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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裝飾工程延合同的模板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35W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家庭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關於裝飾工程延合同的模板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住宅裝修。

1.2工程詳細地點:

1.3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家裝工程預算書)

1.4合同價款(此報價不含税收)。

1.5工程承包方式種承包方式:

(1)基礎裝修部分,詳見(工程預算書)。

(2)588套餐,詳見(套餐表)

(3)整裝方式(包基礎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等),詳見(工程預算書)。

注:以上關於雙方承包方式,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預算書中明確的要求執行,不經雙方書面簽字同意,不得變更。

1.6合同工期

(1)開工進場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土建、水、電工程進行質量確認,如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後,乙方開始進場施工,並從此時計算工期(超出確定開工日期的,工期順延)。

(2)合同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不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節假日工期順延)

開工日期:年 ___ 月__ 日,竣工時間為年 ___ 月__ 日;

1.7本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大寫)元(人民幣);主材另見主材代購清單及(工程預算書)。

詳見:工程預算書(預算由甲方簽字認定,完工後乙方按實際成品工程量、按預算單價結算)。

第二條 甲方責任

2.1 開工前 3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不對餘留陳設損壞負責。

2.2 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由甲方承擔其費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擔。

2.3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4負責辦理物業部門或小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及相關費用的開工手續,並承擔物業部門的裝修期間管理費、電梯使樓復費、垃圾外運費、裝修押金(包含甲方、乙方)等任何名目的收費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不承擔小區物業方收取任何費用,負責協調施工過程中與鄰居之間的關係。(施工人員出入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5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積極配合材料進場驗收、隱蔽驗收、分項驗收以及工程竣工驗收。

2.6 甲方因事不能參與驗收,應書面委託專人對材料進場驗收、隱蔽驗收、分項驗收以及工程竣工驗收及工程變更進行籤認。

第三條 乙方責任

3.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3.2嚴格執行本省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3 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3.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 工程變更

4.1甲方變更或增減施工項目時,應與乙方協商,雙方簽署《工程變更單》並列明調整的價款和工期的相應順延後,乙方按《工程變更單》執行。(依照建築裝飾行業慣例,減項不縮減工期)。

4.2合同履行中的各項協商事宜、項目變更等均須由乙方簽約代理人或監理與甲方共同商定並簽署書面協議或《工程變更單》,任何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無效,任何非乙方簽約代理人簽署的協議及一切變更手續無效。

4.3施工中甲方與乙方施工人員違背4.2條約定所做的變更洽商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額外費用和損失的應予承擔和賠償。

4.4工程增項或變更應適當順延工期。

4.5合同簽訂後,如甲、乙兩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按合同額的10%支付對方違約金。

4.6合同簽訂後,工程開工前,如甲、乙兩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減少合同規定的項目時,為部分違約,須向另一方支付減項全額10%的違約金。

4.7工程施工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減少合同規定的施工項目時,為部分違約,須向另一方支付減項全額30%的違約金。若甲方要求減掉的項目乙方材料已進場或已經施工,甲方須另外向乙方支付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4.8如甲方增加項目,其價款應由甲方先確認,並交納增項工程全款後,乙方方予施工。

第五條 材料供應

5.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填寫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5.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材料、設備(乙方填寫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並接受甲方檢查確認。

5.3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中出現不符合預算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無條件整修並承擔其費用。

5.4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該是符合設計及施工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按施工進度送到工地現場。甲方應在材料進場前一天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因甲方供應材料延誤或發生規格差異等質量問題,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5.5甲方委託乙方代購材料的,須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託乙方代購材料清單”,並將代購全款交乙方財務部,需有乙方蓋章簽字,甲方未書面委託乙方代購而經由其他任何個人(設計師、施工經理)推薦或代購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6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工期延誤

6.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⑴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

⑶停水、停電或物業管理部門原因要求暫時停工。

⑷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門及國家有管規定的准許施工的有效期(如靜音施工工期屬非有效工期,應相應順延)。遇國家法定節假日、物管部門禁止施工則工期順延。

⑸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未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⑹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合同工期相應順延,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⑺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工程完工驗收時乙方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由乙方返工或整改,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七條工程驗收與結算

7.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⑴隱蔽工程驗收

中期驗收(含水電隱蔽工程驗收、防水工程、吊頂基層、其它木作基層)或(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作工程過半)

⑵分項驗收

⑶竣工驗收

7.2 中期驗收結束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進度款催款通知(口頭或書面)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交付工程進度款。甲方未按約定交付足額工程進度款,乙方有權暫停施工,同時,由於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元;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元;工期延誤最高封頂為3000元。

7 .3工程驗收前2日,乙方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單2日內進行驗收。工程驗收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無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時間足額支付尾款,每拖延一天應乙方支付50元違約金。驗收時甲方簽署驗收單,付清尾款後,乙方簽署保修單,並與辦理工程移交手續。