開支,即使此類請求沒有任何根據,含欺詐性或虛假的;

a、本合同項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實際上或由他人主張的對人或對任何專利、商標或版權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實際上或他人主張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實際上或他人主張的人員死亡或傷害,對財產的損壞,或對任何個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損失。此類產品缺陷可以是明顯的或潛在的,或包括在實際上或他人主張的該產品不適當的製造或設計,或該產品未達到標準,或違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C、任何實際上或他人主張的該商品或其生產廠商對任何法律、法規、法令或政府部門的行政命令的違反,而不管此違反是在生產、佔有或使用該商品過程中發生,或賣方在安裝本合同項下商品而引的。

(5)對上述第(4)項規定的乙方責任和義務不得因甲方將明示或默示保證擴及於其顧客而受任何限制影響,但甲方給其顧客的保證明顯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證條款範圍者除外。雙方約定,第(4)項規定的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全部適用於其商品包裝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國家或行業標準、乙方所提供資料對其所供商品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產品拒絕接收,經驗收通過產品,甲方保留提出質量異議的權利。

二、訂單

1、根據本合同,乙方依據甲方的訂單提供商品。訂單註明商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內容。乙方根據甲方所下訂單發貨。乙方的發票或其它的書面文件與甲方訂單不一致的,以甲方訂單為準。

2、乙方同意送貨至訂單上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收到訂單後,乙方須在訂單指定交貨日將商品運抵指定交貨地點。

4、甲方可在乙方交貨前以書面形式修改訂單,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後的訂單兩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其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因訂單更改導致成本或交貨日期變更,雙方應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協商處理。

5、訂單終止

(1)乙方未履行訂單之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履行不符合訂單要求,訂單自動失效,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內沒有履行訂單,如甲方同意推遲履行,乙方在書面通知允許推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訂單自動取消。

(3)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或終止訂單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價格

1、乙方保證給甲方最優惠待遇,乙方承諾按市場供求隨時調整其供貨價格,保證其為市場最低供貨價。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進行特價銷售時,甲方可同樣進行特價銷售,乙方授權甲方其每月貨款中直接低扣因特價銷售產生的相應負毛利和利潤損失金額。

2、乙方商品價格調高需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新的價格後,方可調高價格。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庫存,而庫存商品原進貨價格高於新價格,在該商品新價格生效前,乙方授權甲方可在其貨款中直接抵扣其庫存調價差額。(簡稱“庫存扣補”)

四、商品退換貨

1、如甲方和乙方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為產品試銷期。試銷期滿,甲方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銷售乙方商品。甲方決定不繼續銷售則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承諾無條件回收未銷售之商品。

2、滯銷積壓商品、殘次、過期、包破損商品、超過有效使用期或保持期的積壓商品、顧客退回的商品、或有其它質量問題的商品,乙方同意無條件進行退換貨處理。

3、退換貨的商品,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用品七天內、保持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內、商品保質期半年以內的食品和冷凍生鮮商品三天內到甲方指定場所辦理退換貨,退換貨費用由乙方承擔。接到通知後不能及進辦理退換貨,乙方授權甲方將退換貨商品作報廢處理,並在當月貨款中直接扣除報損金額。

4、為確保雙方權益,領取退貨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領取退貨之授權委託書,且須載明受託人的公司名稱或個人姓名、受託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須蓋鮮章)、身份證複印件、慣常簽名樣式和退貨領取權限和期限。授權委託書應加蓋乙方公司印章。

五、合同終止時商品處理

1、合同履行完畢或出現其它需終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諾無條件收回其未銷售的商品,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合同終止後按以上商品退換貨約定的時間辦理退貨手續,乙方不及時辦理相關退貨手續,乙方聲明同意放棄未銷售商品所有權。若該未銷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貨款,乙方同意退回該貨款或授權甲方自行從其應付貨款中直接抵扣;若該未銷售商品未支付貨款,乙方授權甲方自行處理該未銷售商品,並同意放棄對該未銷售商品貨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權,但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質量保證義務。

六、付款約定

1、雙方約定根據乙方提供商品的實際金額(減除退換貨),甲方收取乙方應繳費用後結算貨款.

2、雙方約定,乙方送貨並出具正式發票(或雙方約定的其它形式)後,甲方按 付款方式在結算日進行付款。

3、甲方對賬日為每月日,結算日為每月日,逾期未能結算的順延至下一個結算日。

4、商品總金額人民幣:5、乙方向甲方開具的送貨單、發票或其它單據,其開具人必須與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確認的相關資料一致。甲方僅以乙方為貨款的受款人,並全部實施銀行支付方式進行付款。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雙方不能有效履行其義務,則視為違約,未違約方可採取如下補救措施並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因乙方商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任何糾紛,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規定的相應責任外,對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經濟、信譽上的損失,乙方同意支付該存在質量問題商品該次銷售總額30倍上(最少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颱風、地震、禁運、罷工等以及其他雙方認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當立即將不可抗力情況通知對方,若無法立即通知對方,在不可抗力結束後3天內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7天內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獨立的權威的第三者證明。按照不可抗力對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終止情形

1、一方進入破產、重組、解散或其它類似程序;

2、因各級政府或其代表機構的任何命令、行為、規定或干預(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實質履行成為不可能。

3、任何一方違反本商品合同之規定,且未能在守約方指定期限內採取補救措施,則守約方終止本商品合同。此情況下,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及損害。

4、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商品銷售服務協議》、乙方報價單、本合同項下訂單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雙方同意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則,通過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均不受任何約束;任何情況下,雙方均不需向對方賠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日期:

超市合同 篇6

需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着公平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長期穩定高效的協作關係,通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供銷合同書。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貨源,商品入場及條碼費用為_________元。店慶每年並提供廣告費為_________元(具體品牌和類型以甲方電腦資料和合同附件記載為準),但乙方所供商品價格必須是同行同類商品的最低供價,否則甲方有權按所瞭解到的最低供價結帳,並終止合同;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衞生許可證、質量報告書等有關有效證件書,以保證其經營產品的合法性,並嚴格保證產品質量、規格符合國家所規定的行業標準。

第二條因乙方所供產品或商品的質量問題,造成人員傷害或商品破損,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並及時調換商品。乙方提供的如是過期商品或是假冒偽劣商品,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除賠償甲方實際損失外,還應賠償甲方榮譽損失費,人民幣壹萬元整。

第三條結算方式:

1、每月結算壹次,實銷實結,憑甲方電腦所提供的實際銷量依據按價憑送貨單與乙方結算或按價%計付乙方。

2、如乙方屬按零售價折扣後結算的,則乙方所開具的送貨單(包括甲方驗貨員已簽收的單據在內)不能作結帳依據;乙方所供商品的庫存數量由乙方自行清點核對保管,甲方對庫存商品數量不負任何責任。

3、如乙方是按實際銷量憑送貨單結算的,則按每月乙方的實際銷售金額扣除乙方%,作為商場的正常損耗和甲方所發購物卡的優惠分攤後計付乙方。

第四條結算日期

甲方財務於次月的日後,與乙方結清上月貨款,乙方憑增值税發票領取貨款,特殊情況通知乙方,但必須徵得乙方許可。

第五條銷售數量及利益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在甲方賣場銷售每天最低的保底銷售額為元,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未完成銷售額的差額部分。如乙方連續3個月沒達到保低銷售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強制性下櫃處理。

2、乙方必須保證銷量的平均利潤在%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的貨款中扣除少餘部分。

3、甲方銷售乙方的商品全年達元以上,則由乙方獎勵甲方元。

4、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賣場難以銷售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收回,不得佔用甲方場地,否則甲方有權將其商品撤離櫃枱。

5、乙方所供的商品如臨近保質期兩個月或難以銷售時,甲方通知乙方處理,自甲方通知7天后乙方還未作出處理意見,則甲方有權處理,其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合同到期或終止合同,乙方所供商品應收回並與甲方結清所有帳目,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貨款。

第六條乙方商品進入甲方場地銷售,由甲方根據商品種類統一安排,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特殊陳列,但收取相關費用,收取額度按陳列協議執行,但乙方所佔用的陳列位置應服從商場的整體調動。

第七條為了提高商品的銷售,甲方在節假日和其它特定日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乙方有義務積極參與並分擔部分促銷費用。

第八條在合作過程中,如乙方與甲方管理人員或員工發生不正當行為時,甲方將乙方每次處以壹萬元人民幣的罰金,情節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條本合同共六頁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不含附件)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可調和可上訴本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甲方:湖南龍山縣步步前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傳真:

審核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年月日

超市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共謀發展的合作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供貨產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總經銷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銷售,詳細供貨商品名稱由乙方參見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由乙方自行選定。

二、供貨價格

對於甲方採購的商品,乙方給予甲方______折的優惠價格。

三、產品質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附合國家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且是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貨,並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合理索賠及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四、送貨及驗收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對乙方________市區的超市直接送貨到其指定收貨處,由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確認,若經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後出現數量短少、品種不附或損壞等情況,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或異地開店,則在原價格不變的基礎上,甲方代辦託運,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上月貨款。

2、貨款支付方式為_______(現金/轉賬)。

3、乙方支付貨款時甲方應為其開收據發票。

六、市場維護

為了維護整體市場及雙方共同利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產品的正常零售價應不低於甲方給予的供貨價的______%至______%之間進行銷售,以免因銷價低而影響整體市場或因價格過高而導致商品滯銷。

七、退換貨規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持期內,出現的爆袋、漏氣、漏油、變質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包退換貨。

2、若因商品滯銷,乙方應在離商品保質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換貨,否則,甲方對一切過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蟲蝕、鼠咬、黴爛、變質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換貨。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規定,不能退換貨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換貨。

5、乙方所產生的一切退貨必須有甲方人員簽字確認的退貨單方可生效,否則甲方不予確認其退貨,乙方無權憑單方面出具的退貨單扣出甲方貨款。

八、價格調整

在合作期內,若市場因素或廠家供貨價調整,則無論調高調低,甲方均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應在此期限內全力配合甲方調整供貨價及零售價格,否則甲方不對因價格不附停止送貨而給乙方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九、關於訂貨

乙方每次補貨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業務人員或傳真書面訂單,以避免送貨不及時而導致缺斷貨現象。

十、乙方配合

在雙方合作期內,乙方應重視所供貨商品,給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較好的陳列位置,且保證合理的陳列面,並在店內條件允許情況下,給甲方商品提供免費展示架,以達到最佳銷售效果。

十一、促銷支持

在合作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所銷售的商品數量及廠家政策支持等情況,合理給予乙方促銷政策支持,對甲方給予的促銷政策,乙方應全力配合執行,否則,甲方將有權取消支持,並不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對甲方的貨款,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若乙方無故拖延甲方貨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若雙方在合作期內有分歧,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導致清場的,則雙方應在清場後______月之內貨款兩清,否則,違約方每天應按未付款__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十三、其他

1、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上合同條款,如合作中遇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

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超市合同 篇8

甲方:******超市合同編號:

乙方:供應商代碼:

為擴大供銷業務,認真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供應商品:

第二條: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應具備符合國家或國際規定的有效條形碼供甲方使用。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無條碼,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不乾膠條形碼,每張條形碼工本費0.10元,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乙方貨款中扣除。如乙方所提供的條形碼系假碼、重碼等無效條碼並於其供應的商品不等,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條:供銷商品的數量由甲方根據銷售情況,以商品訂貨單或要貨計劃的形式確定。乙方在收到商品訂貨單或要貨計劃,需及時向甲方反饋供貨實際。商品訂貨單或要貨計劃是本公司的組成部分。如乙方供貨的品名、規格、數量等與甲方要貨不符,則視為乙方的新要約,須經甲方承諾後方為有效。

第四條:供銷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符合****市工商法規以及甲方的商品質量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對有質量問題的商品,乙方同意負責修理、更換、退貨,對影響甲方商場銷售及給消費者超成損失包括人身傷害的,乙方同意承擔賠償等全部責任。嚴禁提供假冒偽劣及“三無”商品,全外文商品必須附有中文標誌(品名、商標、廠名、廠址),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如發現商品上有侵權行為的,乙方同意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商品保質期及我公司退換商品的剩餘有效期,具體期限如下:

保質期限送貨時的剩餘有效期我公司剩餘的退貨有效期

18個月以上不超過生產日4個月送入1個月

12個月以上不超過生產日3個月送入20天

6個月以上不超過生產日1個月送入15天

3個月以上不超過生產日15天送入7天

1個月以上不超過生產日5天送入7天

1個月以上不超過生產日2天送入3天

如在保質期內發生變質等問題,乙方承諾條件應按實數退款或換貨。

第六條:交貨方法為乙方將商品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雜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在收貨時首先對商品包裝件數及原包裝外觀瑕庇進行驗收。驗收方法為核對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規定。對驗收不合格或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權拒收。商品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花色、保質保鮮期、內包裝等經雙方驗收無誤後方可入庫。但未開箱細碼驗收、未測試或測試的或因質量問題被顧客投訴的商品,乙方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貨款結算方式

1貨款結算日期每月日至日,由乙方負責提供增值税發票,方能結算商品貨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發票,按供貨總額的5%扣除税款後,再結付貨款。

2合同價為供貨價的,按合同價結算。

3合同價為零售價的,按合同價的%價結算。

4實銷實結。

5月結。

6乙方所提供商品甲方在商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商品抽樣及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並在貨款結算中扣除。

第九條:乙方提供的商品實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換)。對耐用、大件商品應落實本地維修點。如因質量超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落令過季或臨近保質期的商品,乙方同意及時調換。

第十一條:為確保甲方售價的相對穩定,雙方合同一旦簽訂,對甲方的供應價,乙方承諾相對穩定。如有變化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相應貨款中扣20%作為乙方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乙方未承擔違約責任以前,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結算貨款或中止合同履行。

第十三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廉潔與公正性,乙方不得發生向甲方工作人員以任何形式行賄,如回扣、實物、宴請等送禮超過30元以上的行為。一經發生並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行賄價值50倍以內的罰款。罰款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貨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將追究其應負的法律責任。若需業務洽談費用,必須經甲方經理同意。

第十四條:為能充分體現雙方是真誠、長期合作的誠意,乙方同意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的價格應是本地區同等條件下最低供應價。如果一經甲方查出該供應價高於本地區供應價,甲方有權按其差價對乙方處以50倍以內的罰款。罰款由甲方從乙方貨款中直接扣除。為此,乙方願承擔向甲方提供在其他商場的賣價和價格書面説明的義務,以便甲方隨時查核。

第十五條:補充條款: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訂日起日內有效,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甲方:******超市乙方:

經理:委託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超市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 ”自願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或延長合夥經營必須提前六個月取得甲乙雙方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預計總投支肆拾萬元(¥400000元)。甲方、乙方各佔50%股份,計各投貳拾萬元,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攤。 另注:

1、 合夥人的出資,在規定時間內交齊合夥資金。

2、 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和義務

1、 經雙方協商一致推舉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管權利,對於實際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以下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必須加以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分工作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比例分擔。

3、 人員安排,經甲乙合夥人雙方協商一致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共合夥人不願接納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店賠償另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有關的一切事宜,合夥人之間其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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